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尝试建立特殊督察员制度,增强督察工作的透明度。要从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人民监督员中聘请特殊督察员,参与检务督察活动。要应用先进的督察方式,建立检务督察信息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检务督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要整合检务督察力量,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一是要握成检务督察的铁拳。检察长要亲自部署,党组要定期研究,检务督察部门要牵头协调,纪检、政工、办公室等部门要多轮驱动,形成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各部门参与的大督察工作格局。二是要严肃检务督察的铁律。要加强对多发、高发业务部门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检务督察,重视发现执法办案活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要害业务部门寻找风险点较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纠正和治理。三是要编织检务督察的铁网。要重点督察职务犯罪初查不立案及撤案处理的案件、不捕不诉的案件、重大和影响大的案件、以及群众举报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4、要找准检务督察结合点,增强督察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选准检务督察的时机,适时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坚持专职与一岗双责、定期与不定期、职能部门与联合、单方与双向督察相结合,围绕质量与效果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督察,围绕形象与自律强化对纪律作风督察,围绕管理与秩序强化对检察事务的督察,哪一种问题突出就督察哪一种问题,哪一种问题需要督察就督察什么问题,增强检务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