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功利主义并不像我们通常用汉语字面所误解的那样,是自私自利的,甚至完全否决这个人的道德人格。在此笔者抛弃享乐主义的功利主义,提供一种客观的功利主义,认为功利主义是一种公共道德的观点,捍卫功利主义不仅是利益上的善、福祉而且包括伦理的道德上的善。探究功利主义与道德在哪分离?什么原因导致?分离对我们的影响?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对功利主义、道德建议一个不偏不倚的分界点。
【论文关键词】功力幸福道德法治建设
1道德与功利主义分离过程
道德本质上是一项合作事业,主要目的是要调和我们在一个必然发生冲突的世界中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在我们当今社会中道德变得明显的对功利的敌意来自哪里呢?——当然是社会,在这里似乎道德并非产生于功利,然而它最初表现就是社会功利。它很难声称自己反对所有人的私人功利并使自己得到更高的重视。如果放弃自己的权利免除别人的义务是道德所颂扬的,但是当放弃的是社会的权利时,可能是利己主义作怪。我们经历了五千年的沧桑明白如果一个时代的人们只讲个人利益功利注定无法形成社会利益。功利主义本身产生了一种道德进步,对日常的道德实践提出了一个要求。
剥夺个人基本利益的道德是让人心酸的道德,是不合理的道德,例如:中国封建社会立的贞节牌坊等等泯灭人性的不合理的道德,我们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一个道德所提供的要求不超出一个人的自我声称的合理期望的范围时,那么他就是合理的。
功利主义不强调道德行为的动机,只讲行为的效果。但是每个民族、每种宗教都有一些公理性的道德原则,有些甚至成为禁忌。由于功利主义强调行为人的结果,所以欠全面。但道德感的发展过程有一开始的人们称某种行为善或恶时根本不考虑动机完全依据动机;后来把行为目的来判断行为的善或恶;后来把评判善恶的标准归为动机。
因此我们现在可否大胆的想象一下,人类根本不存在道德现象,只有对现象的道德解释。而道德解释的标准即良心。道德没有永恒不变的标准,是随着人们心中的良心(功利)在变。可看出功利主义与道德没有不可调和的冲突,甚至约翰·密尔“承认功利为道德基础的信条,换言之,最大的幸福主义,主张行为得失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成正比”,功利或幸福是指导人类行为的标准,是否有利于增进幸福,避免痛苦是衡量是非功过的根本道德标准。但是功利主义与道德何时分离呢?又是为何分离?
从我国的文化历史看,即使在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学派还是把功利主义与道德结合一起的。看周公的“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可看出古人把天命和道德、才德与统治者联系在一起,也就是维护自己千秋统治的手段;孔子的“礼、仁”思想,功利仍然没有被抛弃。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大学者,他的城邦理论中讲城邦和人的价值联系在一起并断言只有城邦成员都具有公共意识(善)时才能保护成员利益,这是唯一途径。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所有的人都受制于动机,而动机的起因是利益,任何人的行为都是以对自己是否有利为标准,这一点古今中外都逃不出。“如果不把功利原则摆在你们面前,我就时常无法清晰地、准确地说明法律的内容,以及要义。”可看出功利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深深根植于人类的共同本质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