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让人深思:一排排的民工齐刷刷地跪在政府办公楼门前,要求政府帮助他们追讨欠薪。而这个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开工时,曾花重金请来名星助阵。据报道,仅花在张栢芝身上的出场费,就达170多万。
企业主和商人们钱怎么花,广告和企业形象如何宣传,实在是他们自己的事。这和央视质疑兰考有钱请记者吃饭,无钱盖儿童福利院不同。但是,无论如何,欠帐还钱,天经地义。既然有钱请张栢芝,却非要拖欠农民工工资,这在道义上也讲不去。
提到解决民工欠薪问题,人们就想起温总理“亲自”为农妇追讨工钱的事,就想起中央领导的一次次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批示”。但是,且不说,咱中国是个法治的国家,法律保障劳动者应该取得合法的报酬,工人的工资应该有法律保障,单就这些年的领导人的“亲自”,也实在太多了,多到事必躬亲了;每年关于这方面的会议,文件,或者岁末年底提到解决民工薪酬问题的话语,多得可称之如“文山会海”了。
但是,前些年人大代表、政府官员就强调解决民工欠薪的长效机制还未曾建立起来。这个长效机制,既然称之为“长效”,莫非建立起来也有好长时机?现在,连亲自追讨欠薪的温总理的任期也将结束,即使是八年抗战式的“长效”,也该打了两次了,莫非这个长效机制还未曾建立?还得似愚公移山式的,一任任总理接着去建立?
如果不是,那么,这样的新闻就鲜有发生了。因为,若欠薪有部门管,有法律管,都依法行政,那么,就不用那么多的人,采取那么多的举动,甚至连专家、领导们都称某些讨薪行为是作秀,而有关部门的“门”却始终是关着,有关人员也始终是不作为,民工们都“秀”了,他们竟还是一点也不“秀”。这样的结果,肯定是会让“有钱请张栢芝,无钱还民工欠薪”的事件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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