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经济活动中,社会闲置资金通过不同的途径集中在金融机构,银行机构根据金融需求主体的经济能力实现金融资源配置,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金融机构的这种特殊的经营性质决定了金融服务的范围及客户群体。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和田、喀什和克州)的金融需求主体主要是当地的维吾尔族企业家和农户。当地的维吾尔族群众信仰伊斯兰教,主要从事种植业和特色民族产业等特殊行业,金融服务需求具有特殊性。当地金融发展水平较滞后,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疆较落后,也是提高新疆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障碍。当地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关系到缩小新疆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和贫富差距的关键问题,同时在保证全国政治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金融供给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服务意识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政府不同时期制定了金融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农民增收、缩小经济发展差异、促进城镇化建设等政策。但金融机构对农业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水平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化,同时由于欠发达地区金融服务的风险高、成本高等原因,当地银行业金融服务意愿不强。银行业特殊的地位和经营模式决定银行的服务意识,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意识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选优质客户服务的意识及范围,扩展到了地区,全疆或全国范围内,只是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基层行抢客户的模式,上升到分行或总行的形式。优质客户来源是各家银行提供金融服务较主动和积极提供金融服务的群体。存款业务方面,一般各家银行都设有大客户专柜,提供便利,甚至对有些企业提供上门服务,贷款业务方面也是很主动的去提供金融服务。第二、有偿服务意识。各家银行根据自己的特殊地位,增加自己中间业务的利润来源,不断扩大有偿服务的范围。这种全国性的金融服务趋势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引起金融需求的降低,不利于金融发展。第三、排斥弱势群体的服务意识。目前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性质不断增强,对中小企业、农户等弱势群体的排斥程度越来越严重。银行业经营过程中积累的金融服务意识,是影响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2.金融业务创新存在的问题 金融创新是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的关键。金融创新不是西方先进的电子化金融产品业务或把国内的金融创新服务模式直接应用到新疆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直接模仿不适合欠发达地区实际情况,必然引起投资浪费。目前的金融创新具有全国性的特点,没有体现地方性的差异。特别是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客户群体的金融需求平时较简单,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客户群体的文化素质低,有着语言障碍严重,宗教意识强的特点,全国统一的发展模式忽视了民族文化,语言障碍缺陷等特点,对基层行没有留下金融市场开发的权利和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的余地。这种固有的发展模式必然制止金融服务的范围和效果。 3.政策性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存贷款规模占的比例较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只是从事农业龙头企业粮、棉、油收购的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支持规模低。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结构配置不合理。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性质,欠发达地区在没有形成通过市场调节资金融通机制的背景下,显然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增加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种类,解决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和贫富差距的关键问题。同时重视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和金融支持功能。 (二)保证银行经营利益存在的问题 1.缺乏补偿银行经营利益的机制 提高银行经营利润是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银行选择是否进入某一个地区时,必然选择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选择客户时,也必然选择经济效益好的行业,不会选择经营成本高、风险较高的行业或客户群。这就是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银行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弱化的主要原因,从国家或地方政府层面没有建立保证银行正常经营利润的补偿机制。 2.引起地方经济发展的难度 地方政府根据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经济发展政策,安排经济发展的相关目标,需要的资金要求银行信贷支持。但是,目前银行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安全性是其经营准则之一。在银行利润低、风险补充机制不完善的背景下,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也相应减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