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践操作时,企业主在企业内部应该尊重员工的人格,责任感,福利感与成就感等,以无形的人性管理与关怀改善劳资关系。其间,最重要的就是要提升对员工个体尊严的重视力度。比如知人善任的用人机制,信任员工的能力;以人性化的管理感化员工,合理的晋升机会,公正的工作报酬,公开的成就评价,及时的福利机构等;以科学的安排改善工作环境,创造归属感的就业环境等。员工的人格得到了尊重,间接的福利感得到满足,成就感得到认可,也就从人的主体认同感方面满足了员工的对道德尊重的需求,也就改善了劳资双方的关系。 2、雇员是企业管理活动的起点与归宿,企业主管理须用人性化的方式对待雇员。在调节劳资关系中,企业主不仅要调节与雇员的人际关系、重视情感因素,要科学开发人力资源,给雇员奋斗创造条件,使工作本身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雇员的劳动价值的尊严,最终确立起人的尊严的信念,发挥雇员的主观能动性,激发雇员的巨大潜能与创造力,激发出高度的责任感,才可以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实质上,构建企业主与雇员之间的和谐的劳资关系不是简单的方式就可以完善的,“共生”与“人的尊严”原则只是一种借鉴手段。在企业主的实践调节中,需要动态、机动运用,需要与其他调节规范手段相结合,才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