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展与创新民族音乐文化 通过本土音乐文化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传承,传授者和学习者便能了解、熟悉和掌握本民族音乐母语、音乐语法、音乐特征及其特定的调式调性等。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民族众多,不同的民族之间有不同的音乐文化,不同的音乐文化又有不同的音乐母语、音乐语法和音乐特征,只有通过学习本土音乐文化,才能领略我国音乐文化的博大精深。我们应拓展思维,用开放的继承与视野来传承我们的本土音乐文化。我们更应站在一个新的历史的高度,将我们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让全世界各族人民领略我们有着5000年积淀的音乐文化的独特魅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创造、拓展我们的音乐文化。 总之,高师音乐教学是本土音乐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具有保存、精炼和整合音乐文化的作用,其为本土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一个新的范本和模式。在高师音乐教育中融入本土音乐,在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是对现有高师音乐教育教学的一种补充和丰富,而本土音乐文化的传承借助于高师这一平台,在探索高师音乐教育的视野、途径、思路上也是对民族音乐传承的一种极具现实意义的实践与创新,两者实为双赢关系。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和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的世界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态势下,我们应积极努力地拓展与创新我们的本土音乐文化,让我们的本土音乐文化享有与西方音乐文化同样的话语权。 (注:本文为湖南省“十二五”科学规划课题《本土音乐在高师音乐教育中活态传承研究》基金项目,编号:XJK012CTM025) 参考文献: [1]乔建中.传统能给我们什么?——关于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再思考[J].中国音乐,2004(4). [2]樊祖荫.传统音乐与学校音乐教育[J].音乐研究,1996(4). [3]冯光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J].音乐教育研究,2003(1). [4]周卉.学校教育对传统民间音乐传承的促进与影响——以福建泉州南音乐社和师院南音系考察为例[J].商业文化,2007(9). [5]陈吉风.融合地方地域特色推动传统音乐传承——谈地方艺术院校在教学中对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12(2). [6]余艳.新疆民族音乐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关于新疆艺术学院木卡姆表演专业的调查与分析[D].新疆师范大学,2006. 作者单位:邵阳学院 (责任编辑:张斐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