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的问题
在种子市场中,国有种子公司以及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部门,依靠在农民心中良好的形象,发挥优势,曾经在种子市场上独领风骚。然而,随着大量集体、个体公司的介入以及外资公司的大举“入侵”,种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出现混乱状况。假冒伪劣的种子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恶化了干群关系,影响了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1.1经营资质不清
一是许可证的法人没有随着法人变化而变更;
二是种子许可证未年审或者不能年审,已失效却继续使用;
三是一些种子企业初次申请领证是合股、集资、借资等形式取得银行资质证明,领得的许可证因市场的变化,股金、集资、借资资本已撤走,公司已成为“空壳”;
四是借用、租用许可证给他人使用,对他人的种子生产质量不闻不问。
1.2无证生产种子
(1)主要农作物种子
一是超出种子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擅自到异地生产种子又不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是无种子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种子;三是小面积制种,而大多数种子违法到他人基地收购而来。
(2)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一是无种苗生产许可证生产水果苗木种苗;二是无种苗生产许可证或者先生产后办证生产组培苗和扦插苗三是无证生产蔬菜种子和食用菌菌种。
1.3种子标签、包装袋不规范
一是擅自更改种子生产日期,将上年陈种改为当年新种;二是将市场不畅销的品种改成畅销品种;三是种子标签无种子使用说明和法定信息;四是种子包装袋透明面太少,不便于种子购买者和种子管理人员观看种子外观质量。
1.4种子经营人员素质较低,售后服务不完善
一是种子经营人员农业科学基础知识、种子使用技术贫乏,不能正常开展咨询服务。
二是法制观念淡薄,进种随意性大,不过问种子来源和质量,网点与网点之间随意串换种子,用甲公司的种子销售发票销售乙公司种子。
三是对抗检查销售未审定品种种子或者其他违规种子,采取隐蔽销售或者开一本发票,甚至不开发票,逃避检查。
四是随意代理多家种子企业的种子,不按规定变更营业执照和到农业部门备案。
1.5种子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县级种子管理人员中有一部分原来从事销售工作,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较低,对于品种实验推广、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行业管理性工作较陌生,对种子政策法规知识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也不够,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种子管理工作。
2解决问题的对策
2.1加大对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种子经营单位、个人以及种子使用者的法律意识,维护《种子法》的尊严,确保种子执法的公正,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2.2强化种子生产管理。让有实力和有技术的公司和单位进行制种,杜绝没有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种,避免制种盲目性,以优质种子稳固市场。坚决刹住对基地种子的乱购、套购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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