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江宁交巡警大队东山中队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违停的宝马轿车还套用了一辆东风风神轿车车牌。而女司机却振振有词地说,她套用的是自己丈夫车的车牌,用老公车牌不犯法。最后,该女车主被面临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当天下午2点半,东山中队交警罗祥志在大市口巡逻时,看到一辆牌照为苏A5ULXX的白色宝马轿车停在机动车道上,属于违停。他于是将车牌号输入警务通,核查车主信息,想对其违停行为进行处罚,却发现该车牌对应的是一辆黑色东风风神轿车。这时,车主回来了,面对交警质疑,车主徐女士解释,现在这块车牌是她老公的车,“我挂用自己老公的车牌怎么违法了?”
徐女士称,自己这辆宝马车原车牌为苏A57DXX,为了逃避法院查封,她将自己老公车的车牌安装在了宝马车上,她觉得用自家人的车牌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罗祥志跟徐女士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徐女士这辆宝马车被暂扣,她还将面临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通讯员 姜飞 记者 王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