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方孝文化
西方文化有三个源头:一是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文明;二是古希伯来犹太教文明;三是古罗马文明。这三大源头后来融会起来并以基督教的形式构成了西方文化体系。[3]因此,要探讨西方的孝文化必须研究《圣经》。《圣经》一直被认为是西方文学和艺术创作的源泉,很多西方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亦源于此。据《圣经》记载,基督徒所信奉的耶和华上帝给人类社会颁布了十条必须谨守遵行的戒命,其中的第五条就要求“当孝敬父母”。基督教教义要求基督徒“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
在对中西方孝文化进行对比研究中,笔者发现除《圣经》外,西方对孝进行系统阐述的文献几乎没有,这与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西方哲学家们所关注的并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会养老。这导致了西方的孝文化发展缓慢,但却使社会养老理论得到了充分发展。
(三)中西方孝文化比较
中国的孝文化已经渗透并流动于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地方都以“孝”而闻名,孝子会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董永是中国古代有名的“二十四孝”之一,其“性至孝,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的事迹感天动地,传为佳话。但是,西方的孝文化却远没有这么发达,不仅没有什么地方以“孝”而闻名,也没有哪个地方因“孝”而引以为荣,更没有“二十四孝”这样闻名的人物。中国有很多关于“孝”的谚语,如“百善孝为先,行孝当及时”、“孝顺公婆自家福,勤种天地自家谷”、“在家孝父母,强如远烧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而在西方,这方面的谚语却很少,在《英汉双解英语谚语应用词典》所收录的谚语中,居然一条都没有。
中国的孝文化有双重意义,即家庭意义和社会意义。“孝”在家庭中主要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和态度上。在中国传统的孝文化中,父母在家庭中是绝对的权威,服从父母被视为孝顺的一种体现。孔子认为:“事父母几谏,见志不同,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即子女侍奉父母时,对父母不对的地方要婉转地规劝,若自己的意见不被接受,要仍然保持恭敬,不能生气,也不能去触犯他们,虽然自己感到苦闷,也不要流露出埋怨。“孝”的社会意义在于维持一种社会和谐,即对长者和统治秩序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服从。在西方,“孝”主要并不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之中,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宗教文化中。西方的孝文化也没有多少社会意义,而其家庭意义仅表现为对父母的尊敬。这种尊敬也并没有导致对父母的服从,而是更多地强调独立,强调家庭成员之间彼此平等。
传统的养老模式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孝文化。在中国,几千年来,赡养的义务主要由子女完成;而在西方,不强调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年迈后,赡养的义务主要靠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完成。因此,中国的孝文化包含赡养的义务,而西方孝文化中并不包含赡养的义务。在中国,赡养的义务如同自然界中的“反哺”;而在西方,赡养的义务则如同“接力棒”,由子女或父母本人将自己转交给社会。?
中国人家庭观念非常强,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也是最大的,这一点令西方人无法想像。而在西方,一旦成年,都会自食其力,不需父母过多付出。中国人一般都与父母住得比较近,即使到外地工作,一般也要把父母接到身边。孔子认为:“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孔子不赞成父母健在时儿子离家远游,如果因故非远游不可,必须有明确的方向。孔子这种思想是怕儿子远行在外,老人无人照顾。西方人一般不会这样,他们为了事业不会过多地考虑父母,也没有必要考虑父母。而且西方人并不像中国人有很深的故土情结,相反,他们喜欢不停地变换居住地,尤其是美国人,他们一生通常会搬好几次家。这种父母与子女之间互相付出的差异,也部分地解释了中西方在财产继承方面的不同。在中国,父母的财产毫无疑问是由子女继承的,这不需要任何书面的证明,子女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而西方人则通过遗嘱决定财产的归属,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把自己的财产给任何人或机构,甚至给自己的宠物,而他们的子女也不会觉得不可接受。
中国人将“孝”同生儿育女相结合,强调不能绝先祖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时至今日这种传统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这是数千年来形成的一种民族心理[4]。西方人强调自由,为了自由可以选择DINK(doubleincome,nokids)家庭,甚至独身。在中国,由于孝文化的原因,“断子绝孙”是最恶毒的咒语;而在西方,“断子绝孙”却没有这样的文化含义。正因如此,当“断子绝孙”被直接翻译成“sonless”时,西方人觉得莫名其妙,根本无法将其与贬义词联系起来。
二、中西方孝文化差异原因分析
中西方孝文化的不同在于文化差异。中国文化是重农文化,这是因为中华民族的生存环境最适宜农业生产。几千年来,农业生产也一直是中国经济的主要形式。重农文化是群体本位的沃土。群体本位注重群体价值和人际和谐,个人价值依赖于社会和他人,把个体看成是社会的一员,强调个体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强调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和相互爱护,以集体利益为重。西方文化发源于爱琴海地区,由于多山且不适宜农业生产等生存环境的限制,人们很早就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活动,并生活在城邦中,经常迁徙和流动。西方文化强调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是个体本位的温床。个体本位以个体为本位,强调个体利益高于一切,即使在家庭关系中也是以个体利益为中心。
群体本位使中国人时刻把自己看作是某一集体的一员,体现在家庭中就是每个人都很看重家庭,都很注重以亲子关系为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几千年来一直如此,因此造就了中国丰富的孝文化。个体本位使西方人更加看重个体的价值,认为社会价值在于每个个体价值的实现,他们并不像中国人那样提倡集体主义,有些社会学家甚至称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为“离群”,在家庭中也不像中国人那样在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花大量的精力。相反,由于离婚率偏高,西方的家庭相当不稳定。在这样的家庭模式中,孝文化是不可能得到全面发展的。因此,虽然与《论语》同时代的《圣经》已经有了最早的关于“孝”的阐述,但西方的孝文化并没有在家庭中得到发展,更没有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同。
三、结语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中西方孝文化截然不同。这些不同源于文化差异。但是在跨文化交流的今天,中西方的孝文化正在彼此影响、互相吸收。在中国,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养儿防老”和“家庭养老”的观念正在逐步发生改变,DINK家庭的数目也在增加。在西方,当越来越多任感情泛滥的“少女母亲”已经成为全社会舆论焦点的时候,人们开始探讨中国极少有这种现象的原因,中国孝文化中子女对父母“不违”的观念受到了许多社会学家的关注。随着全球化广度和深度的不断发展,这种相互影响的趋势还将继续,因此对中西方孝文化研究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朴钟锦.儒家“孝”道观念的时代价值[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1999(2):3643.
[2]肖群忠.《中国孝文化研究》介绍与摘要[J].伦理学研究,2004(4):107108.?
[3]周志培.汉英对比与翻译中的转换[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175.?
[4]包惠南.文化语境与语言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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