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术之士得到重用之后,韩非子指出作为臣下,法术之士必须“不失君成之礼,不败君臣之位”,维护君主的权威,维持对君主的忠心。《十过》所征引的《左传》成公十六年司马子反的事例,提出了“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的道理,实际上是对君臣名分上的一种强调,要忠于一国之君主,而不能忠于重臣,即“忠不可兼”。通过君主的策略以及臣下的忠心,君臣必定能达到和谐共处的局面。 三 《韩非子》的君臣关系思想是战国末期特定社会状况、历史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带有很强的时代特色。战国末期,封建宗法制已经遭到了极大的破坏,臣子的来源由西周时代的宗法家族成员转化为没有血缘宗法关系的人。而且由于利益冲突的问题,“子弑其父者有,臣弑其君者存”,统治阶级内部经常出现争斗,“陪臣执国命”的情形屡见不鲜,诸侯公室大权傍落的趋势日甚一日,政权更迭频繁。这成为韩非子君臣关系问题思考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国际关系方面,诸侯国之间的征战日益激烈,“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攻争强,胜者为右,兵革不休,诈伪并起”。所以,这个时期战乱变化不定,各国之间的强弱变化不定,如何促进国家强盛成为各国共同的主题,而新兴的士人阶层在当时的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士人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当时分裂割据的政治局面,“邦无定交,士无定主”,士人有很大的自主性,“行不合,言不用,则去之楚越”,可见,此时士人的个体本位意识较强。韩非子作为士人阶层的一员,也带有士人的普遍心态,渴求被重用。但是至战国末期,经过多次的征战,秦国大一统的趋势日益明显,因此,怎样来实现统一,统一后运用什么样的方法来治理国家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韩非子从法家的基本思想出发,提出了君主专制的思想方针。君主专制必然要求臣下听从于君主,在大的政治理论基点统领下,韩非子力图达到君臣相得的和谐局面,而在二者发生矛盾时,则倾向于牺牲士人的利益来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这与当时的历史大背景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一致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3. [2]周勋初.韩非子札记[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0. [3]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4]刘向.校战国策书录[M].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5]顾炎武.日知录[M].北京: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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