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文学”概念因其与“民国”这个明确而又敏感的政治实体相关联,这个命名本身就很容易让人对其产生政治联想,而“民国”这个政治实体又经过了从大陆到台湾的大幅度时空跨越演变,直到今天,仍然在发展变化,这就更加增添了这个概念背后的政治色彩。“民国文学”概念在大陆学界的提出,有着政治的、文化的和学术的多方面因素。同时,对“民国文学”的研究,在客观上也会起到特定的政治沟通作用。 从政治层面来看,“民国文学”概念的提出显然是台海两岸政治互动的结果。自“九二共识”以来,国共两党关系日渐缓和,政治关系的缓解也影响到大陆对民国历史文化的态度,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由于政治对立,对与国民党政权相关的民国历史文化予以严厉封杀,学术上的交流也一度中断。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陆出现了持续的民国历史文化热,在对民国历史文化的表现范围和评价方式上都有了巨大的改变。比如,对国民党在抗日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正面战场抗日的表现,通过影视予以了大量宣传和肯定;对国民党一些要人的历史评价问题,比如对张灵甫、宋子文、陈立夫,甚至包括蒋介石等,给予了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与国民党政权关系密切的一些右翼作家,比如胡适、梁实秋、陈源等人,也都开展了研究;对与民国历史文化相关的旅游景点的开发和重视;大陆赴台民国历史文化旅游热和大陆对台民国历史文化旅游开放等,甚至还包括当代一些作家对民国风情的浪漫想象,比如叶兆言的《一九三七年的爱情》和王安忆的《长恨歌》等,从而在社会上掀起了经久不息的民国历史文化热。甚至有人因此还走向极端,对民国政权进行美化,误导人们的历史观,以致最近《环球时报》还专门发表社论,驳斥“美化当年国民党政权是公然撒谎”,说明这股民国历史文化热的社会反响。“民国文学”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不管提出者认同与否,显然也是这种民国历史文化热的产物和表现。这样的学术背景,难道还不够政治化吗? 认为“民国文学”“时间概念”论者,起码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的学术事实,那就是“民国文学”这个概念并非一个崭新的概念,在台湾和海外早就存在,只是对大陆学界来说,由于众所周知的政治原因,被视为禁区,无人敢触,故而姗姗来迟。早在1986年,由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中,就有李欧梵、弗克玛(DouweFokkema)和白芝(CyriIBirch)等人撰写的“中华民国文学史”专章,其中采用的就是政治化的叙述视角,只不过是站在与大陆政治敌对的叙述立场。在国内,1995年由两位学者葛留青、张占国联名,也堂而皇之地出版了一本冠名《中国民国文学史》的专著,采用的则是大陆主流的革命化叙述,空有“民国文学”之名,而无“民国文学”之实。而且,自从国民党1945年从日本人手中光复台湾开始,及至1949年国民党从大陆溃退台湾,直到今天,台湾文学一直都隶属于中华民国文学范围,“民国文学”的概念其实并不新鲜。如同一些论者所言,“民国文学”只是一个与政治无关的时间概念,那么,为什么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在大陆都无人敢提及“民国文学”这个敏感的学术概念,而偏要等到20世纪90年代之后两岸关系出现全面缓和的情况下,才小心翼翼地提出呢?难道说这中间没有政治上的顾虑吗? 再看一些学者提出“民国文学”“时间概念”论的依据,简单地说,就是将“民国”作为—个已经消失了的“静态的历史时空”,与历代封建王朝相并列,将“民国文学”同历史上的历朝历代文学相比照。对此,四川大学的王学东作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论述: 对于中国文学的历史发展来说,朝代是中国文学“分割的重要临界点,也是一代文学风格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那么,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民国政治视野下来呈现文学的生成和发展,便是对此一时期文学认同的一个重要维度。