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重量级社会科学家提倡以机制为核心的社会科学分析(e.g.,Coleman,1990;Elster,1989,1998;HedstromandSwedberg,1998;McAdam,TarrowandTilly,2001;Stinchombe,1991)。他们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先前默顿所提倡的中层理论(Merton,1967)。笔者对他们的观点非常理解。的确,叙事如果没有机制为依托的话,就成了一个毫无规律可言的故事。但是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人的特性造成了社会机制不同于生物机制的作用方式,使得所谓以机制为中心的社会解释和中层理论也都走不了多远。具体说,生物学中机制和经验现象的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对一的,而人的特性致使了机制和经验现象在社会中产生了多对一的关系:对于一个社会现象,我们一般都能找到多个——有些甚至是和经验现象毫无关系的——解释机制(或者说社会现象都是“过度决定”的)。社会科学家自身的价值观和秉性在这时就会起很大的作用。市场经济搞得不好,自由派肯定会去找与垄断和腐败相关的机制,而左派会说这是市场经济的负面后果。只要一个人有逻辑能力,他的故事都会有一定的自恰性。在社会学和政治学中,大量从机制出发的解释所反映的往往是作者的眼睛和机制本身的逻辑,而不是所关心的经验现象背后最为重要的规律。 第六,控制实验在社会科学中的难度大并且意义有限。生物学能做控制实验。如果某一生物现象由单个机制决定,控制实验能直接弄清楚这一机制在机体中的作用。如果一个生物现象由多个机制所决定,控制实验虽然不一定能弄清楚这一机制在机体中的作用,但至少可以弄清楚这一机制在其他条件得到控制下的作用。生物学家作实验前一般会首先提出一个至数个“为什么”问题(例如,为什么饭后人会犯困,为什么人会得糖尿病等等),然后根据已有知识作出一些演绎性的推测。而实验的目的就是在控制条件下通过对实验证据的归纳找出问题背后的机制,并弄清楚这个机制的作用过程和方式。因此,如果说经典力学是在低速宏观的自然条件下达到了两个统一,即演绎和归纳的统一,以及“为什么问题”(whyquestion)和“怎么样问题”(howquestion)的统一,那么生物学方法论在实验室条件下也达到了这两个统一。 许多生物学实验可以做到把研究视野以外的因子全部控制(所谓克隆技术、细胞株培养都是为这一目的),社会科学几乎做不到这一点。当然西方也有社会科学家用实验方法做研究。例如,在研究种族和性别歧视程度时,美国学者的一个常用实验手法是:随机向同类公司发出许多工作申请信。每一封信的写法与申请人的履历都编得几乎相同,有差别的仅仅是名字,而通过名字可以看出申请人的族群和性别。实验背后的逻辑很直截:不同族群和性别的工作申请成功率差别越显著,族群和性别歧视就越严重。问题是,研究种族歧视的控制试验方法很多,笔者的例子仅仅是一类。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Blank,DabadyandCitro(2004)和Pager,WesternandBonikowski(2009)。 这种方法虽然能较好地控制信件内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公司的性质和招聘工作的性质,但是却不能控制各个公司内部存在的许多难以一一识别的差异。更重要的是,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能够通过实验来解答的问题不仅少之又少,而且能通过控制实验来解答的问题往往只是随处可见和用其他方法也能回答的简单问题或常识性问题。 在常用的社会科学方法中,访谈调查时访谈者的特征(知识面、性格和价值观)、被访谈者的特征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方式都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参与式观察所能观察到的往往是研究者的感官能够和愿意接受的信号;历史文献方法面对的是一大堆前人带着不同目的而留下的材料;网络方法在取样上有许多方面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而且因为其注意力中很少有网络关系的内容,研究结论往往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问卷调查最多只“控制”了问卷设计者注意到的和想控制的“变量”,并且调查结果会显著地受到提问方式的影响;博弈论方法作出的是给定社会机制和前提条件下的演绎,却完全不能保证任何相关社会现象的确是在按演绎逻辑发展。行动者计算机模拟法(agent-basedsimulation)对环境、社会机制和人的行为模式都作设定,模拟结果基本上只有启发意义。 