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慧城市大力推进的背景下,社会对区域档案工作综合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平台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围绕社会发展和公众关心的领域,根据各成员档案保管单位资源建设的情况,加强地区档案资源共建共享的研究和分析,建立开展区域内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协同机制,打破部门档案信息垄断及利益壁垒,实现区域档案信息资源科学合理的传递共享,对资源建设的内容进行科学规划、整合,组织协调各行业系统部门将档案资源逐步建设到共享平台,加强数据整合及技术研发,实现档案信息数据采集、生产与平台同步联动更新,从而形成与地区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档案资源相对齐全完整、档案载体类型多样、配置合理、特色明显的区域档案信息资源体系。 (二)强化档案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安全建设 据国家相关法规,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监管也是档案共建共享信息平台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部分档案内容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及相关方面的利益或隐私不便提供利用,如何处理档案利用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也是平台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首先,档案部门应将可以开放的档案内容尽可能通过平台向社会提供服务;其次,以管理部门行政职能为依据,为政府内部各部门提供非公开档案信息交换共享,促进依法暂不对社会开放的档案信息资源在地区行政职能部门内部的共享利用;此外,应重点加强对平台内部档案信息服务工作过程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和利用的法规政策,通过有效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确保共享平台内部档案信息在利用工作中的安全。 (三)规范档案信息共建共享标准规范建设 现有的档案管理体制下,档案资源处于不同行业、系统和部门各自管理的状态,导致档案资源的技术标准差异较大,这制约了平台提供高质量档案信息服务的能力。档案部门应抓紧建立健全档案标准体系,重视档案信息采集标准、档案信息加工标准、档案信息安全标准、档案信息化技术标准与管理标准等的完善工作,并根据社会的发展对现有的标准体系进行补充,注重与其他领域部门信息化标准及信息技术标准的兼容,全面规划和设计数据元素标准、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用户视图标准、概念数据库标准和逻辑数据库标准等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基础标准[4],创建科学规范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标准体系,确保区域共建共享平台对各部门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EB/OL].[2014- 05- 02].http://www.saac. gov.cn/. [2]陈慧瑛.智慧档案数字先行[J].浙江档案,2013(12):14-15. [3]马费成,裴雷.我国信息资源共享实践及理论研究进展[J].情报学报,2005(6):277-285. [4]吴加琪,周林兴.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信息资源规划的发展思路[J].山西档案,2014(1):6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