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生教育治理的关键路径:改革学位授权审核制度 (一)研究生教育下位功能对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学位授权审核,是对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授予其学位的教育机构及其学科专业进行审核并给予授权,是我国学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3]为使我国学位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改革迈出了较大步伐。从1995年开始,逐步实行新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硕士点由地方、部门或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统一规定的办法组织审核、批准。[14]大致而言,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历经了初创期(1980-1984年)、体改期(1985-1994年)、调整期(1995-2007年)和改革深化期(2008年以后)四个阶段,早期主要是单纯学术标准模式,并逐渐向学术标准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混合模式过渡。[15]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逐步改革,发挥了有关部门在学位授权审核中的作用,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但是,目前的学位授权审核一直基本上是定位在研究生教育的上位功能基础之上的(只是对区域性特色学科有所倾斜),而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研究生教育的下位功能的重要性,那么,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思路就有必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转变。 在注重研究生教育上位功能的同时,可以把研究生学位授权看作是提升整个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的一个杠杆,看作是提升大学的区域辐射能力的杠杆。在学位授权时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让那些有一定发展潜力但还不完全符合现有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培养单位,能够尽早进人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行列。通过学位授权审核机制培育一批地方性的高水平大学,让它们在所在区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长远看,这一新的治理思路有利于形成一批区域性的高水平大学,由此逐步形成一种多中心的高等教育生态系统,这些区域性中心的形成有利于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良性竞争,有利于促进中国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的均衡发展。另外,从国家政治、社会和经济发展长远目标来看,这一变革也符合目前正在推行的"去中心化"战略和社会经济结构协调发展的战略。 (二)学位授权审核应采用既关注学术资质也关注区域和高校发展的两套标准 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发展的影响因素相对复杂,而且层次较多,主要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自身三个层次。学位授权体系发展既要满足国家宏观需要,也要不断实现学位授权单位和学科点的自我优化与提高。[16]现行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例如,现行的审核原则、标准和办法与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学位授权审核与社会经济大环境及高等教育发展的不适应性;[17]缺乏对学位授权单位学科建设的引导机制,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现象;[18]现行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后续监督与评估机制不健全;[19]学科结构仍然不能够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20]学位授权审核制度与区域地方经济发展和高校的实际发展情况结合不紧密,21]等等。国家经济建设和区域社会发展需求是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基本动因,不断出现的新需求和已经存在的不适应使学位授权审核改革成为一种普遍的意愿。[22]因此,迫切需要对过去学位授权审核只强调学术资质的单一标准进行改革以适应发展的需要。此外,还可以从省域层面具体调研案例对实施学位授权审核机制改革的迫切性提供佐证。 浙江省案例①。2015年,浙江省共有十所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其中部属院校一所,即浙江大学,其他九所均为地方院校。十所地方院校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尚无毕业生,其余八所高校按2013年博士学位授予数的多少依次是浙江工业大学(64人)、浙江中医药大学(53人)、中国美术学院(30人)、浙江工商大学(18人)、温州医科大学(13人)、浙江理工大学(7人)、宁波大学(6人)和温州医学院(2人)。除浙江大学之外,其他高校的博士学位授予规模都很小,这些高校要建设成教学研究型大学,对博士生的需求都比较大。另外,杭州师范大学等发展势头较好的高校尚没有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安徽省案例。安徽省教育厅2014年公布了其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方案[23],选定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等14所高校作为地方特色高水平建设的大学。地方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必须以一定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为支撑。因此,安徽大学在其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努力扩大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 福建省案例。