我们看到,先秦文学、两汉文学、魏晋南北朝文学、唐代文学、宋代文学、元代文学、明清文学,成为了中国文学阐释的体系和格局,这也就成为民国文学必须背靠的一个清晰的时间维度和重要的文学传统。以“民国文学”来命名20世纪文学的发展,实现了这一时期文学与整个中国文学的内在一致性,也弥合了“现代文学”带来的断裂。民国文学命名,首先就在时间上有了一个确切的所指,即1912-1949年间的文学史。同时在整个中国文学的历史序列里,与整个中国文学有了整体上的连接。由此,可以呈现民国文学在中国文学历史链条上的地位,清晰地呈现它作为中国文学一部分的历史事实。 这样的论述思路很有代表性,将“民国文学”作为一个在大陆已经成为历史特定时间段的文学与历史上的朝代系列文学相并列,从而突出它在中国历史时间演进中的地位和价值,这样的思路看起来很严密,但却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民国”和历史上的朝代系列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历史上的系列王朝作为政权主体早已经消失,化为历史的尘烟,对现实已不可能产生任何实际的政治影响力,而“民国”的政治主体虽在大陆已经消失,但并没有灭亡,而是溃退到台湾,在中国的这个特定区域仍然存在,仍然在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影响,决定着台海两岸的政治格局和关系走向。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两岸关系的互动,台湾的政治文化对大陆的影响,无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都越来越大、越来越深。这一点,只要看看每天电视上的《台海直通车》节目就很清楚,更不用说其他的媒体网络。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伊始,直到如今,乃至相当一段时间的将来,台湾的“中华民国”动向都是大陆最为关心的政治议题。诚如一些论者作为依据所强调的,“民国政权”主体在大陆已经消失多年,这是事实,但消失并不等同于消亡,它的影响力还在,而且还是一种强劲的存在。在这样的政治现实下,无视台湾“民国”政治主体的存在,片面地将其与历史上的系列王朝相并列,将“民国文学”视为一个主体已不存在的时间概念,这是对两岸政治现实的无视,是对历史的简单化。 对此,台湾政治大学张堂铸教授认为:“必须正视的是,大陆不同于台湾对政治的理解是以‘辛亥百年’为前提,如此一来,大陆对‘民国’的解释是一个至1949年为止的政权,抛开历史或政治的解释权、主导权不论,作为历史的概念‘民国’并未在‘共和国’之后消失。因此,在讨论民国文学与文化之际,就会出现有异于台湾的不同史观。个中复杂牵扯的种种原因或现实,正是过去对‘民国文学’研究难以开展的限制所在。”面对大陆民国文学研究学术事实,他只能把这种不同归结为:“一个‘民国’,各自表述。”作为身处民国政治文化语境下的历史当事人和研究者,张堂锜教授这段话已经说得很清楚、很直接了。 而且,从时间角度讲,对“民国文学”超政治的“时间化”冷处理,也不符合文学史的编写原则。一般来说,对历史的叙述要求与被叙述的历史对象保持相当的时间间隔,以经受时间的过滤和沉淀。民国文学因与现实的距离过近,还带着历史的体温和现实的气息,与那种已经成为僵尸的封建王朝文学迥然不同。在这样近距离的观照下,对“民国文学”的叙述,往往就会陷入盲人摸象的困境,呈现出个人化和激情化的写作特征,也难以避免现实因素的干扰,自然也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毕竟,“民国”对我们展示的还不是全貌,还只是局部性的,而且更多的是个人感性的部分。我们所知道的“民国”究竟在多大的程度上是真实的“民国”?比如,近年来,随着“民国”历史文化的陆续被发掘,以及一些敏感的历史资料的解密,我们对“民国”的认识正在不断地被修正,这还是一个历史的进行时,在这样的情况下,将“民国文学”视为一个早已冷却的“时间概念”,是学术上的急功近利,用“民国文学”来取代“现代文学”。在这方面,李怡教授的观点较具理性: 在我看来,“民国文学史”的命名不必刻意强化我们与其他历史命名的尖锐对立,更不能将彼此的分歧夸大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因为,那样一来,我们就必须面对一个彻底颠覆一系列基本文学称谓的叙述尴尬之中:新文学、现代文学以及已经有了二十多年历史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它们既是研究者的学术命名,同时也不断成为文学当事人自我认同、自我展开的某种方式,要从一切的叙述领域乃至思想领域中彻底“清除”,事实上已无可能,而且也没有必要,我们最终寻求的主要是解释历史的一种更合理的间架结构,而不是改变历史当事人本身的思想和语言习惯,甚至,也不必因此取消其他历史概念叙述者的价值。 