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首次公开披露了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同样一款篮球鞋,在国外销售时以前后掌双气垫为卖点,卖给中国消费者时却变成了单气垫,而且价格比国外还贵500多元。这种奉行双重标准侵害中国消费者的行为,让耐克公司被罚款487万元。
应该说,中国消费者遭洋品牌“另眼相待”久矣。从食品到服装,从电子产品到汽车,从产品质量到技术标准,从售后服务到危机处理,众多知名企业都曾被指采用“双重标准”。这种涉嫌欺诈的行为危害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很少受到惩处。耐克被罚,是工商部门对这种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我们在为工商部门叫好的同时,也期待着严惩“双重标准”成为惯例。
洋品牌为何敢在中国市场搞“双重标准”?原因涉及多个方面:其一,部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时的“超国民待遇”,以及中国消费者盲目崇拜洋品牌,助长了国外企业欺凌中国消费者的恶习;其二,国内宽松的监管环境及相对落后的标准,让跨国公司执行“双重标准”时有空子可钻,很多产品即便在其他国家被迫召回也能符合“中国标准”;其三,国内外法律法规惩戒力度不同,洋品牌在中国的违法成本较低,客观上纵容了他们采用“双重标准”。
此番北京市工商局严惩“双重标准”让耐克公司尝到了苦头,也让中国公众看到了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重拳治乱,给奉行“双重标准”的企业鸣响了警笛,值得肯定和报以掌声。但是,严惩企业“双重标准”,不应成为难以复制的“孤本”,而必须升格为有章可循的惯例和制度。
要让洋品牌在中国市场变得“规矩”,让他们对中外消费者一视同仁,需要政府部门和民间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政府层面,要尽快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以完备且严苛的制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修订工作要与时俱进,防止因为存在标准“洼地”而给部分不良企业可乘之机。此外,有关部门在执法时也应杜绝“双重标准”现象,不能选择性执法,无论是国外企业还是国内企业,只要违法违规就要依法惩戒。
在民间社会层面,消费者对洋品牌应该有更加理性的认识,不能过度信任和盲目崇拜洋品牌,一旦权益受损要勇于维权、敢于维权。与此同时,很多国外消费者成功维权的案例启迪我们,根治“双重标准”乱象,还需建立发达的民间维权组织和成熟的公益诉讼制度,只有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维权的氛围,并让消费者拥有便捷的维权渠道,维权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与一些国家对涉嫌“双重标准”的企业动辄开出数亿元罚单相比,中国工商部门开给耐克公司的487万元罚单不算太大,但这张罚单在保障中国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显著的历史意义。我们希望,在政府有关部门和民间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能够有更加完善和严苛的制度性力量,防范不良企业奉行“双重标准”的行为,进而让每个消费者的权益都得到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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