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新闻宣传包括检察机关的宣传在内,为了获得受众的注意力,难免走上新闻故事化的道路,将严肃的新闻报道以讲故事的方式慢慢展开,以引起淹没在信息洪流中的受众的一点阅读兴趣。读者喜欢阅读故事化的信息,因为获取信息本身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专业、学术或是严肃的过程,大多数只是为了闲暇时候的消遣,是一种较为随意的信息消费。很明显的,如今大多数报道案件的信息常常采用此方法,成功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实现了潜移默化中以故事叙述进行普法的目标,无形中也达到了检务公开和宣传检察机关职能的目的。 新闻故事化对于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检察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一"便捷的方式"也为不怀好意的或是不问青红皂白的人故意渲染案情、抹黑执法机关提供了机会。他们或对于法律一无所知但自认一身正气,或为了个人的利益在不入主流媒体上发布案情中容易引起误会、纷争或是获得不知详情的人们的同情,试图影响案情的发展,引起人们对于检察院和其他执法机关的误解和偏见。这其中,大多数人是不明就里的、以为正义没有得到伸张的普通人,他们的期待是好的,但是被伪装的信息蒙蔽,在非传统媒体,特别是网络上极易引起网络围观和舆情事件,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对于信息传播者来说,不仅要积极主动的传递良性信息,也要注意实时监控,在"被黑"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维护传播者的正当利益。 如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一起成为社会监督的有力平台,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也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来避免错误和加强自勉,因此,检察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占领并利用好媒体这一平台。只有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运用媒体宣扬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形象、宣传和普及法律意识,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供必要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