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采购行为的效率和成本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招标投标法》中对政府部门采购的强制招标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政府在采购招标各种规则和体制上也作了努力;在招标的方法和程序上,政府也在力求保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但是,许多政府采购机构在进行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着程序顺序混乱等问题,这就需要寻找一种更好的方式做好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本文通过对实践中常采用的评标方法进行研究,以便促进使政府采购评标方法进行改进。
一、本文研究背景
政府采购是一种特殊的行为,是借助租赁、购买、委托或雇佣形式的一种可以依靠国家财政性资金的模式,目的是可以得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种行为。在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始于1996年,在不断地实践中已经形成一系列的管理和运行规定。WTO的加入和《政府采购法》的执行,世界开始并逐步关注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依据国际的惯例,依据我国真实国内情况,为了使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日趋完善,必须不间断的使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规范化。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是公开招标、询价采购、邀请招标和直接采购。招标是最具竞争和最体现社会公正的一类执行采购的模式,这种模式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商业竞争机制为踏板,目的是使得公共投资消费目标得以实现。对政府采购的招标的研究是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理论上,我国的采购招标已经达到了一个理想的层次,因其充分依据《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完善的采购招标理念已经有良好的框架。
文章探讨的作用和意义,一项招标工作的成败主要由评标工作是否正确来衡量。这就要求我们制定出的评标方法要科学严密、简便易行、合理公正,这也是成为使得招标成功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评标中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一点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使得招标结果不尽人意,换而言之,就是造成一个不受控制的局面,存在前后矛盾的现象,发生失误的决定策略。投标人依据招标过程中的一些漏洞,投机取巧,使得招标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折损。下面就要研究和探讨在招标过程当中有可能发生的一系列的问题和漏洞:
第一,通过对于各类招标过程的探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正确招标过程有重要作用。为了使承包商能更加对于招标存在信心,这就需要明确招标流程和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在招标文件中的对于招标环节和流程的注明。总而言之,进行完整的、细致的招标过程是政府采购招标不可或缺的环节,促使招标工作顺利实现。
第二,通过研究可以使评标委员获得更加准确的关于评判标准和依据,为了促使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为了缔造公平的政府采购法案,采取评标的方式来选取承包商,对于评标,在招标人投递上文件后,依据评标来断定文件的可实用性和经济性等很多方面是否适合政府采购的标准,最后评价投标书的优劣。评标的方法是依据招标人的目的来制定模拟的,所以,对于招标人员对招标的期望,应体现在评标的标准之中。
第三,通过研究,承包商的信心是来源于评标文件的完善和合理性,公平的评标过程可以有效的促使招标过程顺利的进行,能够使承包商更乐意的去实现投标。
第四,通过研究能够起到监督招标人员的作用。可以降低评标过程人为操控的机会,进而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从根本上降低腐败的可能性。
二、政府采购评标方法和评标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政府采购评标方法
对于招标过程的是否成功的关键,就是评标过程的胜败,实现可规范化的评标流程,完成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才能够得到最后的政府所需求的采购要求,现今,政府采购的主要模式就是公开招标。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其中列举的三种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是现今政府采购的评标过程中最常用的评标方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层次分析法、神经网络法灰色关联度法等基于现代数学理论的评标方法也经常被采用。这些评标方法在使用时适用范围也不同,各有利弊,对方法进行分析,主要针对其优点缺点和实用性方面,通过在招标过程中合理的运用,以此来实现招标的更好成果。
(二)建立政府采购评标指标的体系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其主要的途径就是公开招标,而对于评标,就是实现成功招标的重要步骤,依据一定的评标标准来决定投标书的选用,尤其是在政府采购方面,是每一种投标方式都应遵循的方式。我国《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评标所依据的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由此可见,评标标准中的重要方面就是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政府采购招标是否能够成功的重要步骤就是评标标准,所以,为了供应商在客观、公平、公正的选择中脱颖而出,就需要在政府采购招标过过程中做出公平完善的评标标准。政府所颁布的政府采购评标指标体系,是坚实的评标工作的组成部分。
三、对政府采购部门评标工作改进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