2014年,福建省选定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作为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支持高校,从2014年起,省政府财政每年安排2.8亿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这三所高校的发展。[24]福建省的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研究生教育。2014年,福建省新增研究生教育投人资金约3亿元,研究生生均投人经费将提高约1.5万元。福州大学提出,调减本科办学规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快博士学位点的建设,2017年本科生与研究生比例约为2:1,争取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25] 广东省案例。从2015年到2019年,广东省政府将投人50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地方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受资助的高校将从141所高校中挑选,最终,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广东工业大学七所高校成功入选。[26] 对于地方高水平大学而言,是否具有博士点、博士招生人数对于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科研水平等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如,南昌大学在博士扩招时期没有能够迅速扩大规模,国家博士招生名额收紧后,学校各方面的发展都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南昌大学副校长辛洪波教授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座谈会"上讲道:"博士点招生是根据基数来确定的,第一年100个,第二年最多只能有105人。我们学校没有赶上最好的时机,怎么样也难以突破。不知道'十三五'规划是否会出新的政策扶持这些高校。高校在大力引进人才过程中,我们也不乏高层次人才,也有相当水平,这些人过来后一听说博士生都招不上,就留不住。我在美国留学13年。我在四川大学的时候招博士不受限制,到南昌大学后我每年只能招收1?2个,所以博士点招生数改革对我们来说是非常紧迫的问题。" 学位授权审核是学位管理的重要工作,不同的学位授权审核价值取向决定着人才培养的类型结构,关乎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契合度。[27]笔者认为,在学位授权审核方面应采用两套标准,一套关注学术资质,一套关注区域和高校发展潜力。对于具备成为区域高水平大学实力的高校给予倾斜。例如,对还不能完全达到现有硕士或博 士培养条件的申请单位,可以考虑采取分级授权的办法,设立培育授权单位。对于培育硕士或博士点的审核,可以对其导师数、研究方向等要求适当下调,也可以按照二级学科点进行授权①,让地方更有兴趣参与研究生教育的投资和发展。 从国际经验来看,允许地方性大学发展博士生教育对于这些大学的发展也是有益的。博士培养集中在少数研究型大学有其合理性,但从校均规模来看,以C9高校为代表的我国顶尖研究型大学博士授予规模已经超过了美国最顶尖的大学。2013年,美国博士学位授予数最多的高校是伯克利大学,授予博士学位911人,排名第五十的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授予博士学位344人,前者是后者的2.6倍。前50名高校授予博士学位26679人,占当年总数52760人的50.57%。对比美国的数据,我国2013年有十所高校其博士学位授予数超过了美国博士学位授予数最多的伯克利大学,依次是:北京大学(1831人)、武汉大学(1518人)、浙江大学(1486人)、华中科技大学(1476人)、吉林大学(1425人)、复旦大学(1165人)、清华大学(1047人)、四川大学(1042人)、中山大学(1042人)和上海交通大学(946人)。②因此,从校均规模来看,顶尖"985工程"大学博士扩张的空间已经不是很大,对于这些大学而言,其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博士培养质量,其科研项目的需求应该通过进一步扩大博士后规模来解决。美国研究生教育著名专家伯纳德o贝雷尔森指出,每个人都知道,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等顶尖高校的博士质量和一些新大学的博士质量是不同的。培养一些二流的博士会降低全国的标准,但不会影响我们培养一流的博士。两类博士都是我们需要的,对于一些大学而言,它们只能吸引到二流的博士,而这对于充实它们的师资是有好处的。[28] 因此,改革学位授权审核制度,采用既关注学术资质也关注区域和高校自身发展的两套标准进行学位授权审核对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深人改革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于宏观的国家层面、中观的区域层面和微观的高校层面都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有助于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益,缩小研究生教育的区域、校际及学科差距。 (三)学位授权审核制度需要重新理解:更加注重能力建设 既往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重在进行学位授权点的审核和评估,较为忽视对学位授权点的能力建设,这会导致学位授权点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申报而轻建设等问题。因此,需要对学位授权审核制度进行重新理解,未来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思路应该由传统的审核、评估向既进行审核和评估,也对学位授权点进行扶持、促进能力建设方向转移。同时,学位授权点也应引人竞争机制,打破身份固化,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实施方式。从2014年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上海、江苏、安徽和广东四省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这是国家层面促进学科点自身能力建设的关键举措之一。除此之外,还应继续实施诸如学科点立项建设计划、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等政策,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高校发展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为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注人新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