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方面,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进口食品也不例外。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便是被人们公认的硬道理。虽然,我们已经对进出口食品的安全问题作出了一定的检验与检疫工作,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问题。 1.我国进口食品检验的现状 当前,世界各国对进口食品要求越来越严格,尤其对食品的安全和卫生问题。为此,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分重视。 食品安全,就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地危害。然而,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食品生产者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了对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害。为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从源头抓起的工作思路,实施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取得良好的成效。但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在体系、机制、模式上仍存在一些急需改进完善的突出问题。 2.现如今进出口食品安全中所存在的问题 2.1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重检验轻监管现象突出,批批检验依然盛行,监管手段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够科学有效,企业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对食品非法出口问题,依赖海关等部门把关,检验检疫自身没有建立有效的防漏体系。高精检测设备配置还较少,检测覆盖面还不够广,快速检测手段不多。在不断强调加强出口食品把关的同时,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有所忽视。 我们不难发现我国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体系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陷。监管部门没有对监管给予足够的重视,还是把重心更多的放在了检验上面。监管做为检验检疫的前序工作,他开展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其后的检验工作,不可谓不重要。现今,监管部门内部之间的协调程度还很低,没有能形成很好的合力,措施也不够科学有效,缺乏针对性。设备和检验覆盖面的不足,检测手段的单一等都是需要检验检疫部门认真对待的问题。 2.2预防进出口食品安全的能力不够 我们在针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上,主动预防食品安全质量事件发生的能力还有待于提高。随着食品进出口量的不断扩大和国外要求项目不断增加,检验检疫工作量大幅增加,传统的批批检、项项检模式已不能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面对这样的困境,在突如其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常常处于"被动应付",对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还难以做到及早发现和消除隐患,国外通报仍常有发生。 2.3相关技术人员无法满足源头的需要 为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扩大产品出口,在严峻的形势下,检验检疫部门深入种植、养殖源头,实施备案监督管理,检验检疫人员除了要对出口企业加工过程进行监管外,还要对种植、养殖、饲料、药物进行监管,不仅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而且对监管人员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实际难以监管到位。而与此同时,对加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却有不断弱化迹象。 2.4企业的责任意识有待于加强 检验检疫人员承担了一些本属于企业的责任,部分企业自检自控意识和能力不高,没有切实落实产品质量首责,源头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产品质量难以保障。部分出口企业甚至通过报甲出乙、擅自更改目的地等手段,将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出口,现已成为不合格食品流出国门的重要渠道。 3.针对食品安全所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应对策略 3.1构建一个系统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面对当前严峻的国内外食品安全形势,检验检疫部门只能是作为负责食品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把关的职能部门,必须在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总体框架下,做好检验检疫部门应有的定位,并加强与其他环节监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实现进出口食品的有效监管。 按照国务院职能划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食品出口加工环节和食品进口环节的监管,我们应当以此正确界定地方政府、检验检疫、企业在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构建"重在预防、有效监控、快速反应"的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即通过在安全危害发生前最大限度地进行预防,对食品进出口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对发现问题作出迅速反应,最大地限度地防止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有效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证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2强化两个"基础"与三个"功能" 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人员能力建设。通过全面摸底,科学规划,制定方案,促进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人员能力建设;通过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竞赛、业务骨干指导、对外考察交流等方式,促进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通过工作专项督查、工作质量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科学考核评价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人员的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