摘要:习惯上我们一般将“经典”并称,但在实际形成过程中,“典”早于“经”,在春秋早期,“典”的含义涵盖了经典的含义。直到春秋中后期,“典”中一部分即西周时期的经典文献才被尊称为经;战国时期,诸子著作也被尊称为“经”——这二者都成为先秦时期经典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典;经;六艺;诸子 中图分类号:H1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197-02 所谓经典,辞海释义为“传统的具有权威性的著作”。我国现存的经典文献中,有相当一部分产生于先秦。那么,先秦经典的初始含义是什么?经典一词是如何形成并固定下来的?本文将从文献学的角度分别探讨“典”、“经”的形成及其原始风貌。 一、典之形成 所谓“典”,甲骨文作或,金文作,《说文解字》注曰:“五帝之書也,從冊在丌上。尊閣之也。莊都說典大冊也。”许慎认为典是“五帝之书”,强调其历史之古,“從冊在丌上,尊阁之也”,则意在表明典具有尊贵的地位。目前我们所能追溯的最古老的“典”是商代之典。于省吾先生《释工典》一文云:“契文之工典,工应读为贡,典即古典字,典亦册也,书祝告知辞于典册,祭而献于神,故云贡典也。”是“典”在商代主要用来祭祀先祖或神灵。 周人之典,承殷典而来,但其内容却有了很大的扩充。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一为祭典。这是承殷典而来。周人虽不像殷人那样迷信鬼神,但祭祀也是一件是严肃而神圣的事情。《左传》称:“国家大事,在祀与戎。”周之祭祀有自己的规则,《国语·鲁语上》展禽谏臧文仲中曾言,除社稷山川等自然神能够接受祭祀外,个人被祭祀必须是对国家有大功,即所谓“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扞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祭典不仅对受祭祀的对象有严格要求,而且对祭祀时所用之物,也有约束规定。《国语·楚语上》记载楚臣屈到喜欢吃菱角,死后想以菱角为祭。但祭典中没有以菱角为祭的先例,所以,屈到死后,他的儿子屈建以“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典”为理由,拒绝了父亲生前的请求。周代本以“尊尊亲亲”治国,但屈建的做法不但没受到质疑,反而得到了君子“违而道”的称赞。可见祭典对时人的约束力及其权威性。 除祭典外,周代又有法典。一般来说,只要国家概念一诞生,法规制度就会随之而起。而在任何一个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一定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国家机器将无法运转。故而,法律、法规成为典则,是必然的。《周礼》记载:“凡治,以典待邦国之治。”又有《小宰》:“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此处之“典”,当为法典。又有《国语·周语下》载:“灵王二十二年,太子晋谏曰:‘自后稷以来宁乱,及文、武、成、康而仅克安民。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其难也如是。厉始革典,十四王矣。”所谓“厉始革典”之“典”,韦昭注为“法典”。将周之倾败归为周厉王公然违背国之法典,可见法典对一国之重要性。
与法典含义类似的,是所谓“典刑。”《诗经·大雅·荡》云:“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国语·晋语八》载叔向语,即所谓“吾闻国家有大事,必顺于典刑,而访之耉老,而后行之”。可见典刑是一国之刑法,治国之基要。《国语·楚语》又有邮无正谏赵简子无杀尹铎语:“今吾子嗣位,有文之典刑,有景之教训,重之以师保,加之以父兄,子皆疏之,以及此难。”是典刑亦是先王治理国家之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