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员C太极拳身体技术的习得主要是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按照太极拳身体技术这一社会位置的动作要求在身体上进行刻印,另一个是由身体感觉构造对太极拳身体技术中所没有涉及到的地方进行了自我调节。因此,C对自身身体动作并不只是根据外部A的指导即社会性规定来进行感知的,而是通过自身内部的身体构造对那些没有具体要求的部分进行感知。换言之,来自于身体内部病理性构造所产生的抵抗也是形成C身体感觉构造的一个重要因素。 3)相对于通过根据自身所持有的身体感觉构造来进行自我努力修正的B和C的身体来说,D的身体可以说是在单纯地接受太极拳社会位置所规定的动作和姿势的刻印。可是,如果就此断定D身体就是一种按照社会意图可以进行任意塑造的素材的话,一种相互矛盾的现象就产生了。这个矛盾现象就是A所要求的太极拳这一社会位置意义的身体(“丹田”和“气”)与D所持有的身体感觉(不能理解“丹田”和“气”是什么,只是在练习太极拳)。D太极拳身体技术的习得状况也恰恰印证了布迪厄所述的“一种无意识状态下实践的一些身体抵抗的表层现象。”即处于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中的身体结构-惯习对外来社会文化的一种自然抵抗。 综上所述B、C、D太极拳身体技术的习得不仅涉及身体技术论中所阐述的权威模仿(对A的模仿)、习惯的规则化(太极拳的规则要求)、规训(太极拳教室的空间与时间配置、A的监督指导)等社会结构论所规定的一方面,而且还包含着身体抵抗在内的另一方面的诸多因素[9-10]。因此,太极拳身体技术的习得并不只是将社会结构位置的规定直接附着在身体上,而是通过自身身体构造作为媒介判断所应该学习的身体技术是否有效,再通过身体构造和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辩证来形成。 参考文献: [1] 马塞尔·莫斯,施郎格. 论技术、技艺与文明[M]. 蒙养山人,译. 北京:世界图书出版社,2010:12-36. [2] 高宣扬. 布迪厄的社会理论[M].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9:32. [3] 皮埃尔·布迪厄. 实践理性[M]. 谭立德,译. 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08:15. [4] 马塞尔·莫斯. 人类学与社会学五讲[M]. 梁永佳,赵丙祥,林宗锦,译.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0. [5] 福柯. 规训与惩罚[M]. 刘北成,杨远婴,译. 北京:三联书店,2003:57. [6] 米歇尔·福柯. 主体解释学[M]. 佘碧平,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35. [7] Kendall Blanchard. Alyce Tayce Cheska.The Anthropology of Sport An Introduction(体育人类学入门)[M]. 寒川恒夫,译. 东京:大修馆书店,1985:26. [8] 陈向明. 质性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5-13. [9] 汪民安. 后身体文化、权力和生命政治学[M].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 [10] 仓岛哲. 身体技法と社会学的认识[M]. 东京:世界思想社,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