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沟。田垄通常高1英尺左右,有些地方甚至达3英尺。除垄沟外,还有构成“弗隆”(furlong)边界的土堤。所谓“弗隆”是敞田中的小田,由同一走向的一组条田组成。使用重犁会在条田尽头留下多余的土,久而久之形成被称为“头”(head)的土墩,一组条田的“头”连在一起,组成直线“头田”(headland);“弗隆”与“弗隆”之间有类似原因形成的“接缝”(joint)。“头田”和“接缝”高达3英尺,构成了将不同“弗隆”区别开来的界堤。在英国某些地区,如东盎格利亚,可能由于土质疏松而不适合使用重犁,或者由于较早地改变了耕作方式,田垄和犁沟早已不存在,但构成“弗隆”边界的土堤还在。利用现代技术对残存的垄沟和“弗隆”进行考察,不仅可以还原敞田过去的形貌,还可以确定某些敞田最早成型的年代。在人们熟悉的英国中世纪敞田遗址中,蒙哥马利的亨·多姆是11世纪的,这里的田垄被当年的土方工程掩埋从而得以保存了下来;约克郡的本特利·格兰奇是12世纪的,当年的垄沟被压在了废弃的煤渣堆下。在米德兰重点发掘的乡村遗址———北安普敦郡的劳恩兹,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块完整的领主直领地“弗隆”,地上覆盖着条田,属于9、10世纪。结合以上文献资料,乡村景观史学家关于敞田制直到撒克逊时代晚期才出现的结论似乎是可信的。 在中世纪英国和欧洲北部其他地区,乡村居民点的类型与田制关系密切。独立农庄(farmstead)和散村(hamlet)的土地通常是圈围的,并由农民独自占有。 只有在集中居住的核心村庄(nucleatedvillage),农民的土地才是敞开的,并受到一定程度的公共控制。R.H.希尔顿解释说:“当村民们的持有地由相互交错的耕地组合构成,并拥有对荒地的附属公共权利时,他们的住宅必定聚集在一起。只有通过这种安排,他们才能大致均等地接近像散布在罗盘四个方位的所有持有地。”因此,乡村景观史对居民点的研究可以作为了解敞田制起源的佐证。 按照塔西陀的记载,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分散,“众所周知,日耳曼人不住城市,他们甚至不喜欢将住宅连接在一起。他们单独地、分散地居住,因为一眼泉水、一块地或一个小树林都能吸引他们。他们不按我们建筑集中、相互毗邻的方式规划村庄,而是每一个住宅周围都留上空地,要么是为了防止火灾,要么是因为缺乏建筑技术。”早期盎格鲁-撒克逊人仍保留这种传统。北安普敦郡是中世纪英国核心村庄和敞田制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但晚近的考古发掘表明中世纪初年并非如此。在大多丁顿,考古学家发现了8个小的撒克逊居民点,它们遍布整个堂区,看不出选择好地点居住的倾向,其中只有2个居民点靠近后来的村庄。在布里克斯沃斯,发现了至少9个属于5、6世纪的小居民点,其中只有1个距离现在的村庄较近。克里斯托夫·泰勒指出,布里克斯沃斯的小居民点可能多达30个或40个,保存下来并被发掘的,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 盎格鲁-撒克逊人进入不列颠初期,仍然保留着日耳曼人游牧、半游牧的传统,时常变换居住地点。直到撒克逊时代中期(650—850)或略早,他们才从游动转为定居。定居的居民点通常以沟渠或篱笆圈围,形成明显的地界。⑤斯塔福德郡的卡斯奥尔默遗址保存了从史前到后圈地时代的乡村景观,考古学家在这里发现了几乎覆盖整个遗址的敞田垄沟,形成年代至少可以追溯到13世纪。但在更下层,发现了多个大约形成于7世纪初年的盎格鲁-撒克逊独立农庄,这些农庄各自圈围,并沿古道呈棋盘状分布。考古学家还在两个圈围农庄的入口处发现了古尸,哈梅罗认为这可能是用来界定祖先财产的。⑥英国西南的庞德贝里是6世纪晚期形成的盎格鲁-撒克逊居民点遗址,整个居民点被一个大的沟渠圈围。在大的圈围内,分布着4个独立农庄,它们各自圈围。其中两个小的圈围内有典型的日耳曼下沉式棚屋(sunkenhut),此外,一个农庄环绕着再利用的罗马陵园而建。对照《伊尼法典》,有理由认为,在敞田时代以前,英国农民的土地是私有的,他们用沟渠或篱笆将自己的土地圈围起来,彼此界限分明。这与敞田中农民的土地彼此交错、不设防护的境况大相径庭。直到9、10世纪,在米德兰和英国东南的部分地区,盎格鲁-撒克逊人才抛弃了以往分散居住的习惯,向核心村庄聚集。戴维·霍尔对北安普敦郡大规模的田野调查表明,早期撒克逊居民点的模式是分散、小规模的,其中大多数很可能是独立农庄。在他调查的152个堂区中,只有14个村庄下面有撒克逊物质遗存,82处撒克逊居民点遗址远离后来的村庄。