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球环境不断恶化使人类面临着巨大生存危机,基于国际现在的环境情况,可持续发展原则被提出来,并且为各个国家所用,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贯穿于国际环境法的一条主要中心线。因此,我国的环境法就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但是,目前来看,我国的环境法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将从严峻的环境问题入手,对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及环境法可持续发展的构建进行分析,希望大家可以对保护我们的环境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关键词:环境法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必要性 前言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但是,也对人类社会造成了破坏,对人类生存的环境造成了污染,全球环境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人类不对环境采取保护措施,那么终有一天全球环境将无法挽回,人类社会也将随之终结,因为我们是相互依存的,可持续发展就是在人类面临环境问题时,国际环境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因此,环境法就要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为基础,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内涵切实用到环境法的各项条例当中。 一、形势严峻的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在发展经济及科技等方面的活动对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质量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以及健康等造成的影响。自然环境的发展是有其固定规律的,所以,在人类改造自然环境和创建新的社会环境时,社会环境一方面受自然环境的制约,也以其固有的规律进行着,在这期间,人类与环境之间互相影响和作用,最后就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在人类早期发展时,人类利用自然的优势发展自身,但是当时人口相对比较少,自然资源却是相对丰富,即使人类对自然资源进行使用、创造,对环境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诚然,我们都知道人类社会是不断进步和向前发展的,人类为了发展自身的经济,社会等,对破坏环境却视而不见,进行大肆开发,人类在经历很多次由于破坏环境的而引起的灾难后,不仅仅没有意识到环境破坏对人类的影响,还是继续开发拓展,许多国家偏向于重视开发本国经济,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最后造成了今天难以控制的局面,全球化温室效应、切尔诺贝利核泄漏等等残酷事实,也使人类陷入了严峻的生存危机[1]。 从人类社会发展以来,环境污染的种类越来越多,呈现多样化趋势,从一个国家扩散到整个世界,无一国家能摆脱掉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危害,我们这代人以及后代都将会面临环境破坏带来的危害,所以,整治环境问题迫在眉睫,保护环境也势在必行。我们需要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并且切实实施以求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内涵 可持续发展是“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他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既要达到快速发展经济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能完全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和环境保护、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实现环境公平 我们生活在资源丰富的地球上,地球所提供的自然资源,我们都有同样的权利去利用。实现国际环境公平,实现国际公平就是要求无论哪个国家发展的如何,都有平等的权利去享用人类共有的自然资源,实现平均分配,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具有平等的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而不是像发达国家那样仰仗自己的经济和科技的发达对自然资源进行大肆开发掠夺,欺负发展中国家,抢夺有利资源,实现国内环境公平,与国际环境公平一样,生活在本国家的每一位公民都一样享有本国丰富的自然资源,与此同时,每一位公民都具有保护好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无论身份的高低还是学术的不同都要公平,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我们既要保障我们当代人的发展,也要考虑到下一代人的利益,不能够仅仅为了自身发展需求,就不顾后代人,尽情的享受自然资源带来的利益,那么我们的后代就会在被破坏的环境下生存,他们会遭受环境被破坏所带来的灾难,久而久之,我们的地球就会因为人类的破坏而灭亡[2]。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我国的实践 由于环境被严重的破坏,国际环境法提出了可持续发展原则,自从这个原则提出来以后,我国政府就已经高度重视和关注,之后的法规和方针当中,都深刻的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我国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中就多次提到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要求人民在发展中要注重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努力发展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国际对环境问题开始重视之后,国际上很多国家也开始将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核心,以此为基石,再根据本国家的发展情况以及环境破坏程度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当每一位公民在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社会等时,有一个法律保障作为后盾,让公民安心去实现理想。现阶段,我国虽然还没有将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放在环境法当中,但是已经有很多方面深刻体现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我国也在原有的法律上进行革新,出现了许多新的环境法律、制度。从基本原则来看,可持续发展原则不仅仅是文字上变化,也恰恰反映了可持续发展原则对环境法的渗透与深渊影响;预防原则要从污染损害预防到风险防范的扩展,还有很多物种平等均可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法律制度上来看,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某种程度上推进了我国环境法的革新与创新,环境的评价制度等等的出现,这样可以看出来,可持续发展原则对我国环境立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了我国环境法建立的基础。 四、可持续发展成为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一)改善环境质量状况的需要
从目前我国的污染情况来看,环境污染情况还在恶化,即使有很多法律保护却也没有办法可能控制住环境的继续恶化,我国在发展经济时,环境保护作为外部因素,得不到重视,就要向为经济发展让路,让经济先行发展,其次再考虑环境,环境是要服务经济发展的,就是在这种观念下,人们就会最大限度的利用自然资源开发自然资源,为了自身的发展而毫无顾忌。然而,可持续发展原则则是提倡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并不是抑制经济的发展,而是要求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去发展经济,要考虑自然的承载力,做到对环境的最低化甚至是无害发展,因此,为了环境不再继续恶化,自然资源不再被耗尽,可持续发展原则就要成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