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这种遥控占有形式,只有当货币出现在财产和财产所有人之间,同时将二者分开和关联起来,才有可能。由此,货币一方面制造了一种渗透到所有经济活动中的前所未闻的非人格性,另一方面创造了一种同样提高了人格的独立和自主”。这也就是说,货币作为一种媒介,反映的是事物之间的价值关系,但是就货币本身而言,它并不具有价值。正是因为它的无价值性,它能够使不同的货币持有者在商品交换中,超越个体性的价值,作为平等的双方进行沟通并达成理解。货币的这种特性极大地扩大了不同等级、地域之间人与人的交往,并且伴随着商品经济的日趋规范化,货币“成为一个中心,在这一中心处,彼此尖锐对立、遥远陌生的事物找到了它们的共同之处,并相互接触”。正是由于货币的这种抽象的、客观中立的立场,它会带来非人格性和普遍有效性,它也不会要求或限制任何一个持有者的使用方式,任何个体都能够在任意场合使用货币,即使使用目的本身存在着争议,但它不会对所购买的事物的性质产生任何特别的促进或阻碍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货币可以与逻辑的形式相比,它们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任何内容及其发展和组合面前,并由此的确为事实上最荒唐和最堕落的内容,在表现和形式的正当性方面提供与最有价值的内容一样的机会”。艺术作品也同样如此,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当它进入市场后,作为一种用于交换的商品,其本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