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农村法援专职队伍建设 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是乡村社会治理、维护农村公平正义、保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如在法律援助主体农村基层司法中,专职人员数量为职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农村法律援助的水平和援助服务质量的有效性。面对农村法律援助数量的不断增加的实际,拥有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专业素养的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者量少质弱的问题,强化农村法援专职队伍建设。要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坚持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一线法律援助人员比例,做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要加强岗前培训教育,通过选派司法干部到村居挂职锻炼的形式,使他们了解农村现状,不断提高依法化解农村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聚合社会力量服务农村法援 农村法律援助是一项牵涉面广,涉及内容比较复杂的民生工程,做好这一工作,单靠司法机构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聚合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方能取得最佳效果。尤其是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有目的地将法学专业在校学生参加农村法律援助服务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拿出一定学分,明确规定每个法学专业在校生每学期必须到农村进行法律援助实践活动,这既有利于学生加深对所学专业理论的理解,又有利于学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还可丰富学生的社会知识。同时高校还可有意识地在农村建立高校学生法律援助实践基地,选择由一些法律专业的高年级学生组成的农村法律援助服务队,深入农村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三)渠道筹集农村法律援助资金 资金保障是农村法律援助有效实施的物质基础。在一些国家具有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资金是按照人民的国家预算法,建立的一个金融安全体系。在英国,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得到公正的司法协助,从上世纪90年代末之前,对法律援助基金的国家预算已经上不封顶。2001英国的法律援助经费占财政支出的1%,2001的法律援助经费在荷兰和日本各占0.5%,其财政支出的0.11%,香港从1997到1999在过去的两年中,总共超过80亿港元的法律援助基金。美国每年的法律援助经费达到了4亿美元。 按照法律规定,政府应逐年加大对农村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的一年之初,以确保农村法律援助的财政需要。也可采取政府投入与企事业单位出资相结合的办法,专门设立农村法律援助基金,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分担比例,由政府统一管理、统筹用于农村法律援助。对出资积极性高、出资额度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政府可在税费缴纳上给予优惠或适当减免。还可借鉴福利彩票发行的成功经验,以“积少成多”、“积沙成塔”的方式,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农村法律援助彩票”,所获收益全部用于农村法律援助。四、结语 总之,农村法律援助是一个复杂的,涉及到一个非常广泛的社会治理问题,除了保证立法、司法、执法真正的公平,需要不断完善农村治理的法律制度,而且还需要充分利用法治思维妥善处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谐、稳定、农村事务的关系,依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考文献] [1]陆作人.浅析法律援助进农村与新农村法治环境的构建[J].特区经济,2006(9):311-312. [2]王卫国,姚合平,胡了君.构建农村法律援助体系的难点与对策[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6(3):98-100. [3]朱海波.和谐社会的社会法维度-以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为视角[J].济南大学学报,2007(5):17-19. [4]梁单秀.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9(12):249-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