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变化趋势来看,天津市新品种申请的植物种类结构日益优化,呈现逐渐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同时申请大类有由以大田作物为主向以蔬菜为主的变化趋势。2002年,天津市新品种权申请的植物种类只有水稻一种作物,截至2012年,天津市扩大到8种作物。同时,2012年蔬菜的申请量首次超过了大田作物的申请量,品种权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向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倾斜[14]。 从申请主体来看,水稻主要是由本地的科研单位和民营企业申请,申请比例分别达到54.3%和42.9%,本地高校申请量很少,比例仅为2.9%;普通小麦最早由个人申请,2005年以后全是由本地科研单位申请;玉米主要由本地科研单位申请,申请比例为62.5%,其余为个人申请;大白菜开始是由本地民营企业申请,2007年以后全由本地科研单位申请;黄瓜主要是由本地科研单位申请,2012年以后本地民营企业加入申请行列,且申请量很大;花椰菜、甜瓜全部由本地科研单位申请;大豆由外地企业申请。 4 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对天津市植物品种权申请现状分析,可以发现,近年来天津市农业自主创新活动活跃,呈现出申请数量不断增加、申请领域不断拓宽、申请主体不断丰富的良好发展势头。特别是企业申请数量的快速增长,预示着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在日趋完善。但是,通过对品种权申请总量、申请主体和植物类别的进一步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4.1 品种权申请数量偏少,授权比例有待提高 目前,天津市植物品种权申请数量还未过百,在全国排名仅为26位,且与北京和上海的差距很大,位于四个直辖市的末位。同时,授权比例虽略高于北京和上海,但仍未超过35%,在全国排名仅列22位。这是由于:一方面与北京、上海以及农业主产省份相比,天津市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整体活跃度还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对国内外育种机构、育种人才的吸引力较低,没有国外育种机构在天津提出品种保护申请,且外地育种机构也仅有1家。 4.2 品种权保护申请的植物种类过少 目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植物种类分为大田作物、蔬菜、花卉、果树、牧草及其他等六大类,共计93种小类。天津市品种权申请的植物结构存在不平衡,植物种类只有大田作物和蔬菜两大类,共计8小类,只涉及了不到9%的植物品种。这是因为天津市在花卉、果树、牧草及其他类别植物育种方面,品种优势不够突出;同时由于申报成本高、执法效力差等原因,部分机构仍存在重审定、轻品种权保护的现象。 4.3 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截至2012年,天津市科研单位下属企业品种权总量达32个,超过科研单位申请的半数,论文发表从而天津市企业品种权申请总量共计52个,占天津市总申请量的59.1%,这表明企业是种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力军,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体系已经形成。但是该体系还面临一些问题,如企业整体规模偏小、产业集群优势不突出、科研单位下属企业管理体制不顺畅、民营企业生物育种水平低等。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明确种业发展定位,做好种业发展规划,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立足“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部署,围绕“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生态城市”发展定位,尽快出台天津市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营造开放良好的科研、市场、金融、政策氛围,打造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种业发展环境。二是整合优化内外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做强做大本土种业。扩大育种人才引进规模,拓展省际、国际合作,加速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研平台和科研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在生物技术、机械化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种业关键技术方面寻求突破,提高育种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品种权保护意识,完善品种权保护管理体系,加强品种权保护执法力度。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普及品种权保护知识,开展品种权保护申报培训;简化申报程序,建立天津市品种权保护专项基金,将品种权保护列为相关规定及优惠政策的主要考核指标;健全天津市品种权保护执法体系,加大执法深度和惩罚力度,开展专项联合执法专项活动。 参考文献: [1] 张劲柏,侯仰坤,龚先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2] 胡瑞法,黄颉,Carl Pray,等.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经济影响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6(1):4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