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目前传统和主流的观点认为,“医疗公平”与“医疗效率”是不可兼得的;要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要么“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而在医疗卫生领域则应该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②然而,事实果真如此 吗?回答是否定的。 我们认为,“医疗公平”与“医疗效率”两者之间并不矛盾。之所以引起两者之间的激辩,一方面传统、主 流观点持有者他们没有全面、准确地把握“医疗公平”和“医疗效率”的真正内涵;另一方面,他们将“公平”、 “公正”与“平等”划等号,从而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而“公平与效率何者优先”的问题其本身就是一个 不能成立的伪命题因为究其实质两者是一致的。 根据社会公平的根本原则,即“贡献是权利的源泉和依据;换言之社会应该按照贡献分配权利,按照权 利分配义务;说到底社会分配给一个人的权利应该与他的贡献呈正比而与他的义务相等。”③于是,“社会越 是公平,每个人的贡献与所得便越一致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即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的努力)便越高,从而 效率也就越高;社会越不公平每个人的贡献与所得便越背离,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便越低,从而效率也就越 低。”④可见公平与效率完全一致且呈正相关变化公平主要是通过作用于效率的动力因素即调动人的劳 动积极性而提高效率的。 众所周知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而“人权原则”则是最重要的公正。所谓的“人权原则”,即“人权、基 本权利完全平等”。“每个人因其最基本的贡献完全平等--每个人一生下来便都同样是缔结、创建社会的 一个股东--而应完全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完全平等地享有人权。⑤因此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追求的公 平正义,不仅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还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的医药卫生需求,即同时追求医疗效率。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在设计卫生保健制度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时 毫无疑义地既应当追求公平而且应当追求效率。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反面通过人们对前一轮改革的评价性 结论得到印证:‘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不仅比已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昂贵,而且极不公平并效率低下。”⑥三、医疗公平的伦理定位传统和主流的观点认为,医疗公平主要是指卫生资源分配领域中的公平。⑦而且有所谓“形式公正”与 “内容公正”之分,前者是“对相同者给以同等的对待,对不同等者给以不同等的对待”后者是“依据个人的 地位、能力、需要、贡献等给以相应的负担和收益。”前一轮改革之所以被认为是“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公平性不佳”。比如,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会员国的卫生系统分三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估。 在卫生负担公平性方面中国被排列在第188位,即倒数第四位,仅比巴西、缅甸、塞拉里昂等国稍强属于世 界上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⑧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显示约有48 9%的居民 有病不就医,29 6%的应住院而不住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