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筹资渠道狭窄。尽管这几年吉林省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大加快了,但就总体而言,由于受到资金不足制约,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落后,电力、通讯、运输、供排水等基础设施欠缺现象较为普遍。一是供水没有完全解决,部分居民没有吃上自来水,靠深井水维持生活;二是排水设施简陋,明渠排放较为普遍,雨天雨水乱流,积水成潭,晴天污水泛滥,污染环境;三是道路建设状况差,道路狭窄,断头路多,人流车流不畅,交通堵塞问题十分突出;四是环保设施不足,部分小城镇没有固定垃圾堆放点,没有卫生条件较好的公厕,污染环境现象十分严重。近年来,农民、乡镇财政和社会投入等多元化投资虽然逐步进入小城镇建设,但受经济基础和发展进程制约,小城镇建设筹资渠道不畅,来源少、总量小。 (四)管理工作仍很薄弱,重建设轻管理。一些小城镇普遍存在着建设与管理脱节、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不少小城镇占用交通道路设置马路市场,集镇秩序较为混乱,过境交通受到严重干扰。一些小城镇环境管理不到位,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缺乏专业化的治理和规范化的管理,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严重滞后,镇容镇貌不整洁,影响小城镇形象。其原因,一是认识不够。在城镇的初期发展中,小城镇的首要任务就是做好规划并按规划要求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很多领导将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硬件建设上,忽视了软环境建设,管理流于形式,往往是刚修好的街道,很快就变成马路市场;二是小城镇缺乏必要的综合管理人员。人员力量不足,导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基本处于无人管理、放任自流的状况,一些小城镇的建设缺乏规划管理和制约,混乱无序,环境卫生质量下降,城镇建设质量难以提升。 (五)部分小城镇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由于有些地方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掠夺性开发利用资源,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突出表现为:一是城镇发展建设不当对一些重要生态功能用地造成新的破坏;二是城镇发展环境管理跟不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污染加剧;三是城镇周边农村生产和生活污染依然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镇环境质量的改善;四是一部分乡镇企业科技含量不高,很少考虑“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甚至把在大城市无法立足的污染企业转移到小城镇,使小城镇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三、吉林省加快小城镇建设对策建议 吉林省加快小城镇建设中仍有很多实际的问题需要解决,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给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大力支持省重点镇、中心镇发展。支持重点镇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并不是一哄而上,盲目上数量,不讲质量,而是必须妥善处理好总体与局部、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把推动小城镇上规模、上水平放到加快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的中心位置。将重点镇建设成为集聚能力较强、规模布局合理、功能设施较全、环境优美的区域性中心,有条件的要努力发展成为小城市。 (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总体功能。要以房屋开发为突破口,运用市场规律,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同时要以完善城镇功能为目标,搞好以路、电、水、通讯和绿化、美化为重点的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建设和美化同步,发展和完善功能同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强化产业支撑,夯实小城镇建设基础。吉林省小城镇在加快建设中要搞好产业定位,注重挖掘优势,突出本地特色,依托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商贸物流区、旅游休闲观光度假区等园区,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既要注重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又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发展特色产业,要坚持“产业兴镇”战略,按照“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产业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大力培植主导产业,不断延长产业链,壮大区域经济和板块实力。另外,产业发展离不开园区的建设,园区建设既是产业发展的“孵化器”,又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蓄水池”,还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助推器”。因此,要创新园区管理模式,科学规划设计,使之成为小城镇的一个功能区。做到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集中连片,污染排放集中处理,节省建设、运行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应。 (四)进一步强化管理,增强小城镇的承载功能。坚持用城市化理念建设、经营和管理小城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运作。要联合组成小城镇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由镇级管理,赋予执法权,对私搭滥建、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予以严厉处罚,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死角死面,改善镇容镇貌。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