上述这些社会科学方法中,有的倚重经验归纳,有的倚重逻辑演绎,但都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控制实验。由于实验方法在社会科学中的应用极其有限,在生物学中达到的两个统一,在社会科学就变成了两个分离(演绎和归纳的分离,为什么问题和怎么样问题的分离)。这给社会科学研究带来了重大挑战。 演绎和归纳的分离给了社会科学两个十分常见的逻辑错误。(1)把演绎结论当作经验总结。这一点在经济学中最甚,其次是政治学。例如奥尔森(Olson,1965)的搭便车理论(即“三个和尚没水喝”这一谚语的理论表达),它明明是一个在多种假设条件下可以通过演绎而得出的社会机制,就像马尔萨斯方程是一个在多种假设条件下可以通过演绎而得出的单种群动态模型一样,但奥尔森却煞有其事地把它描述成一个似乎是从经验现象中总结出来的、具有广适性的理论。而他的反对者也煞有其事地通过经验事实试图否定奥尔森的搭便车理论,其中有人还为此拿了诺贝尔经济学奖(Ostrom,1990)。在生物学中,如果有个大学生想写本科毕业论文,声称想通过证据来证明马尔萨斯方程不能预测任何一个种群的动态,指导老师会马上否定这一想法。但是,在生物学中连大学毕业论文都不能作的课题在社会科学中却能拿诺贝尔奖。这类现象比比皆是。(2)对局部经验现象进行演绎。例如,黑格尔根据他非常有限的历史认识就提出了著名的线性史观,而后人则进一步把黑格尔的线性史观演绎成通向历史终结的“康庄大道”。黑格尔和他的追随者只不过是走入了一个任何社会科学家都很难避免的误区:把局部知识当作历史经验,把最为符合自己价值观的“变量”和相应机制当作广义理论,把自己的眼睛当作了世界。 演绎和归纳的分离还使得“理论”在社会科学中严重地丧失了经验意义。在传统的自然科学的意义上,理论指的是数个在逻辑上相互关联的,能用来解释一类经验现象的命题(propositions)。这些命题的核心既可以是法则也可以是机制。牛顿定律是理论,因为它能用来解释几乎所有的经典力学意义上的物理现象,DNA的双螺旋结构是理论,因为从这一化学结构产生出的化学机制能用来解释许多生物化学现象。 即使是马尔萨斯方程,它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理论,因为它至少能解释在实验室条件下的单个种群的增长模式。但是,演绎和归纳的分离使得绝大多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理论做不到这一点。 我这里用库冉(Kuran,1995,1997)的“伪造偏好理论”(preferencefalsification)来说明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理论所面临的困境。库冉把他理论背后的机制做了如下表述:在许多情况下,一个组织中的许多成员早已知道组织内部的问题,但是无人敢说真话却有很多人愿意迎合权威。这种现象越严重,该组织背后隐藏的危机就会越大。到一定程度时,如果有人像“皇帝的新装”里那个小孩一样突然站出来指出存在的危机,其他人往往会相机跟上,于是这个在局外人眼里还是一片太平的组织就会突然走向崩溃。库冉的“理论”在逻辑演绎上并没有什么错误,毕竟理论背后的机制只是“皇帝的新装”这一谚语的另一种表达而已。库冉的“理论”也给了我们理解一些经验现象一定的启迪意义。问题是,一旦有人想建立“伪造偏好机制是某一特定组织(比如前苏联或者是安然公司)突然垮台的原因”这样一个经验论点,他在论证自己论点时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就前苏联的案例而言,我们不能说“伪造偏好”现象在其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但是,前苏联的垮台是个非常复杂的历史过程,严重的民族问题、僵化的经济体制、衰退的军事实力和戈尔巴乔夫极其天真的性格都起到了更为关键的作用。历史既不可能重复,也不能做实验。通过演绎而建立的“伪造偏好理论”因此而几乎不能解释任何具有一定复杂性的经验现象。 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理论”和经验事实之间这一难以愈合的分裂导致了许多后果,其中之一就是“理论”这一概念被滥用。既然传统的以法则和机制为基础的理论很难用来一个具体的经验现象,特别是一些极其重要的经验现象,传统的对理论的定义在社会科学中也就失去了权威。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科学领域,任何新概念,无论其性质如何,都可能会被标记为“理论”。其中有些概念,比如“他者”(theother)、“治理性”(governmentality)、“惯习”(habitus)、“阈态”(liminality),等等,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但是绝大多数概念则是毫无意义可谈。