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将从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基础教育民族音乐教学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入手,联系本地区民族音乐教育的不足,切实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达到传承本土音乐文化的目的。 关键词:地域性 音乐教学 基础教育 民族音乐文化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献标识码:2095-4115(2014)04-249-2 1998年召开的“全国民族音乐教育学术研讨会”进一步对民族音乐教育在实践方面的探索作了诠释。全国再次掀起了对我国“民族音乐”的重新认识和定位。十多年过去了,民族音乐在基础教育中获得了长远的发展,无论是在全国的中小学音乐课的比赛中,传统、民族音乐课的比例逐年增大,还是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的比赛中,各地区都拿出自己本民族特色的节目争相夺目……由此可见,重视本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已成为本世纪我国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 一、地域性音乐教学问题存在 (一)旧的教学模式难以吸引学生 长期以来,中小学音乐课在歌曲教学中都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观念:唱歌课,把“会唱”和“不会唱”作为教学目标的评判标准。一节课下来,只要基本教会学生完整唱完,或再根据歌曲创编一些舞蹈动作边跳边唱(小学低年级)就算完成教学任务。教学上更多的是强调音准及节奏的准确,而忽视对该作品的文化内涵及文化审美的挖掘,这种教学观念是很不利于也不适于地域性音乐文化的传承发展的;尽管学生会唱这些歌,但由于对歌曲的背景文化了解甚少而难以产生深的印象,对民族音乐的热爱更无从谈起。 (二)师生对地域音乐文化缺乏认同感 江华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多数来自于本地区,一部分还来自于少数民族地方,有人说:本民族的人一定会喜欢本民族的文化,其实并非如此。在湖南少数民族居住地大部分的小学中60%的教师来自于中师,中学的师资基本又来自于高师。江华瑶族自治县在加强本民族文化的传承也才是从近十年才开始的,因此,在中师、高师专业学习期间的这一些教师大部分没有得到过民族音乐的熏陶,更对本民族音乐了解不深,民族音乐根基浅薄,很难在教学中树立起民族音乐教育的观念,自然对本民族音乐文化没有表现出强烈的自我认同感,特别是现在生活和文化环境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想让学生去理解教师自己都不熟悉的传统音乐、本土音乐就更困难了。而大多数的少数民间音乐是依附在本民族的语言中,没有了语言,民族音乐就会存在着断层的危机,体现在民族音乐中的文化更无传承的可能。据调查,在湖南城市,80年代出生的少数民族人口能说自己本民族的语言不到5%;在贵州北侗地区,侗语已近消失。因此对教师而言,最重要的首先是自己要掌握“母语音乐”。 江华瑶族自治县本就是一个多民族共居,多语言、多方言共存的地区,方言是方言区的人们继承母文化、感情沟通的工具,拥有丰富的地方方言为主的民族音乐,如江华西南部的梧州瑶歌是用“梧州话”歌唱的,还有用当地土语“八都话”演唱的八都歌瑶等。 (三)教材的目标不明确 要建立以母语为基础的音乐教育体系,首先应当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加进本地区、本民族传统音乐的校本教材,由于缺乏文化视角,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学校音乐教育中,尽管包含着一定的民族音乐内容,这种包含却非常表面,教材教参对一些民族歌舞乐曲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教学目标:本土音乐包括哪些?先学什么?什么阶段学到什么程度?教师该从哪方面人手了解本土音乐的知识? 因此给中小学生教授民族音乐,一定要选编有代表性的、曲调优美动听、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地方色彩的作品,从一开始就吸引学生喜爱自己民族的音乐文化。并且,教材的地位和功能都要明确,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待“民族音乐”,能够贴近他们生活的乡土音乐中去熟悉本土的家乡音乐,从音乐中潜移默化中热爱家乡,拥有本民族音乐的优越感。 (四)教材的编写缺乏系统性 新课标要求民族音乐在音乐教材中的选材比例,不得低于全部教学总量的60%(或更多)。尽管湖南新编的音乐实验教材均不同程度地在这方面作出了努力,但是,对适宜进入中小学课堂的民族传统音乐资源作深度开发得还不够。教材的编学与学生实际情况相脱离,缺乏对青少年学生的吸引力。因此,“母语的音乐教材”并不是简单地把本地区民族音乐编成教材纳入课堂。 二、地域性音乐教学问题解决设想 从以上几点分析认识到:民族基础音乐教育更应该从民族文化的角度去传承乡土音乐。