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产资料转换:创新安置机制以增强农民养老保障能力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土地的生产效益是持续的,而土地征收补偿多为一次性的,货币补偿又难以体现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和价值,为保障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可尝试土地征收过程中实行生产资料转换,即对被征地农民实行一亩土地转换一定面积(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的标准厂房,并由用地单位按每月一定的价格租用。同时可给予村集体一定面积的标准厂房,其产权为村集体所有,村民拥有经营收益权。进行生产资料置换后,除青苗等地面附着物外,不再进行货币补偿。这种新办法安置的好处:一是提高农民的收入并且长期稳定,同时也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增加了经济来源;二是村集体经济可以迅速得到壮大,劳动力由此得到解放,农民既可将劳动力从单一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投身到市场经济中获取更大收益,还可从土地置换的标准厂房中获取长久和稳定的收入。 在对农村土地征收安置中还可采用留地安置,就是根据城市发展以及被征地村的实际需要,由政府统筹安置,给土地被征用村留用一定数量的安身立业之地。另外,还要重视创新农地制度,允许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 (五)集体组织经济:强化发展以增强集体补贴能力 首先,农村集体组织要积极地参与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中,采取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等流转方式,保证农村用地不流失,并根据地方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农业,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的经营规模。其次,充分利用集体组织所有但处于闲置状态的自然资源,如荒山、荒地、自留山、自留地等,扩大可耕地面积,发展多样性农业,实现农产品的规模化经营,从而提升集体组织的经济实力。最后,减轻农村集体组织的负担。通过政企分开减轻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些社会职能,将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分开,使其将注意力转向农村经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9/indexch.htm. [2]范会芳.土地流转制度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3]贺玢,张领先.我国农业信息服务补贴政策初探[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 [4]张玉东,程晓娜.我国公益征收补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J].法治研究,2007,(11). [5]卢小玲.必须加快"农地征用、征收及失地农民权益保险"的立法步伐[J].经济师,2006,(2). [6]曾坚.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制度研究[J].东方法学,20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