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庆村文化建设发展现状
(一)总体概况
永庆村类属江西省铜鼓县排埠镇管辖,位于铜鼓县排埠镇西南部。相邻永丰村、高陂村,人杰地灵,空气清新,气候宜人。目前拥有室内文化活动场所8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约120平方米,乒乓球桌两张,牌桌三张,桌球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自办“农家书屋”一个,自办农村报纸《田野》一份。各类藏书近4000余册,每年订阅《江西日报》、《宜春日报》等报纸。铜鼓县的电视覆盖率为98%、广播覆盖率为82%。该村电视普及率高,村村通卫星频道接收信号良好,全村共有电视机78台,有电视机的农户占总农户数的95.5%;有民间文艺队伍一支,约10余人,自办文体活动8场;近两年来铜鼓县文化馆、客家山歌艺术团义务到该村下乡下村送戏4场次,送电影2场次,送科技知识下乡8场次;近两年县乡两级加大了对该村文化建设资金投入,每年来自铜鼓县财政的投入文化建设经费约三四千元。2007年6月永庆村以杨梅为主导产品,被评为江西省各区市“一村一品”示范村。2009年12月2日,铜鼓县排埠镇永庆村被林学会授予“科普服务林改示范村”。
(二)内强之声
近年来,该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国家的一系列“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鼓舞与支持下,每天傍晚或农闲时候,该村村民文化阅览室里总会挤满前来查阅科技资料、读书看报的农民。排埠镇永庆村的文化建设也结合了自身特点,极力打造革命老区的“红色文化品牌”,每天早晚,一首首脍炙人口、历久弥新的红色歌曲在铜鼓县棋坪镇红色文化广场响起。如该村返乡农民工王有民在红色旅游文化上做文章,在该县红色旅游景点——排埠万寿宫旁办起了“红三团炊事班”农家乐,忆苦思甜饭、南瓜汤等一些赋予红色文化符号的特色菜很受游客青睐,月收入达2500多元。铜鼓县排埠镇永庆村村民潘旺,在外务工十几年重回家乡后,出资4万多元在自己家中建立农民文化活动室,添置电脑、图书、桌椅,免费为农民朋友提供各种技术书籍和致富信息。针对农村大多数家庭没有电脑、不会使用电脑的情况,2009年自主创办第一份农村报纸《田野》,报纸主要以报道农村新貌、挖掘村中人文典故、提供农村致富信息为主要内容,为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供了平台。农民报的出版受到了当地村民的欢迎和好评,这在全国是首例。
(三)外援之道
作为革命老区的贫困村,其文化教育的发展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援助。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文化部门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科技、送医等下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当地农民的文化生活。典型事例有:2007年4月7日,江西省铜鼓县供电公司投资2万多元,义务为该县排埠镇永庆村改造供电线路,架设高压线路240米、低压线路618米,立电杆15根,使永庆新村60多户农户受益。2010年12月宜春市林业局局机关党支部与铜鼓县排埠镇永庆村党支部携手开展了“三级联动、携手共建”活动,抓好“基层组织共建、城乡资源共享、困难群众共帮、生态经济环境共创”四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该局组织了10名林业专家在铜鼓县排埠镇永庆村举办了科普学习班,开展了送科技下乡活动,发放图书、技术指南等资料近1000册(份),林农踊跃参加,求知欲望强烈。为确保组织设置、组织活动、队伍建设“三落地”,与村党支部共同扩充完善了2个活动宣传室,赠送书籍300余册,配备了有关设备,做到了有书橱桌椅、有电教设备、有活动记录。
(四)存在的问题
在与该村村民的交流和实地考察中发现以下情况:一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相对简陋。该村几乎没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也没有公园、公交、公厕等公共场所。二是村民的文化生活畸形单一,内容陈旧、时间偏少。出于山区的缘故,绝大多数农户都装了村村通卫星电视,村民每天主要的娱乐活动是看电视。由于经济状况的影响,家中有音响设备和影碟设备的农户不多,只有较富裕的家庭才能看影碟。村民绝大部分时间忙于生计,有限的闲暇时间,特别是逢年过节,当地农民的大部分时间也消耗在了打牌、打麻将这些娱乐活动上。三是文化形态淳朴,但村民主体意识淡薄。与当地收入来源较单一和家家自给自足的生活相适应,村里的文化形态也比较淳朴,当地尊老爱幼、互帮互助之风盛行,邻里关系比较和睦,对党和人民军队有特殊的感情。但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村民自觉意识不够。四是文化队伍建设几乎空白。村里至今尚无专职文化员,只有一名村委会委员兼管文化建设方面工作,有民间艺人,但难以成为文艺骨干。五是消费文化意识薄弱,不愿为文化活动开销。大多数村民有钱宁愿储蓄,一生的精力与积蓄主要用于家中的红白喜事、逢年过节、建房、子女教育和防医防病防老等几件大事上,在文化娱乐方面的消费很少顾及。
永庆村文化建设困境及其推进机制探讨
(一)困境分析
1.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认识还未到位。经济落后、财政困难仍然是当地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力不从心、不作为的基本理由,城乡公共文化投入“重城镇,轻乡村”格局仍未扭转;尽管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农村文化建设,但难以保证资金到位,造成该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奇缺,公交、公园、公厕、公共娱乐与休闲场所、影院、剧院、文化宫、图书馆、健身房、文化培训机构等还是空白。
2.村民的文化生活仍未“脱贫”。受长期以来封建思想与传统文化的桎梏,该村封建迷信、赌博、弃养老人、重男轻女、操办“红白”喜事攀比之风等现象远未杜绝;且村民主体意识淡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常态心理仍未扭转。村民寄希望于上级部门与外界援助的依赖思想依然存在。
3.农村文化发展保障机制不力。公共文化事务和文化行为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欠缺,宪法确定的公民文化权利、义务缺少具体化的法律规范加以强制保障;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及资金投入缺乏硬性制度规定,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文化方面的指导性文件都只是建议或指导性意见,基层人员执行起来弹性较大。
4.农村文化建设人才与专项文化建设整合不力。农村文化建设人才奇缺,有限的人才也因工资福利待遇较差、交通不便等原因难以留住,土生土长的文化艺人难以扶持与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民书屋、数字电影放映、流动放映车、演出车以及“三下乡”等专项建设工程难以到位。
