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互联网金融密不可分的是大数据,有三个相关名称:大数据(bigdata)、大尺度数据(bigscaledata)和大规模数据(massivedata),具备4V特征:数据体量庞大(volume)、价值密度低(value)、来源广泛和特征多样(variety)、增长速度快(velocity)。通过大数据分析与挖掘,可全面分析各类行为特征,根据分析结果作出决策。 ⑴使得个性化定制成为可能,实现商业银行精准营销 工业时代以供应商为中心的B2C模式,正逐步被信息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C2B模式取代。在C2B模式下,通过互联网共享供应链的大数据,客户的年龄分层、行为习惯、消费需求、风险偏好能够通过大数据被记录下来,商业银行可以更加精准地定位客户群体,并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3]。 ⑵使得专注长尾市场的成本大大下降,实现商业银行规模效益 《长尾理论》认为互联网时代是关注“长尾”、发挥“长尾”效益的时代[4]。长尾市场长期以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服务于尾部客户的成本过大,收益难以覆盖。如银行对小额信贷进行逐一审批的成本与大额贷款相差无几,但收益悬殊导致这部分业务相应遇冷,而大数据带来的突破,使客户分类和批量化处理成为可能,从而降低单个客户的平均成本,产生规模效应。 ⑶使得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升,实现更深入的同业、跨业合作 在互联网时代,竞争的本质已经从单一产品的竞争变成商业生态系统的竞争,只有建立开放型组织并能组织其他联盟供应商共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企业,才能成为商业供应链的核心供应商。商业银行依托自身的优势产品、业务和渠道,加强与金融业其他机构的横向合作和非金融业(电商、电信运营商等)的纵向合作已势在必行。通过更深入的同业、跨业合作,深化金融服务内涵,留住存量客户,挖掘潜在客户。 3互联网环境下产生的商业银行风险新特征 ⑴传统风险更趋复杂[5]。一是信用风险控制难度加大。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虚拟化,资产控制关系、业务控制关系、人事关联关系三者都被弱化,且无法实地查看经营场所进行客户身份验证工作,同时客户信息维度单一,而交易平台数据容易造假产生信息真实性问题,均可能触发或扩大信用风险。二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支持,客户的利率敏感性大大增强,个人储户的行为变化加大了流动性风险。类余额宝产品实行“T+0”清算制度,当线上理财产品面临大额赎回时,势必导致流动性压力向银行传导。三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移动支付产品,其业务涉及手机生产厂商、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等多个跨行业经营机构,操作风险的防范更为复杂。 ⑵网络欺诈风险凸显。网络交易方便快捷,但消费过程中无法直接验证消费对象,只能通过网络验证安全要素,安全系数低。近年,网络欺诈事件频发,给银行的风控体系带来挑战。主要原因:一是支付验证过于简单,有些只需输入平台账号和密码即可完成,流程控制薄弱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二是持卡人安全意识薄弱,当不法分子以网购退换货、机票改退签等缘由骗取客户信息时,部分持卡人轻易点击陌生人告知的链接,造成卡片信息以及动态验证码外泄导致损失;三是商户端操作不规范,表现为套用虚假商户、二级商户信息缺失、平台接入不合规等。 ⑶信息泄露风险危害大。信息泄露可分个人信息泄露和批量信息泄露。个人信息泄露是指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等不慎泄露或被他人盗取。批量信息泄露是指机构数据库遭受攻击,大量数据被泄露,其涉及面更广,危害更大,会影响整个互联网的安全体系,甚至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通常,零售商的数据库安全性略低于金融机构的数据库,因此较易成为攻击目标。零售行业与金融行业交集甚多,特别是超大型零售商,由于业务遍布全球,其影响将波及全球信用卡用户,并影响网上支付安全。金融机构的数据库安全等级极高,如遭泄露,其危害不可估量,将给银行日常运营带来较大冲击。 4应对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监管措施 ⑴健全涉及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框架 针对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完善监管规章,制订风险控制的规范要求,统一安全标准。如:完善对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的形式和适用范围的法律认定、补充电子合同和电子凭证在法律与税务的有效性和地位、评估网络身份识别技术和生物身份识别技术的有效性并确定其法律地位、补充对云计算的监管要求等。同时,鉴于部分新型业务模式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电商等不同领域,应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的监管合作,协调监管政策,防止规避监管套利行为。 ⑵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制定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战略并建立相应内控体系 监管部门应从重视系统性风险防范、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营造良好创新文化三个角度出发,引导商业银行充分抓住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机遇[6],制定符合各行实际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和阶段性发展规划。同时,对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防范体系实施评价与监管,推动风险管控关口不断前移,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 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督检查 针对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相应金融业务创新,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和手段,调整现场检查重点和方式。综合考量积极效果和风险特征,实施分类和动态管理。同时,关注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信息科技系统和后台数据库运行情况,确保金融产品网络交易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推动建立完善相应的灾备应急体系,并开展压力测试和场景演练。督促银行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造成客户损失。要求银行梳理与非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关联情况,找出可能蕴含的各类风险及传导渠道,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阻断风险传播途径。 5结束语 本文阐述了现阶段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创新业务、所起的积极作用和面临的主要风险,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应对措施。互联网给银行带来的挑战和压力,也是银行创新、变革的动力。在未来的竞争中,金融机构需要思考如何“做得不同”而不仅仅是“做得更好”,而金融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对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的监管应从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发,鼓励与规范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推进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监管框架建设,增强互联网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手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姚文平.互联网金融-即将到来的新金融时代[M].中信出版社,2014. [3]王秦川.互联网+时代的商业银行变革之道[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15.8(344):17-19 [4]胡世良.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创新[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 [5]阎庆民,杨爽.互联网+银行变革与监管[M].中信出版社,2015. [6]史杰,黄克义.余额宝兴起下银行理财业务的策略调整[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15.5(341):2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