社会科学中大量学者,特别是人类学、文化历史学和定性社会学等专业方向的学者,基本上是以提新概念为己任。垃圾概念于是充斥于各种学术期刊和书籍,而它们的创造者也只能通过似是而非的复杂语言来掩盖演绎能力的缺乏,以及经验感和想像力的苍白。笔者在今后的文章中将专门讨论当传统的从自然科学而来的理论观在社会科学中遇到严重困难时,我们对“理论”这一概念的运用应当作如何限定。 为什么问题和怎么样问题的分离导致了社会科学叙事中出现了“解释派”和“过程派”(“派”应理解成笔者为行文方便而构建的理想状态,不少学者处于这两“派”之间),并由此导致社会科学中结构/机制叙事与时间/情景叙事的严重分离。解释派(以社会学家为主)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必须通过解释不同案例之间的异同来寻找具有普适意义的机制和规律(MahoneyandRueschemeyer,2003),否则社会科学家真成了卢瑟福所说的集邮者了。较为强硬的解释派学者甚至认为人的策略和自我价值论证特性是始终存在的、每人都具有的“常量”,因而与所需解释“差异”(variation)无关。斯考切波(Skocpol,1979)的著名论断——“革命是到来的,不是造就的”代表的就是这一观点(该观点因为与事实出入太大,多数学者不再坚持)。在过去的岁月里,以解释为目的的优秀作品虽然不少,但从总体上来说,由于比较案例中有大量的因素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也由于机制解释的“多对一”问题,许多名著在经验上甚至逻辑上都是漏洞百出。它们的价值主要在于启发,而不在于解释的准确。而支撑这些名著形成的最为关键因素也不是社会科学方法,而是作者的品味。 对于“过程派”的学者(以历史学家为主)来说,解释派学者从问题的提出开始就已经出了偏差。比如,当提出“为什么古代中国走向了统一,而中世纪欧洲则没有?”这样一个问题时,我们已经假设了这两个地区在绝大多数方面处于相似,因此可以通过比较方法来寻求导致案例之间差异的规律性原因。过程派学者认为这种提问方式本身就已经脱离了历史情景,并认为支撑解释派学者貌似合理的解释背后经常是牵强附会的证据。 过程派学者强调不同的历史有着不同的时间性(temporality)(Abbott,2001)。有的甚至强调每个历史都是独特的历史。他们进而认为社会行动者的行为所造就的转折点和分水岭式的事件才是社会变迁的关键(Abbott,2001;Sewell,2005),并因此注重构建大事表(chronology),试图通过过程回溯(processtracing来重构研究对象的来龙去脉(BeachandPedersen,2013)。他们以为一旦知道了来龙去脉,解释派感兴趣的“为什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过程派学者的优点是情景重构(contextualization),他们的叙事因此往往引人入胜。但是,过程派学者不得不面对如下的困境:既然每个历史都是独特的历史,那么社会科学还有什么意义?过程派学者也不能解决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任何一个历史过程都具有(潜在或现实的)无限的信息量,因此对于一个历史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学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兴趣作出不同的大事表。 例如,在分析中国成功的经济发展这一问题时,经济自由主义者一般会把1978年的改革开放和1992年的邓小平“南巡”作为经济成功的两个主要转折点,但是左派却会选择淡化这两个转折点,强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分水岭意义,强调改革开放后三十年和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之间的连续性,甚至强调“文革”对当代经济成功的意义(甘阳,2012)。国内意识形态对立,但是谱系比较简单,再加上国内学者大多学问粗糙,毫无精妙可言,因此在经济发展问题上仅仅出现了两种粗线条的大事表划法和相应的叙事。 如果解释中国经济成功的研究在西方成为显学的话,不知会涌现出多少大事表和相应的精细的叙事方式。 第七,社会科学中的许多重要概念、分类和问题意识没有本体性意义。 先前提到,物理和生物学中的重要概念和分类体系都有较强的本体性,或者说每一个概念和分类体系对应的都是外延和内涵较为确定的实体性的存在。人的特性已经把社会搞得复杂无比,而具有人的特性的社会科学家又会把自己的个性和价值观转化成对社会的各种奇奇怪怪的理解,从而导致大多数社会科学概念和分类体系失去了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本体性。