5.农村文化建设的宣传与引导工作远未到位。长期以来绝大多数老区村民一辈子为家中的喜事、亲事、建房、防医防病防老等传统习惯束缚,习惯于省钱攒钱,消费意识薄弱,多数村民在家庭支出中存在“量入为出”和“无债一身轻”的消费观念影响,不愿花钱用于买书订报、影视文体活动和旅游观光等文化娱乐活动,认为能够吃饱穿暖就行了,追求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是奢侈的行为。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老区农村文化生活的贫乏,给当地文化建设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二)推进机制探讨
1.完善引导机制。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是相辅相成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是精神生活主要食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的改善,文化生活也应随之提高。但农村部分群众观念落后,知识缺乏,对文化生活认识肤浅,不敢追求,不愿参与,不屑投入。县乡村三级政府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和娱乐活动,加强宣传与引导的力度、深度与广度,使广大农民群众从文化活动中得到快乐,受到启发,认识到精神生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到只有物质宽裕、精神愉悦的生活才是美好、丰富、幸福的人生。激发他们对精神生活的热情和激情,使他们逐步改变传统消费观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买书刊杂志、电视和其它文化用品,广泛参与各种文体活动。以构建一个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和谐文化氛围,促进老区农村社会的全面小康与更加和谐。
2.强化管理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文化建设的发展成果让老区人民共享,是老区农村文化建设的立足点。因此,要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对当地文化建设的引导,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轨道,建立农村文化建设奖惩机制、社会评价机制,扭转农村文化建设被边沿化的趋势。各级地方政府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人们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高度出发,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村文化建设的行政考核制度,在县、乡镇政府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中,加大农村文化考核的力度,切实把发展农村文化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层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从管理制度的源头上强化领导干部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工作力度。
3.健全保障机制。针对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紧张的现状,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问题是重中之重。建议当地政府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对接中央财政补贴、强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数额,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人员的补充与培训、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等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在保障老区农民物质生活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投入,从而保障老区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摆脱“贫困”,早日奔向“小康”,保障农村文化建设的稳步前进和农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4.改善投入机制。针对老区农村文化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社会建设与民生改善的倾斜力度,加大中央财政投入,落实地方财政配套支撑,拓展营利性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社会名流、知名人士或相关单位的投资、筹劳、捐资捐物等渠道。同时积极引导当地民众对本地文化建设筹资投劳。同时,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对村级文化人、财、力的投入,按各级政府财政补贴、乡镇及村民自筹的资金投入方式,根据村里文化发展的自身特点,合理配置基层文化资源和功能,稳步扩大惠及革命老区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覆盖面。
5.培育激励机制。针对老区农村文化建设人才奇缺的现状,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福利留人”方面狠下功夫,极力吸纳外来人才、稳住现有人才,以充实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队伍。对长期扎根于农村文化工作的人员要给予绩效工资、晋职晋升、住房、特殊津贴等方面的特殊照顾,激励他们组织好、管理好当地的民俗活动、节假日群众娱乐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农村文化竞技活动,对获奖者也要给予相应奖励。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文化事业与产业的发展,在税收、分红或社会荣誉等方面对投资主体给予适当的回报或奖励。
参考文献:
1.廖明梁,奇炎.和谐新风扑面来—铜鼓县推进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纪实[N/OL].2009-11-04[2011-4-16].宜春新闻网,http://www.newsyc.com/xwzx/ycxw/tg/content/2009-11/04/content_607137.htm
2.曹文明.铜鼓县供电公司义务为该县排埠镇永庆村改造供电线路[N].国家电网报,200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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