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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李清照《乌江》的平仄和拗救(2)

时间:2013-10-15 15:33 点击:
上面我们说过近体诗原则上禁忌出现三平调和三仄调。就《乌江》首联的平仄来说,出句应为(丙)平平平仄仄,实际却是(丙)平平仄平仄;对句应为(丁)仄仄仄平平,实际却是(丁)仄仄平仄平。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

  上面我们说过近体诗原则上禁忌出现"三平调"和"三仄调"。就《乌江》首联的平仄来说,出句应为"(丙)平平平仄仄",实际却是"(丙)平平仄平仄";对句应为"(丁)仄仄仄平平",实际却是"(丁)仄仄平仄平"。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诗人是为了避免触犯这两种禁忌。先看出句"生当作人杰",末三字中"作"是去声,属"仄声","杰"是入声,也属"仄声",如果中间位置按照平仄谱也用一个"仄声"的字,那么就会出现"三仄调",从而触犯禁忌,故诗人在第四个字位置上,也就是节奏点上用了一个"平声"的"人"字加以补救,即"三拗四救"。当然这里也有学者认为应该这样解释:第四个字位置应该用"仄声"却用了"平声"的"人"字,也就是"拗"了,不"分明"了。按照上面"以仄救平"的原则,因为第三个字位置不属于节奏点,可以"不论",因此就用了"仄声"的"作"来补救,即"四拗三救"。这两种分析和解释都有一定道理,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予以采纳。再看对句"死亦为鬼雄",末三字中"为"和"雄"都是"平声",如果中间位置按照平仄谱也用一个"平声"的字,那么就会出现"三平调",从而触犯禁忌,故诗人在第四个字的位置,也就是节奏点上,按照"以仄救平"的原则,用了一个"仄声"的"鬼"字加以补救。

  《乌江》这首诗提倡生作人杰,死为鬼雄,字面上表达了对末路英雄项羽的称颂,实际上旨在讥讽不图恢复的南宋朝廷和宋高宗的逃跑主义。其内容发人深省,形式也不拘泥常规,实现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宋代文人生在诗、文各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强大的唐朝之后,他们勤奋写作,力图有所超越。

  参考文献:

  [1]郭芹纳.《诗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2-23.

  作者简介:李继义,济南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山东济南,研究方向:古代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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