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5-0035-02
如今社会腐败问题已然成为世界各国发展道路上的一颗“毒瘤”。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快速增长,利益日分化,腐败问题正处于高发期、频发期。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习近平就任总书记之后,强调“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网络反腐风生水起。“香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房叔”蔡彬、“雷冠希”雷政富等一系列腐败问题通过网络平台曝光,从而形成社会舆论,最终引起国家纪检机关介入,使得一批问题官员被迅速查处,纷纷落马。网络反腐以其独特的开放性、隐匿性、便捷性、成本低的特点,成为我国反腐倡廉的一个新战场。我国的网络反腐尚处于初级阶段,网络反腐实践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还需要制度的规范与保障。
一、网络反腐的理论界定
网络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的新兴媒体,以其传递速度快、透明度高、影响面广的优势打破了传统媒体言论“一枝独秀”的状况,让每一个网民都可以成为新闻的发布者与评论者。网络反腐是一种网络政治,也就是公众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的一种形式。所谓网络反腐,是指我国在互联网时代的一种党和政府的防腐机构与广大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新形式。其实质是公众以个体身份,通过网络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沟通、交流,并引起一定的社会舆论效应,最终实现影响与决策的过程。
二、公众网络反腐的心理研究
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规模庞大的网民数量为我国网络反腐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网民参与网络反腐热情不断提高。了解和掌握大众网络反腐的心理活动,网民利用网络参与反腐的积极性不断增强
1.民众参与网络反腐的监督心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大大拓宽了人们的“听觉”与“视觉”,民众足不出户便可获取丰富的信息。每一个民众都可以成为一个“自媒体”,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网民的网络政治参与日趋便捷化、日常化。尤其是腐败问题,民众通过图片、视频、音频、文字等多种形式揭发官员的腐败行为,网民通过发帖和跟帖的方式在网络空间对腐败行为给予强烈的谴责,在“网内”和“网外”都形成广泛的舆论压力,对官员的腐败行为展开“网络审判”,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监督权。
2.民众参与网络反腐的从众心理。“从众心理是指个人受到社会、团体或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行为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意见的心理倾向和行为方式”。在网络这个“大家庭”里,人们会因为共同的爱好和话语而聚集起来,大家也因彼此之间的协作与信任而结成亲密的同盟,从而合流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当有腐败问题产生时,这个群体为了能寻求一个公正合理的结论,便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力量——网络舆论。这种舆论是多数人的意见,而不是少数人的声音,带有浓厚的群众性色彩,网络群体的从众和依赖心理有助于更多的民众参与到网络反腐中去。
3.民众参与网络反腐的宣泄心理。当下我国社会转型、利益分化重组,使得社会矛盾急剧增加,难免出现不公正、不公平、不规范问题,利益受损者必然会产生较为强烈的愤恨感。网络媒体的出现,成为大众宣泄不满情绪的“解压阀”, 民众利用网络平台嬉笑怒骂、缓解情绪、释放压力,这种宣泄其实就是一种心理补偿。而这些不满情绪、怨愤心理的积压最终成为网民参与反腐的心理基础。因此,网络反腐作为民众不满情绪有效的宣泄手段,是社会压力的减压器和社会稳定的保障。
三、网络反腐的困境分析
网络反腐具有双面性,我们既要看到它的优势作用,“对于激发社会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培育公民独立的政治人格,提升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归属感,进而增强对现有政治体系的认同具有积极的作用[1]。”但也不能忽视其面临的困境,毕竟网络作为一种新的反腐手段,仍然存在一些不科学和不合理的因素,还处在反腐水平的初级阶段。
1.存在舆论审判“非理性化”倾向。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匿名性与随意性的特点,网络有时可能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别有用心的人携私报复和危害社会的工具。网络舆论并不总是完全正确的,有时民众看到的只是表面现象,有时案件还在审查过程中,网上就形成了一边倒的局面,给办案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这样会给案件的裁定带来巨大的影响,严重时,甚至会出现民意“挟持”案件的不公正局面。轰动全国的“药家鑫案”就是民众非理性政治参与和“网络暴政”的体现,这件事情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与程序正义。
2.网络反腐缺乏法律规范易构成民事侵权甚至是犯罪。
虽然网络监督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是网络反腐的合法性却遭到很多质疑。网络反腐因法律规范的模糊性,导致反腐过程波动性大,易出现侵权甚至是犯罪。虚假信息的举报时有出现,更有甚者捏造陷害。同时,民间网络反腐易出现“人肉搜索”,这种方式如果运用不当,很可能将犯罪嫌疑人关系不大的亲戚朋友等个人信息披露出来,从而侵犯未涉及犯罪的人员的隐私权。大众网络反腐行为缺乏相关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很容易造成权力滥用的违法行为。
