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起步较晚,国家的投资制度和投资体系发生深刻变化等原因的存在,使工程监理在建设实践中始终处于一个远看像警察,近看像保安的尴 尬地位。因此本文分析了现行工程监理机制开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工程监理潜规则的幕后原因及其表现,进而为提升工程监理效果提供 理论依据。 【论文关键词】工程监理;潜规则;幕后原因 一、现行的工程监理机制面临的主要困境 1、工程监理业务开展无法真正实施 从表面上看,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现在似乎在履行“准执法”的监理职能,但从本质上分析就不难发现,为数众多的建设监理公司目前从事 的业务,多是原来各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所行使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这种执法者的法和规交给执行者去履行的做法,相当于现行司法实 践中的“委托”,但监理企业作为“被委托”方本身绕不过去的一个执法门坎,且监理公司作为企业,又没有执法权。执行者没有执法权的执法是违规的,也是不切 实际的,因而,为了完成这种“法律上的委托”,为了生存,只能采取变通或委曲求全的办法开展业务,进行监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 2、工程监理机制面临两难境地 经过10年的监理实践和总结我们不难发现,目前众多监理企业之所以在实际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建筑法》颁布 10年来,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投资主体和投资行为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从政府一元化投资转向由政府到多种经济混合投资共生的“由单一到多元,由内资到多 元融资”的投资主体和投资行为的变化,使建设监理企业所面监的监理对象发生了变化,加之国内众多建设施工企业10年间的不断改组改制,施工企业股权结构发 生变化所带来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策略的变化,这从甲乙方面向建设监理企业提出了必须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要求,而建设监理企业这种表面上看法律赋予的权利似乎 很大,但在实际工程监理过程中面对施工企业的具体违规问题又无权进行处罚的尴尬处境,又导致了建设监理企业为了生存发展,不得不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对 工程监理的某些环节上达成默契或妥协,扮演远看像警察,近看像保安的角色。 二、现行工程监理潜规则的主要原因 1、潜规则的动因是生存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建设监理市场的无序竞争,使建设监理企业的生存环境日益变化 据调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实际上一直处于一种盲目无价,行业自残的恶性竞争状态,尽管为了厄制这种盲目压价,行为自残的恶性竞争局面的出 现,200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物价局联合出台了670号文,提出了从500万元到5000万元,等不同投资规模项目的取费标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 建设监理企业对房地产项目的不实际收费,只能维持在国家规定的取费,费率的30%到40%之间,其它项目的取费费率一般在国家规定的费率的50%左右,这 种以企业既得利益换取监理工程项目的行为所延伸出来的是建设监理企业采取对河上岸和定立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监理工程项目的行为的出现,这样做不仅损 害了监理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败坏了建设监理的行风。扰乱了建设监理市场正常秩序,监理企业以这种自残的方式获取工程后,对投资方只能言听计从,对施工 企业也不好过份要求。因为一旦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建设监理企业的利益就要受损害,弄不好还要亏本。 2、对投资方的过份依赖导致建设监理,企业的监理水平只停留在“监工”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