教育者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一)转变观念,提高音乐教师母语音乐素质 要改变音乐教师旧有的观念,基础学校必须重视、支持本土音乐教学,使本土音乐教学真正走进课堂、投身到课外活动中。 一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编写适合各地区的母语音乐教材, 二是以当地教育部门为依托组织本地音乐教师参加一系列的本地音乐的学习、培训及表演活动;其中包括向民间老艺人学习传统音乐记谱等知识。 三是同时对音乐教师的素质结构必须要有新的要求。如在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中增加对本土音乐文化知识、母语歌曲的演唱、多民族音乐欣赏等;从实际意义上提高音乐教师的本土音乐素质。通过这些工作使我们的学校真正成为中华母语音乐文化资源的传承基地。 (二)“口耳相传”在学校的试点教育 江华瑶族自治县作为一个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区,很多民族的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但千百年来却得到非常有活力的传承和发展。音乐同样也是这样,自古以来侗族大歌、瑶族瑶歌、苗族飞歌通过口耳相传,用歌声来传承自己的文化,这其中,传承的人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口耳相传最大的好处是,老师根据每个学生的情况进行教育。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生活环境、音乐观念取向的改变,这种传承形式已经慢慢在民间消失。新课程背景下,如何在古代传统和当今世界先进教学方法中吸取精华,为今所用,把民族文化的传承变成一个动态的课程,突出“育人”的根本;在基础学校中使用“口耳相传”的方法既是给学生提出有趣的挑战,也提供了教师一个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听觉、口头”的方法,不仅能提供进入另一种音乐文化的途径,还隐含了民族文化精神意蕴传承的内涵。以学校为试点,“侗族大歌”将这一民族音乐文化进入课堂的成功例子,让我们看到“口传心授”的生存方向。作为江华少数民族地区,在不同程度上学习、吸收、借鉴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原生形态”,是维护民族音乐正宗性的必要手段,是本地区音乐学校教育化的又一前提。 (三)构建江华瑶族自治县音乐教学资源库,给予最优化的教学储备 与民族音乐在学校发展缓慢相比较,自治县的民族音乐收集、整理、研究却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特别是湖南对非物质文化重视近20年来,收集、整理和储存了大量民间音乐资料(含民间音乐录音、采访记录、乐谱和调查报告等),及当地各民族代表性的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曲艺和戏曲音乐都有新的发现和突破;如2009年由彭式昆编写,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江华民族民间歌谣集》,充分发挥江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研究领域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优势。 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许多教师备课最常用的教学辅助手段之一。但由于受到流行音乐的冲击,可供音乐教师在网上查询相关的教学的资料并不太多,而处在边缘地带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本地民族音乐、本土音乐就更少了。一些教师为上好一堂课,要花上好几天的工夫,也不一定就能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教学资料。 三、结语 江华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居住地有良好的民族音乐环境,为地域性民族音乐教学提供了音乐实践的基地,同时又是宝贵的教学资源,多元文化教育中的学校音乐教育,因其开放的、文化相对的价值观念已经为少数民族音乐的保存、延续、发展提供一种校园形态的场所、方法与思路,我们必须抓住机遇、立足民族本位,使我们的学校真正成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基地。 参考文献: [1]陈永祥,叶国香.守望我们的精神家园——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调查[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7,(02). [2]谢嘉幸.学校教育中的民族音乐传承[J].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2005. [3]吴巧.论广西瑶族民歌的传承与创新[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