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提出了用法治原则来限制政府权力的范围,保证政府权力的运行在法律控制范围之内。与西方相比,我国属于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权力的根源来自人民,由人民代表机构制定相关法律,政府受到人民代表机构和其制定法律的制约,但是也需要一定的监督,主要是因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也有可能背离人民的利益,最终损害人民的利益。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提出,政府权力的法治化也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环节,这样就要求政府的行政权合法,其权力的取得、存在和行使都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有限的政府是实现守法政府的前提,这比民众守法更为重要,因为政府掌握的权力更大,政府守法也是人民守法的基础和保障。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方存在着很大的文化背景差异,所以并不能一味照抄西方的做法,在具体法治建设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计划地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目前我国中纪委正在展开的“打老虎”防腐行动,就是为了实现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保证政府权力的形式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它对西方近现代国家的组建和运行有着深远影响,甚至对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我国也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主制度建设和政府体制建设也应该顺应这种趋势,从而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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