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众人物的名誉保护
对公共事务发表看法,必然与对公众人物发表看法紧密相既“公众人物是指那些 ‘深入参与重要的公共问题之解决过程的人,或由于其名望而在广受关注的事件中有影 响的人’。前者“是指那些‘因其所处职位拥有的权力和影响力而无论如何都被认为是 公众人物的人’。瑡由于对公众人物的看法与评论基本上直接属于对公共事务的看法 与评论,?而这种看法与评论是宪法保护规定言论自由的主要目的,所以,对公众人物的 看法与评论,通常也阻却行为的违法性(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阻却行为的有责性)。
第如上所述,对公众人物的批评与评论具有值得宪法保护的重大社会价值。我 国《宪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 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 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 陷害。我国公安部2009年4月3日《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也指出:“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政治参与不断增强,一些 群众从不同角度提出批评、建议是行使民主权利的表现。由于对公众人物的批评乃至 错误陈述从一个侧面反应了网络言论自由权所具有的宪法价值,所以,法官要以宪法尊 崇的言论自由价值为经,以公众人物的权利保障为纬,权衡错误陈述对公众人物造成的 权利损害,是否大于我们需要保护的言论自由价值“在利益衡量中,人们普遍认为,为 了民主监督的需要,相比普通公民,可以在更大程度上限制国家工作人员的名誉权。’瑑这是因为,如果只要对公众人物形成错误陈述就受到法律追究,那么,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 的政治目的就不可能实现。换言之,为了实现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政治目的,必须尽可能容许公民对公众人物发表看法与评论,即使其中有不实言论与错误陈述,也不得禁止。
第二,公众人物掌握了许多公共资源,容易消除公民的错误陈述对其造成的不利影 响。在公众人物容易利用公共平台回应不实言论的情况下,针对公众人物的不实言论 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就能够迅速减少乃至消除。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通过追究法律责 任的方式禁止针对公众人物的不实言论。诚然,这样的观点会导致公众人物处于众目 暌暌之下些非常优秀的人不愿意谋求官位。但是,民主国家应当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以保持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公民“在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中,难免存在一些错误表述。”?正如公安部 《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所言:“部分群众对一些社会消极现象发牢 骚、吐怨气,甚至发表一些偏激言论,也在所难免。因为公民没有获得事实全部真相的 路径,原本就不可能完全知道真相。在此意义上说,在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过程中, ‘‘自由的言论不可避免地掺杂着错误,因此如果想赋予公众的言论以自由清新的空气, 那就必须对于一些错误的言论同样给予保护。‘对官员名誉的不经意损害和报道中信 息的偏差应该给予同样的宽容,这些都不应成为压制言论自由的理由’。”?如果要求公 民等到完全知道事实全部真相后才能发表看法与评论,则明显不利于实现言论自由的 宪法价值,不利于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换言之,公民的批评权,并不意味着以正 确的事实指控国家机关与国家工作人员人员的权利,否则,宪法关于言论自由权利与批 评权的规定就几乎没有意义。 *况且“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 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瑑,因而不应当使其缄默。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对公共事务的 自由讨论会存在错误表述,_般人也会意识到自由讨论中对公众人物可能存在的不实 言论或者错误表述。既然如此,公众人物的名誉就不会受到明显的贬损;即使针对公众 人物的不实言论或者错误表述可能对公众人物的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也不可能达到 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
根据笔者的上述观点,即使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河南灵定的相关官员以个人名义 向法院提起自诉,控告行为人构成诽谤罪,即使行为人所散布的事实存在虚假陈述或者 不实言论,法院也应通过法益衡量宣告行为人无罪。当然,笔者也并非认为,对公众人 物的任何诽谤都不可能成立诽谤罪。换言之,笔者并没有将公众人物完全排斥在作为 诽谤罪对象的“他人”之外。在此方面,美国的沙利文规则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禁止 政府官员因针对他的职务行为提出的诽谤性虚假陈述获得损害赔偿,除非他能证明: 被告]在制造虚假陈述时候确有恶意,即被告明知陈述虚假,故意为之;或玩忽职守,罔 顾真相。” 不过,由于这一规则包含了民事诽谤的内容,所以,从刑法上的诽谤罪来说,应 当将“玩忽职守”排除在外。质言之,根据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核心目的,笔者主张,在客 观与主观方面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才有可能适用刑法关于诽谤罪的规定:(1)行为人针 对公众人物陈述的虚假事实没有任何根据,全部内容均为捏造。反过来说,如果行为人所 陈述的虚假事实只是部分虚假,或者虽然全部虚假但属于行为人根据一定事实做出的推 定时,不应当认定为诽谤。(2)行为人针对公众人物陈述虚假事实的唯_目的是毁损公众 人物的名誉,没有任何其他正当目的。反过来说,如果行为人在陈述虚假事实时出于公共 目的,或者其中包含公共目的时,则不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诽谤的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