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藏族地区,环境保护主要依靠本民族的习惯法则。藏族环保习惯法则历史悠久,广泛存在于官方命令、宗教教义、禁忌规范及生活习俗之中。本文以黄南州热贡地区为主要考察对象,从当地环保习惯法的表现形式和主要内容入手,分析藏族环保习惯法则的价值取向,力图得出对当今社会法治建设有益的启示和结论。 关键词:习惯法则;环境保护;热贡地区 G122 位于我国三江源头的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地域。由于地理位置及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青藏高原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人类长期无休止的向环境索取,使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受青藏高原恶劣的气候环境影响,区域气候反复无常,冰雹、沙尘暴、雪灾等自然灾害频发,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生态环境如此恶劣的情形下,青海藏族自治州的生态环境却呈现保护良好的发展态势。据我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截止2013年,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1],人均森林面积0.148公顷;而10年前,我国藏区森林面积已达到115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23%,人均森林面积3公顷,绿色草原达1.29亿公顷。[2]藏族地区在生态保护方面的贡献及做法,值得我们反思。笔者在此选取青海黄南州热贡地区为主要考察对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藏族环保习惯法则的历史渊源 藏族环保习惯法渊源悠久,有文献的记载可追溯至唐代吐蕃王朝时期。松赞干布以佛教“五戒十善”为基础,制定了《法律二十条》,把十善法(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悭贪、不嗔恚、不邪见)作为国家法律。 明朝时,藏族的大帝师降曲尖参也提倡过环保种树。在他的自传《朗氏家族》中曾提及“凡事生长在属于我们土地的人,承诺明年都要种20万树苗,要派人看守并计算。要根据天气在土质不好的地方不去破坏土地。用尖锐的镰刀等画好界限在此地想办法生长树”。[3] 公元1505年法王赤坚赞索朗贝桑波曾颁布文告,要求所有人不论尊卑都要遵照规定,禁止猎取禽兽,不可对土地、水草、山岭等有所争议。五世达赖喇嘛颁布的《十三法典》中也有关于封山蔽泽的禁令,“宗喀巴大师格鲁派教义对西藏地方政教首领颁布了封山蔽泽的禁令,使除野狼而外的兽类、鱼、水獭等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区无忧无虑地生活。”[4] 17世纪初,西藏噶玛政权发布的《十六法典》也颁布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的相关法旨。法典中规定了从神变节到十月期间的封山令和封川禁令,即从正月十五到十月这大约九个月的时间内,禁止人们进入山林狩猎或者下河川捕杀动物。 公元 1932 年,十三世达赖喇嘛也发布过有关环境保护的训令,要求从藏历正月初至七月底,不许伤害山沟里除狼以外的野兽、平原上除老鼠以外的动物,禁止捕杀在水陆栖居的一切动物。[4]此外,噶厦也颁布了关于禁止打猎的相关禁令,严格禁止打猎,第年的‘田垄法草’有很严格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飞禽与水生物,日喀则、仁孜、南木林、拉布、甲错、领嘎等地方,‘年厄’依法禁止打猎,违犯规定者无论轻重,都将予以惩罚。[5] 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青藏高原的地域环境影响,藏民族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将其所处的独特的生存环境与本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然禁忌等传统文化相融合,经过时代的传承,形成了现如今规范其生活的习惯法则。 二、热贡地区环保习惯法则的表现形式和主要内容 在热贡地区,环保习惯法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已经深入到藏民族生活的点点滴滴。[6]笔者走访热贡地区,归纳阐述黄南州环保习惯法的表现形式和主要内容是: 1.神山圣水崇拜 受藏族原始宗教苯教的影响,藏民族崇拜神山、圣湖,藏族人认为青藏高原是一块“圣地”,而神山神湖则是本民族的祖先和保护神所在地。以山神(年神)和龙神为主体的地方守护神信仰在藏民族的生活中有着深入广泛的基础。黄南州每年农历六月举行的大型祭祀仪式“勒如”盛会(“六月会”)便是对保护神的一种祭祀祈福仪式。当地的村民认为,每个村落都有本村落的守护神,每位守护神都有属于自身的性格特点。人们出于对守护神的崇拜与敬畏,规定了各种各样的规范,约束村民的行为。按照神山、神湖的崇拜观念,神山上的所有树木都是神的宝伞,不能砍伐;神山上的所有野生动物都是神的家畜,不能狩猎;不能任意挖掘砍伐神山上的草木花树或将神山上的物种带回家中;不将污秽之物扔到水中;不捕捞水中动物(鱼、青蛙等)。藏族人认为如果违反这些禁忌规定就会受到神明的惩戒,带来灾难。藏族人对神山神水的禁忌与崇拜“已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社会规范或公约,也是一种心理上的坚定信念。[7] 2.禁忌规范 禁忌是关于神圣或不洁事物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禁止性行为规范。[8]它虽然没有成文的规则,但却扮演着法律的角色,对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生产生活等方面都起到了约束作用,它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通过由内心生成的敬畏之感,使这些禁忌规范成为永远不可触犯的规则。藏族的禁忌有很多,就食物禁忌而言,便有不吃马肉和狗肉;不吃奇蹄类、爪类和鳞类动物的肉;不吃水生动物等诸多规则。水源禁忌,藏族认为水是生命之源,是给人类带来恩惠的神圣东西,在热贡地区,经常会在河流的两边悬挂经幡,这样的地方被称作“哥契”,泉水旁的“勒冬”也会悬挂经幡,村民们都会自觉的遵守禁忌,不在泉水中洗澡和清洗衣服,不将赃物投放到泉水与河流中,以保持泉水、河流的纯洁性和神圣性,从而也维护了泉水与河流的生态环境。 3.宗教戒律
藏民族是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藏传佛教的信仰观念历经祖祖辈辈的传承,已经渗透到藏族人的思想行为、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生活习俗等方方面面,积淀成一种遗传基因,内化成藏族人民的一种独特的心理特质,对日常行为规范起到了深远影响。在藏地寺庙,经常可以见到墙壁上绘制着六道“轮回图”,讲述人死后有六条道路可走,根据人今世行为的善恶,决定死后走上不同的道路。藏传佛教相信“因果报应”,通过这一理论来劝诫信众行善事,使信众从内心建立起杜绝恶行的牢固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