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元语言,就是能使文本在阐释活动中显现为一套意义的规则体系。 同时,他还解释了什么是元语言冲突⑤: 1.接收者使用不同的元语言集合,就会得出不同的意义。 2.一个描述系统不可能完备又自洽(哥德尔定律)。 把《玛丽与马克思》的文本内受众的规则体系设为元语言A:无神论;文本外受众的规则体系设为元语言B:有神论;影评人所用的元语言设定为元语言C:马克思的妈妈是个失败的母亲。仍以“婴儿从哪里来”情节为例,第一步,把“马克思的妈妈认为‘无神论者是妓女下的蛋’”作为元语言A和元语言B的作用对象。第二步,把元语言A和元语言B作为元语言C的作用对象。第三步,产生意义。那么,元语言A产生的意图意义是马克思的妈妈是错的,元语言B产生的解释意义是她是对的。将元语言A和元语言B(注意:不是意图意义和解释意义)作为元语言C的作用对象后就产生了影评人的意义——如果人们对宗教缺乏理性认识,则可能伤害别人或受到伤害。在第二步中,如果将意图意义和解释意义作为元语言C作用对象,就会陷入“她到底对还是不对”的矛盾。所以,一旦出现了新的元语言,旧的元语言就不再具备规则的功能了。 三、元语言C:解释元语言的元语言 元语言理论认为,不可能在同一个层次当中解决同一个层次的问题,否则就会陷入矛盾。比如把《塞维尔的理发师》里的理发师换成影评人,则是“他给影院里所有不给自己做观影分析的人做分析,如果他不分析自己,他就得分析自己”。 “历时性”与“共时性”是语言的两个维度,它来自索绪尔关于语言活动的句段和联想这两个层次的观点。“历时性”是水平维度(横向组合),指语言符号的句段,它必须通过时间流逝来完成传情达意。“共时性”是垂直纬度,指同时存在的联想,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替换。普洛普在《民间故事的形态调查》中提出,最重要的和起同一作用的因素不在“语音”(某个角色本身)而是在“音位”(某类角色的功能)上。元语言的阐述过程相当于历时性的句段。元语言A和元语言B的作用对象“马克思的妈妈认为‘无神论者是妓女下的蛋’”相当于语音,对象所处的位置是音位。因为音位上的主体可以变换,所以在元语言C句段中将元语言A和B放置在被作用的音位上,让它们失去元语言的功能,那么作为语音的元语言A和B之间的矛盾也就消失了,从而得出影评观点之一:如果对宗教缺乏理性认识,则可能伤害自己或伤害别人。 在影评写作中,如果同时发挥元语言A和元语言B的功能就会陷入逻辑矛盾。解决办法就是跳出元语言A和B的规则制订新的规则,即元语言C。用来解释元语言的元语言有时也被称为“元元语言”,如果还要继续进行深层阐释,则还需要“元元元语言”,以此类推。事实说明,文艺作品的阐释活动其实是一个无限衍义的过程。 注释: ① 戴锦华:《意识形态批评:〈阿甘正传〉》,《电影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6页。 ② 单娟:《浅析动画电影〈玛丽与马克思〉中视听元素对“孤独”主题的诠释》,《大众文艺》,2010年第21期。 ③ 艾泽·蒙特Ethel Momtord,澳大利亚著名诗人。 ④⑤ 赵毅衡:“元语言:符码的集合”,“符号科学”,四川大学课程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