晚期撒克逊居民点则不同。田野调查仅发现了一处被遗弃的属于10世纪或11世纪的居民点,其他所有同一时期的居民点证据都是在现有村庄或延存至中世纪晚期才被抛弃的村邑地下发现的。因此霍尔认为,居民点模式的转变发生在撒克逊时代晚期,“在撒克逊时代晚期小的居民点被抛弃,《末日审判书》村庄模式已被创建。”他认为敞田制与核心村庄是同时出现的,“另一件事也发生了:条田制被建立起来。”霍尔的后一观点同样基于他的田野调查,因为“新创造的条田———它们显然与撒克逊村庄联系在一起———覆盖在早期撒克逊遗址之上,说明这些条田是后来的。” 三、农牧混合经济与敞田制 敞田制出现于撒克逊时代晚期,这已经得到广泛认同,但学界对其出现的原因争议很大。早期学者较为普遍地认为,敞田制是为了追求平等。维诺格拉多夫相信这是“唯一合适的解释”,条田交错“植根于一种愿望:无论土地形貌、位置和价值怎样不同,但要使分配给农民的持有地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均等”。但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西方学者越来越多地转向技术和经济因素的解释,平等论的影响越来越小。我们认为平等是推动敞田制产生并长期维持的原因之一,但要说明敞田制为什么会出现在撒克逊时代晚期,还需要其他解释。 五六十年代,西方学界流行一种观点:敞田制起源于重犁的引入。小林恩·怀特的解释最具代表性。他认为重犁出现于6世纪,但直到9世纪才由入侵的丹麦人带到英国。重犁的引入意义重大,因为它导致了对难以耕种但更为肥沃的重粘土的开垦,并通过犁沟达到了排水效果。此外,共用牛队和田间管理的需要推动了集体农业,即敞田制的产生和发展。胡克有所保留:“虽然农业技术诸如重犁越来越多地使用,可能影响农田的大小和耕作方式,但它们不可能导致田制的完全重组”,“要解释这些变化为什么发生,似乎必须探讨更为根本的经济或社会原因”。霍尔、胡克等人认为,敞田制和核心村庄是经过人为规划的,它们的出现与某种中介因素有关。霍尔对北安普敦郡的考察表明,这里的海德、维尔格特(virgate)和条田规划有致。一个村庄通常有4海德土地,合48维尔格特,即30英亩左右的份地;份地农的土地又以条田方式均等地分布在所有“弗隆”之中,每人一条或两条、三条。“海德”和“维尔格特”是中世纪的征税单位,按照霍尔的看法,份地和条田是中世纪英国财税制度在农田外貌上的反映。坎贝尔则认为庄园领主是敞田制产生的主要推动力。他指出敞田制主要分布于米德兰和英国东南部分地区,如西诺福克,而这些地区恰恰是庄园领主力量强大的地区,“领主的权力越大,统治的时间越长,公田制就越充分发展。”但是,戴尔认为领主对村庄日常生活的干预是很有限的,“村民而非领主才是村庄和田制规划的原由”。不过,最近有学者指出,这种将领主和农民对立起来的做法不可取,因为“转变到一种更集约更高产的农业生产制度,会对地方领主和农民同样有利。”进入21世纪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将敞田制的出现与“长的8世纪”欧洲经济生活的变化联系起来。在约翰·莫兰看来,敞田制的出现是这一时期交换经济发展并导致农业生产集约化的结果。奥斯特威曾认为敞田制最早出现在中部的麦西亚王国,这并非偶然,既有“长的8世纪”的大环境,又有麦西亚的特殊性,例如与法兰克王国的经常性联系,在国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等等。以上观点均有一定合理性,但仅此还不够。这些看法缺少比较分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者的视野。事实上,马克·布洛赫通过比较的方法,看出了欧洲传统农业的基本特质,“在法国,如同在欧洲其他国家一样,中世纪农业不是单以谷物种植,而是以土地耕作与牲畜饲养结合为基础的。这是将我们西方的技术文明与远东区别开来的最重要的不同之一。”迈克尔·米特劳尔进一步强调了该特征的重要性:“面包和肉食作为两种基本的、不可分割的食物模式,是中世纪早期的创造,它将古代地中海的面包文化和在阿尔卑斯山以北发现的肉食文化融为一体。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引入农业革命,主要是、特别是将农业和牲畜饲养业组合到一起。”那么,中世纪早期的农业革命究竟是怎样发生的?敞田制的出现与这场农业革命的关系如何?米特劳尔没有详细论述。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我们认为,中世纪欧洲的农牧混合经济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敞田制,是罗马因素和日耳曼因素相结合的产物。