3.我国网络用户存在区域、城乡和职业上的差别。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网络用户发展极不平衡,存在区域、城乡和职业上的差别,互联网虽然网络用户建造了一个全球化社会,但这并不等于所有的人都被纳入到网络社会之中。网络反腐,首先要依靠互联网这个平台,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我国的网络普及还相对较低,我国的网络使用者大多集中于经济条件发达的城市,广大偏远和落后的农村地区网络发展滞后,他们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利于诉求和反腐受到诸多的限制。同时,网络反腐还受到职业差别的影响,调查显示,大多数网民集中于学生、公司职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群体中,下岗工人、农村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使用网络受到网络基础设施不健全的网络硬件条件和网络技术软件条件欠缺的限制。
4.政府部门真实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和公开不详的问题。目前,政府部门的相关网站对真实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信息的公开不够准且,存在模糊性,对一些公众应该了解的信息遮遮掩掩。政府不公布相关反腐案件的信息,网民就会去非官方网站寻找非官方信息,受众对这类信息又缺乏一定的甄别能力,经网友的评论、转发、再评论、再转发,往往使得网民成为散布谣言的推波助澜者,这就造成了网络反腐缺乏有效信息甚至是错误信息而无法全面开展,甚至会演变为恶性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安定。
四、网络反腐的完善机制
网络反腐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点,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网络反腐有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只有未雨绸缪,才能达到网络反腐的初衷。
1.设立专门反腐网站,从信息源头把关。从普通公民李新德创办的“中国舆论监督网”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的网络举报平台,再到中央纪委公布的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网站,我国的反腐网站越来越多。如果各级政府都能设立专门的反腐网站,并设置专门的网站管理人员进行管理,那么这样会吸引并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正规的网络反腐中来。与此同时,网络反腐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谣言和虚假信息,是因为在信息传播的一开始就缺少必要的把关人。反腐信息一经公布,不论是“官媒”还是“商媒”都要有专人及时迅速地核对辨别信息的真假,对于真实信息积极调查、反馈,对于虚假信息,要坚决将其阻挡在门外。
2.提升网民主体素质,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对于网络管理应该本着治理的理念,和网民进行合作,对网络政治空间进行共同管理,为网络政治参与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在网络反腐中,政府应该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同时,政府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网民在进行网络反腐过程中自律、守法,政府还要积极听取网民意见并及时规避虚假信息,认真负责地回应民众的质疑。广大网民也要加强责任与自律意识,既要保持高涨的反腐热情,又要不失道德和法律底线。不要轻易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更不要以讹传讹,传递虚假消息,一定要冷静、理性地看待腐败案件,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3.加强网络反腐的法治化建设,促进网络反腐制度化发展。“任何好的制度和形式最终都需要一定的法律和制度来规范。网络反腐的随意性、偶然性较大,只有科学理性的把网络反腐纳入制度反腐的体制内,才能把偶然性变成一种必然性,才能使网络反腐成为一种规范性和常规的反腐方式[3]。”网络反腐是制度反腐的具体体现, 制度反腐是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只有将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相对接,才能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网络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力的一个重要渠道,与此同时政府也可以获取更多的反腐线索。然而,网络反腐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影响了网络反腐功能的正常发挥,这就要求我们要把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相结合,制定专门的网络反腐法律规范。法律的制定,就约束了网民不能仅有一腔反腐热情,还必须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行使自己的权利,如若不然,同样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对于举报人保护、奖惩制度的完善也是重中之重。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或报复。只有做到对举报虚假信息的举报人进行处罚,对提供真实线索的举报人提供奖励,防止举报人被进行报复,这样才能鼓励越来越多的网民投入到反腐倡廉这个行动中来。
五、结 语
不论是2013年召开的十八大还是两会,反腐都是大家热议的话题。网络反腐是一种新兴的反腐渠道,是中国传统腐败制度的重要补充,这种新事物的发展都要经过漫长探索阶段。这就需要在公共权力运行的体制内建立相应的制度、法规,构建网络反腐制度化机制,又要积极了解、引导民众参与网络反腐的心理,教育网民的责任意识,提升网民的道德素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网络反腐从民间反腐变成真正的民主监督形式,才能使民众的网络反腐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参考文献:
1 王和平.完善网络监督的对策探讨[J].中国行政管理,2010(9).
2 陈杰,叶战备,黄信瑜.善治视角下的网络政治参与[J].探索,2010(4).
3 王立凤.探析规范网络反腐的途径[J].法制与社会,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