这样的论述,摆正了“民国文学”研究与其他文学史研究之间的关系,并列互补,而非取而代之。就算身处民国语境下的台湾学界,迄今为止,也没有主张用“民国文学”来取代“现代文学”,依然采用的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学术体制,何况身处共和国政治文化语境大陆的我们?所以,提出“民国文学”时间概念论者,出发点无疑是很好的,意在摆脱长期以来困扰学术的政治干扰,还学术以自由、公正,但问题在于,良好的愿望并不等同于美好的现实,更不能说为了良好的愿望而无视现实。在我看来,将“民国文学”视为“时间概念”这个学术愿望在将来应该成为可能,并希望成为可能,只是前提条件是,“民国”这个概念必须真正成为历史,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的两岸分治状态。 三、“民国文学”概念提出的意义及局限性 所以,“民国文学”这个概念同“共和国文学”或“新中国文学”等概念一样,有着天然的政治属性。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对其政治理念的认同。也不是如过去那样,对其不加分辨地予以批判。而只是说,在当前比较宽松的政治语境下,在现行政治许可的范围内,我们要尽可能地淡化其身上的政治色彩,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学术中立。 那么,“民国文学”的政治属性体现在哪些地方?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内容上的政治属性。“民国文学”因与“民国”这个实际政体相关联,在内容表现上必然会涉及民国的政体制度,包括法律、教育、经济、新闻出版、言论自由和人权保障等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些基本律令。由于中华民国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民主共和国,至少在形式上具备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些基本政治制度,尽管这些律令制度在现实中经常遭到阻挠破坏,但对民国时期的社会生活还是会产生一些影响。比如鲁迅作品《离婚》中的爱姑,如果不是在民国婚姻自由的制度下,而是处在像杜丽娘等所处的那种封建社会语境下,一个普通的村姑,怎么敢提出离婚呢?同样还是鲁迅的忆旧作品《范爱农》中,军阀王金发用手枪子弹威胁那些拿了他的钱又骂他的杂志青年,但最终什么也不敢做,这反映了民国时期的新闻出版制度的实际影响。这些都是对民国制度层面的表现,有着自然的政治属性。但是,民国政权又穷凶极恶,混乱不堪,这就导致了“民国文学”在内容反映上的另外一个重要层面,那就是社会黑暗,民生凋蔽,人民穷苦不堪,而这一点,正是那些美化民国、美化国民党政权论者所不愿意提及的。在“民国文学”视野下,我们不仅要研究民国的政治制度对文学的影响,更要看到在这种政治制度下的民国现实。毕竟,文学是对现实的反映,而不是对政治制度的表现。二是评价上的政治倾向性。民国历史文化过去长时间地被封禁,是由于政治敌对的原因;现在掀起热潮,同样也是由于政治的原因,只不过现在不是敌对,而是共同利益驱动下的协和。“民国文学”内容上的政治指涉必然决定价值评判上的政治倾向性。无论是过去的全盘否定,还是现在的肯定加批判,甚至无原则的美化,都表明了一种政治倾向性。从根本上来讲,客观、中性的文学史叙述根本就不存在,而文学史一旦被叙述,其实就包含了判断,就会体现出叙述立场和价值倾向性。三是表现和评价的政治尺度问题。“民国文学”是对大陆主流文学史的“去蔽”,发掘那些因政治原因所埋没的民国历史文化。但这种发掘,显然存在一个“度”的问题,哪些可以发掘,哪些暂时不能发掘,都受到现实政治因素的制约。同样,对它们的评价,也是如此。目前对民国历史文化的发掘,显然只是一部分,而且是在政治许可范围内的一部分。在对民国文学进行历史叙述时,在现有材料的基础上,对民国文学的整理,显然存在着一个政治尺度的问题。还有多少的民国历史文化、敏感的民国事件及重要的人物资料,还处于历史尘封状态,有的还属于国家机密。而陆续解密的民国资料,正在一步步地修正我们对民国的认识。这种情况下的民国文学史叙述,又怎么能脱离政治色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