罗马人的食物以小麦面包和葡萄酒为主,肉食和奶制品较少。他们的牲畜主要是用来耕地的牛。由于地中海沿岸土质疏松,罗马人普遍采用简便的轻犁(ard,又称“耙犁”),一头牛即可拉动,因此农民养牛不多,有的地方甚至用人拉犁。西北欧则不同。这里以畜牧为主,虽然在罗马统治时期农业有所发展,但始终未达到地中海地区的水平。 迈克尔·富尔福德指出,罗马-不列颠的粮食生产不能自给,需要大量进口。考古学家在南希尔德发现了一个3世纪的罗马军粮库,在保留下来的大量碳化谷物中,约一半是斯佩耳特小麦,另一半是小麦,还有少量大麦。彼得·福勒认为斯佩耳特小麦很可能是本地生产的,小麦则可能是进口的,因为小麦在当时的不列颠种植不多。 日耳曼人是欧洲古代诸民族中食肉最多的。凯撒记载说,“他们不大以谷物为食,而主要以奶和牛代之,他们用很多时间打猎”。虽然他们也种植谷物,但这并非他们真正之所爱。塔西陀说:“日耳曼人以(牛的)数量多而感自豪,这是他们唯一的财富形式,也是最值得夸耀的。”应该说,日耳曼人的饮食文化和经济形态与罗马人差异最大。因此,日耳曼人进入西北欧以后,一种矛盾的历史现象出现了。 一方面,罗马物质文化对日耳曼人具有强大的吸引力,盎格鲁-撒克逊人居住在不列颠罗马化程度高的米德兰和东南地区,而且新的研究成果表明,他们新建的住房往往靠近或在过去的罗马居民点之中。他们特别喜爱罗马人的小麦面包。罗马派往不列颠的早期传教士之一、伦敦主教梅里图斯,就因为拒绝把“白面包”分给信奉异教的东撒克逊王国的王子们而遭到驱逐。另一方面,日耳曼人并未放弃他们自身的文化和谋生方式。最近的考古报告,特别是对古植物、古花粉序列的分析表明,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曾导致当地经济形态断裂———畜牧经济取代了过去的罗马-不列颠农业经济。 那么,日耳曼人如何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混合在一起,以满足对面包和肉食的需要?最初的解决办法是传统的,采用西北欧原有的内田—外田制,内田种植谷物,外田饲养牲畜,但效果不佳。因为在内—外田制中,农业和畜牧实际上是分开的,没有形成有效的互补。种谷物所需要的肥料主要来自农家肥———由厩肥、人粪尿和室内垃圾堆制而成,这种肥料的可增长空间有限,难以满足大规模改种小麦的需要,因为小麦是精细农作物,需要投入的肥料和劳动力比其他麦类多。此外,小麦原本是地中海旱地农作物,要在湿润的西北欧特别是滤水性能差的重粘土区种植小麦,排水是一道难题。因此,如果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技术革新。 敞田制是适应上述需要发展起来的。在敞田制下,收获后的麦茬地和休耕地被用作公共牧场,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农业和畜牧的有机结合。在麦茬地和休耕地上放牧,不仅可以减少专用牧场,增加可耕地利用面积;而且由于牲畜粪尿直接排泄在地里,可达到肥田效果。就本文讨论的问题而言,后者尤为重要,因为它解决了小麦种植所需要的肥料问题。但是,牲畜特别是大牲畜如牛随意排泄的粪尿,容易因日晒雨淋而肥力下降,因此,常见的方法是“圈羊积肥”(folding)。在各种畜粪中,羊粪的质量是最高的,含氮量比牛粪多一倍。“圈羊积肥”就是白天将羊赶到村外有青草的地方放养,晚上赶回设在休耕地的小羊栏集中过夜,几天下来,羊栏下的地表会积下一层厚厚的羊粪。小羊栏是移动的,一年之内用此方法积下的羊粪可覆盖部分或大部分耕地。1326—1327年,霍米德庄园直领地使用农家肥和圈羊积肥的比例是5英亩∶5英亩,1344—1345年上升到5英亩∶7英亩。在威斯特米尔直领地,1343—1344年,用农家肥和圈羊积肥的比例是20英亩∶30英亩。两个庄园都位于东米德兰,这里远不是养羊最多、圈羊积肥最发达的地区。在米德兰周围的白垩土、石灰岩或石楠地,因土地贫瘠,圈羊积肥的比例更高。 农史学家很早就注意到畜粪利用与敞田制农业之间的紧密关系,虽然他们对这项技术开始于何时有不同看法。瑟斯克说:“农田需要肥料使之保持肥沃,很显然,在农田上放牧比用车将肥料从其他地方运来更方便。”不过,她认为对肥料的需求直到人口压力增大,农田不得不被集约使用时才变得迫切,因此,她认为敞田制出现很晚,很可能要到13世纪左右。克里奇则认为敞田制出现很早,圈羊积肥与敞田制相伴而生。他还认为,敞田制中农民的土地之所以条田交错式分布,主要是为了保证他们能够均享粪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