在社会科学中,有些概念(比如“弱者的武器”“日常抗争”“镶嵌”“治理性”“他者”,等等)表达的仅仅是对某类社会现象的理解,并没有明确的组织、制度或行动者与之对应;有些概念(比如阶级、分层)指向不同的人群或团体,但它们却不见得是这些人群的认同感和行动的基础;有些(比如国家、宗教、利益集团、民族)指向的是一类人群或者团体的概念,不但有明确的组织和制度基础,而且可能是该人群的认同感和行动的基础,但这些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却很难给出先于经验的明确定义。 由于本体性的模糊,以这三种概念为依托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带着自己的先天不足。 关于围绕这第一类概念所作的研究,其背后存在的问题,笔者想举斯科特的工作为例。在斯科特提出的概念中,最为著名者当数“日常抗争”(everydayformsofresistance)(Scott,1985)。但是,该概念反映的只是斯科特的个性——一个极其不愿受到规范约束、孩提时喜欢在课桌下做小动作,却还振振有词的人(笔者对这种个性没有负面评价)——完全不是他的田野研究功夫。日常抗争,即人会通过磨洋工、阳奉阴违、逃避等手段来面对自己不愿接受的权威的约束,是个随处可见的现象,完全不需要通过在马来西亚作长达一年多的田野调查来获得。但是,这个概念指出了研究社会抗争学者所忽略的一面,给了一大类相似现象一个统一的命名,并通过斯科特高超的写作能力而显示了一定的学术意义。但是,这个概念的意义到底有多大?我怀疑。笔者认为,研究社会抗争的学者之所以忽略抗争现象中的“日常抗争”背后是有道理的。日常抗争毕竟只是各种社会抗争形式中表现最微弱的一种形式,对社会变迁也不会发生影响深远的作用。更大的问题是,日常抗争这样的概念一旦取得学术合法性,它带来的只是跟风。顺着斯科特的思路,诸如“in-betweenformsofresistance”(Turton,1986)、“reformistactivism”(Anderson,1994)、“reasonableradicalism”(McCann,1994)、“consentfulcontention”(Straughn,2005)、“rightfulresistance”(O’BrienandLi,2006)等等概念不断被提出。就像是斯科特开了一个利润极高但成本很低的商铺,大家都想加盟,形成了“斯科特连锁店”。总之,第一类概念及其相应经验研究的问题可以用两句话加以总结:原创概念的作品经验部分单薄,全靠一支妙笔生花;原创概念一旦取得合法性后可以被任意发挥,后继工作越发无聊。 关于第二类概念,它的关键问题是:如果这些概念不能成为相应人群的认同感和行动的基础,围绕着此类概念展开的研究工作的理论意义就会十分有限。社会学中的分层研究就有这个问题。我并不是说这世界没有穷人和富人,没有不同的职业,等等。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喜好从难以数量化的角度(比如收入、权力、艺术品位、饮食品位、体育能力、社交能力……)来看待社会分层,我们也可以对社会的某一个截面作出不同的层次划分。但是,被分在某一个层次的人群一般不会对学者们的分类有很大的认同,也不会形成一种“层级认同感”,更不会以层级为基础成为社会行动者。分层研究因此只有一定的应用性意义:一旦制造出一个“分层体系”后,我们就可以依此为基础来分析其他社会现象,比如社会流动、疾病和犯罪在人群中的分布、种族歧视程度。但是,这些问题都不一定要从分层角度出发才能研究。而且,在同样问题意识下,一个学者如果采取不同的分层体系,他的研究结果也会大相径庭。因此通过分层研究获得的结论最多也只是给定条件下的不具重大理论意义的结论。更可悲的是,经济分层好定量,其他性质的分层难定量,分层研究因此主要局限在经济分层方面,并出现了一些“大师”,比如DudleyDuncan和RobertHaus.er。但是“大师”的阴影下却是一大批对历史和现实都不甚了了,但工具理性极强的学者。他们坐在电脑面前“按摩数据”(massagedata),发表SSCI文章,不遗余力地把社会科学推向与历史和现实日益脱离的专业化道路。当然,任何一个议题一旦成为主流,跟风的人的水平还是有高下之分的。比如在分层研究上,有人在取样上更下功夫,有人更会按摩数据,也有人更能采用新的统计方法。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 第三类概念有一定的本体性,但这类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很难有先验的明确定义。比如国家(state)这一概念,谁都不会否认中国的人大、政协和国务院属于国家范畴,但是,随着国家组织向下延伸,乡镇、街道一级的国家组织的工作人员的认同感和行为方式往往会更像社会成员。还比如,一些国家部门经常会出于种种考虑与社会组织建立较为稳固的联盟,以扩展影响或反对另一些国家部门的行为和政策。因此,当研究有些问题时,我们会发觉有些国家部门的行为会更像社会行动者。总之,国家和社会之间不存在一个清晰的本体意义上的分野,只存在问题意识下的分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