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作为英雄传奇的代表作,《水浒》为我们塑造了一系列的英雄形象,倒拔垂杨柳的鲁智深、空拳打猛虎的武松以及双斧劫法场的李逵,小说歌颂了力与勇,赞扬了侠与义,充满了无限的生命活力。“正是这个熙熙攘攘并且常常是野蛮的世界使《水浒》进发出不同凡响的包含人生真谛的气息”。…然而,充满着力与勇的英雄,亦被冠之以“暴力”仪式的旗手,剖心挖腹,啖食人肉,杀人破刃,这些传统意义上狰狞丑怪的画面在小说中多次出现,以至于夏志清先生认为水浒英雄中的大多数都在践行着一种行帮道德,而绝非英雄主义信条。潘常知教授对此亦持否定态度,认为《水浒》宣扬了暴力美学,“我们在《水浒传》里看到的却是‘丑’被美化:杀人被美化,打家劫舍被美化……”
尽管如此,在中国民众中,无论是小说《水浒》,还是以此为题材的水浒戏,或者由《水浒》改编的电视、电影,都是大受欢迎的。这就需要注意到中西文学作品的美学风格问题,钱锺书先生在《中国文学小史序论》中写道:“作史者断不可执西方文学之门类,卤莽灭裂,强为比附……文学随国风民俗而殊,须各还其本来面目,削足适履,以求统定于一尊,斯无谓矣。”反对强以西方文学的门类比附中国文学,文学随国风民俗而殊。宁宗一先生也曾著《浅谈(水浒传)的民族审美风格》一文,从民族审美风格的角度来解读这部章回体小说。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水浒传》的民族审美风格与市民情怀相结合,从《水浒传》的美学风格、《水浒传》的传奇艺术以及《水浒传》的市民情怀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从而更好理解《水浒》的美学风格以及受众对小说文本的有效影响。
一、《水浒传》的美学风格
作为英雄传奇小说的典范,《水浒传》有其独特的美学风格。它以北宋末年宋江领导的农民起义为题材,通过一些列生动的英雄故事,揭露了统治阶级的腐朽与残暴,向人们展现了一个英雄群体的画廊。“《水浒传》标志着一种英雄风尚。”对梁山英雄的解读成为理解《水浒传》民族审美风格的关键环节。
通观《水浒》全文,可以看到《水浒》着意最多的就是草莽英雄。它较少涉及闺阁之中的旖旎风情,亦没有琐碎细腻的情感表达,只以粗笔墨,快节奏,写豪侠,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写打打杀杀,写野蛮与暴力,
“无意把梁山好汉写得文秀一点,反而对他们身上‘粗’、‘野’的一面加以渲染。”即使是艳如“天然美貌海棠花”的扈三娘,谐和了小说的整体风格,也与人们观念中柳眉轻锁纤指拈花的传统女性形象迥然不同,“霜刀把雄兵乱砍,玉纤将猛将生拿”,其飒爽英姿,不让须眉。
“小说作者把水浒好汉写得如同猛兽奇鬼,意在张扬一种蓬蓬勃勃的生命力量,显示他们不同平凡的豪侠风度。”这正是《水浒传》体现出的美学风格,野蛮、原始、自由、狂癫以及不合法度,为常人所不解。正如宗白华曾说:“晋人的豪迈,不仅超然于世俗礼法之外,有时且超然于善恶之外,犹如深山大泽中的龙蛇,只是一种壮伟的夭矫的生命力的表现。他们有禽兽般的天真与残酷。”用来作为水浒英雄的阐释,亦不为错。
“每一种类型的小说,都自有殄域,我们在阅读时,必须把握住它们之间的区别。”,对于《水浒传》,如果我们能够从其风格特色上领略其艺术之境,并作出辨别,才称得上冷静的审美者。
二、《水浒传》的传奇艺术
不羁才子金圣叹曾经提出了“文情如绮,事情如镜”的主张,强调叙事的艺术化,作家利用各种艺术手段来比摩现实,不断地靠近现实。《水浒》精彩之处,正体现在小说高超的虚构艺术方面。正如李贽所言:“《水浒传》事节都是假的,说来却似逼真,所以为妙。”为求逼真,书中描写杀人,触及细节,以致把杀人卷刃也细细写来。“武松心疑,月光下看那刀时,已自都砍缺了。”(第三十一回)如果一一都当做现实来观,那么这些英雄的确无有任何美感可言。李逵斧劈小衙内,金圣叹评点说:“读至此句,失声一叹者,痴也。此自耐庵奇文耳,岂真有此事哉!’,这即是提醒读者保持适当的审美距离感,不能把小说中的事情坐实来看。而《水浒传》里的很多描写都要用这种态度来读,如此才能够进入《水浒》所营构的美学风格之中。
毋庸置疑,《水浒传》写人记事具有着高超的艺术水平。金圣叹在《(水浒传)序三》中讲:“《水浒》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嘉靖才子李开先亦在《词谑》中云:“崔后渠、熊南沙、唐荆川、王遵岩、陈后冈谓:‘《水浒传》委屈详尽,血脉贯通,《史记》而下,便是此书。且古来更无有一事而二十册者。倘以奸盗诈伪病之,不知序事之法、史学之妙者也。’”将《水浒》与《史记》比肩。李贽更是称叹《水浒传》“文字形容既妙,转换又神”,“《水浒传》文字,妙绝千古,全在同而不同处有辨”。
当雪莱称诗人为“世间隐匿的立法者”时,艾略特亦提出了“文学的‘伟大价值’不能仅仅用文学标准来测定”的观点,主张用“道德评判文学作品”。但即使是有着强烈的道德主义倾向的艾略特,也只是将道德评价标准参入文学评价标准之中,并未完全否定文学艺术作品本身的价值。更何况,在诗、文主居古典文学正统地位的国度中,不同的文体,其地位、性质与人们对其审美的期待又大不相同。诗与文,作为“正统”,肩负了更多的历史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故诗多言志,文多载史载道,然文人于诗于文却多“尊而不亲”。伴随着文体的不断发展,产生了诗之余——词,词之余——曲,史之余——小说,它们肩负的“道”的成分已经大为减弱,作为与“阳春白雪”相对立的“下里巴人”,小说多徜徉于文人的曼妙情怀中,赢得了“不尊却亲”的地位,文人们用之自娱,亦娱民,在自由的精神王国中栖息不羁的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