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作为新兴的金融体系,通过运用信贷等金融手段促使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及小微企业达到脱贫致富,持续经营。但小贷公司的发展道路上遇到很多挫折,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管理系统松散等问题日益严峻,特别是小贷公司财务方面的风险,不仅给公司本身持续发展造成很大冲击,还给客户造成巨大的风险。 一、我国小贷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 (一)企业经营成本高、融资难导致的财务风险 目前小贷公司的定位为金融组织,资金来源由于其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因其受融资比例限制,即便得到银行的融资利率也很高,小贷公司在新三板上市融资大门也被关闭,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十分明显。 (二)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完善,许多小贷公司在对外投资时对投资环境了解不清,盲目投资,对投资对象能否带来收益并无把握,导致对外投资收益小,甚至收不回来的现象。由其近年受大的经济环境影响,许多实体经济运行困难,担保圈导致的区域性风险越来越大,集体违约事件也时有发生,在这种形势下小贷公司不仅要面临客户筛选上的重重困难,还要时刻注意风险防范。这就会造成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产品单一、且集中度高导致的财务风险 贷款产品几乎都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大多集中在6个月以内,且全部贷款的担保方式主要是保证或担保,客户互保现象普遍存在,潜在风险加大。 (四)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成熟的监管体系导致的财务风险 小贷公司为金融組织而非金融机构,虽从事相关金融业务,但一直没有纳入银监会或人民银行系统监管,基本由地方金融办牵头、跨部门领导小组组成的地方小贷企业协会来承担。日常经营活动很难做到全面监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其他公司提供注册验资贷款,二是有些贷款利息接近高利贷水平,三是有些涉足委托贷款业务。四是小贷公司一直作为“试点”进行经营,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让小贷公司处境比较脆弱。 (五)有关部门对小贷行业认可程度不高优惠政策缺乏 首先法院和公安对待小贷公司的诉讼不作为金融机构的案件对待,而是视同一般企业间的债务纠纷。造成了在立案、执行等环节上的力度明显不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造成贷款风险大,客户不偿还贷款的违法行为成本小、代价低问题。其次小贷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保全方面政策不对等,在涉诉案件申请保全时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其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额范围内以自己的资信提供担保,但小贷公司在诉讼案件中却需要提供保全数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担保物,小贷公司不但贷款收不回,还需要将营运资金用作保金,从而扩大了损失。 (六)税负重一直被视为阻碍小贷公司发展的困境之一 虽然小贷公司在业务上办理金融业务,但是将其划为普通工商企业并无税收优惠政策,尤其2016年度营改增小贷公司能够抵扣的费用较少,税负不降反而增加了1.2个百分点,并且计提坏账准备金不能税前扣除,给本来税负较高的小贷公司增加了经营压力。 二、小贷公司化解财务风险的策略 (一)突破融资难的问题 为了支持小贷公司发展,金融办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文件,把小贷公司对外融资的额度提高到了注册资本的2倍,但是银行在这方面一般还是掌握50%的标准,同时在这几年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有的下调到了25%到30%,融资难的问题直接不利于小贷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因此建议逐步放松对小贷公司银行融资比例的限制,这样既有效降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又能提高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性,同时小贷公司也要勇于探索尝试各种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 (二)加强对客户的信息调查,严格对外投资 客户的还款能力是小贷公司财务风险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公司要对其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其基本信息,要对客户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并进行专门审核,要确保调查信息的准确性。在市场经济中信用信息的共亨有利于风险防范,因此搭建小贷公司信息共亨平台迫在眉睫,小贷公司做为草根金融并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一些劣质客户无法识别,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尽早将小贷公司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另一方面当地工商等部门应当依靠自身丰富的企业注册信息库,积极搭建当地小贷公司客户信息共亨平台,方便查询客户信息。 (三)加快业务创新步伐,努力丰富贷款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客户的分化日益明显,客户的个性特征愈发鲜明,作为小贷公司应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意识,针对其不同的特点,量身定做不同产品,提高产品的适应度。 (四)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加强防范小贷公司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强化对贷款利率的监督检查,防范高利贷不法行为。内部建立考核机制,对从业人员施行考核办法,从而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相关优惠政策 允许小贷公司以资信提供担保,建议在法律诉讼时法院可允许小贷公司在保全时以自己的资信提供担保。现在公安、法院办案,必须得由小贷公司专人盯上靠上服务,增大了小贷公司人力财力的投入,不然不能获得好的清收回报。所以小贷公司必须成立依法清欠组专司诉讼与法院、公安联系办案,减少损失。 (六)制定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 虽然人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贷公司纳入其他金融机构范围,但实际上小贷公司不能享受银行等金融机构同等的税率优惠,建议从融资利息抵扣以及风险准备金允许税前列支上给予考虑,或者给予以财政补贴等措施,以减轻小贷公司行业和贷款企业双方的经营压力。 中贷协发布的《中国小贷公司行业发展报告(2005-2016)》显示,受经济下行压力等方面影响,小贷公司机构数量自2015年开始减少。截至2016年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8673家,从业人数108881人,实收资本8234亿元,贷款余额9292.8亿元;2013年末开始,行业增速回落趋势逐渐明显。2014年小贷公司机构数和贷款余额增速分别比2013年下降16.8个和23.3个百分点;2015年比2014年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和15.1个百分点。此外不良率也是明显上升。2014年末,小贷行业不良率为4.75%。2015年末,上升到8.30%,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小贷公司已经过了迅速生长时期。认真分析区域内的小微企业特点,设计出与银行错位的信贷产品与投放方式,充分利用小贷公司灵活、自主、决策迅速的优势,把自己的服务更多地渗透到小微企业去,克服在发展道路上阻碍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找出解决对策,近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2]陈小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时代金融,2005(14):52-53. (作者单位:济南市历下区舜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