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行为。利用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向固定账户汇款转账,是电信诈骗普遍采用的手段。自台湾地区不法分子跑到大陆针对台湾地区群众进行诈骗以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而电信诈骗侦查难度大、犯罪投入少需求低、回报高,如何针对电信诈骗构建有效确实的心理防线已成核心问题。本文就电信诈骗的心理预防问题做一点探讨。 关键词 电信诈骗 心理预防 网络 一、电信诈骗的病毒蔓延 时代带来了变革,科技的发展让通讯变得不可思议,只需要一个普普通通的手机,相隔千里的人就能够互相通讯,简单便利。可是,通讯的进步也被人非法利用,一些罪犯恶意利用了现代通讯的便捷,四处骗取钱财,肆意挥霍钱财但警方难以侦破,而不断有人上当受骗。这就是本世纪令人头痛的犯罪问题——电信诈骗。 据关注电信诈骗的人大代表陈伟才收集的数据,2013年,我国电信诈骗案件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令人震惊的是,这当中除了犯罪分子获得了利益,银行和电信运营商都在其中“分得了一杯羮”。电信诈骗的增长趋势势不可挡,据公安部数据统计,电信诈骗以每年百分之三十的速度增长,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案达到了惊人的近60万件,造成经济损失226亿元。电信诈骗就像一块香喷喷的蛋糕,引来犯罪分子的前赴后继。如此成果,全靠骗子的“专业”和“敬业”。为了逃避警方追捕,躲避犯罪刑罚,有的罪犯不惜逃窜自不发达的第三世界国家,如东南亚一带国家,进一步增加了警方查处犯罪的难度。 目前,电信诈骗越来越智能化、专业化。在心理学角度上,他们其实是针对受骗者心理做了一套完整系统的整理,“只要鱼上钩,不怕鱼滑钩”,他们分工明确,有负责写剧本的,堪比心理学博士,用急迫性、危害性、可信度做筹码,编写出各类诈骗剧本,创设种种心理陷阱式对话,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有的是专业角色扮演,根据剧本照本宣科,不时恐吓不时威胁不时好言相劝,玩弄受害者于股掌之中;更离奇的是,针对被害者那一边的“不信任”“质疑”心理,骗子群体为了增加可信度还有专门的“音效师”模拟各种特别音效,如冒充警官的电信诈骗中,就有“专业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模仿警方的仪器声音,进一步骗取信任。随着犯罪的不断变化,电信诈骗犯罪发展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电信诈骗集团往往在境外别墅或酒店内设立诈骗犯罪窝点,铺设网络设备,并以提供免费机票、食宿、底薪及提成等条件,诱使大陆人员前往境外参与电信诈骗,并对其进行统一培训。境外电信诈骗集团通过电信技术手段,虚拟大陆司法机关、银行、邮局等部门的电话号码,向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语音电话。犯罪分子利用最新科技手段,作案手法日趋隐蔽。从最原始的群发短信发展到使用电话群拨、网络短信群发、换号改号等实施诈骗,诈骗钱款通过电子银行瞬间被转到境外提走。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案件中,拨打诈骗电话、网络诈骗平台、不同国家,相互之间依靠互联网等手段进行沟通、合作,给案件的侦破和办理增加了很大难度。 二、电信诈骗犯罪的心理预防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总结出电信犯罪针对的几种心理: (一)针对“畏惧”、“不知情”心理 这种是最常见也最容易中招的方向,最典型的就是冒充公职人员类诈骗,上海某著名高校学生王某,家境贫寒又陷入诈骗苦局,被自称“王警官”的罪犯虚与委蛇在电话中恐吓说警方怀疑他涉嫌犯罪,王某信以为真为解决麻烦听从指令支付了4000元“保证金”以求平安,结果自然是钱财一去不复返。类似的案件例如“冒充警察”、“冒充XX客服”、“冒充律师、法官”等等身份,在利用身份取得被害者信任后,通过种种手段让被害者将自己财产交出,利用的都是被害者“畏惧”、“不知情”、“破钱免灾”的心理,殊不知危急情况是假的,身份是假的,信息危机也是假的,只有自己被骗的钱财是真的,却难以追回。 (二)针对“熟人”、“大意”心理 此类电信诈骗同样是角色扮演,但却通过针对性的信息来扮演熟人或者客服,下手的对象往往是中老年妇女。例如:“张奶奶,你最近恢复得怎么样啊?”“我感觉很不错,谢谢。你是李大夫吧?”像这样的电话聊天,在电信诈骗中很常见,最典型的莫过于“猜猜我是谁”。在心理学上,这叫开放式聊天,骗子的问题都很宽泛,故意在关键之处留下很多空白,让你猜测性地去填空,目的在于通过“套话”而获取你的个人信息。这种诈骗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即骗子已经掌握了市民的部分真实身份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甚至最近的某项重要活动等。又比如网购书籍,骗子不知从何处得到购买信息,过来以客服的身份来和你商谈事宜,一不留神就要中招。除此之外,账号盗用后冒充原主人像好友借钱也是常见手段,通过对你信息的知悉来降低人的警惕心 ,温水煮青蛙最后狮子大开口提出过分要求,但受骗者往往不知不觉就中招了,“骗子利用这些信息,实施精确诈骗。一开始聊天,往往先示好,让你放松警惕,然后慢慢地套话,把你引入事先设好的陷阱,然后编造借口让你汇钱。”心理学专家桑志芹说。 (三)针对“贪财”、“侥幸”心理 每个人多少都有“一夜暴富”或“钱生钱”的美好愿望,但如何处理能否冷静应对就因人而异。此类电信诈骗,最典型的就是“重金求子”、“恭喜中奖”等等骗术,称呼亲切、内容简单、落款严肃、充满诱惑,被害者往往都是贫苦底层人民,生活清贫郁郁不得志的人,正是生活的贫寒让他们出于中中目的渴望一夜暴富,面对“幸运中奖”的骗局一厢情愿自欺欺人的选择相信,另一边,罪犯一听到来电咨询,就得知“羊到位”,接下来的事件发展可就由不得你了,他们往往通过身份转化、公证认证等方式把受骗人耍的团团转,乖乖交出“保证金”。 三、个人信息的心理防线 如今电信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信息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骗术也在不断花样翻新,翻新的频率很高,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就产生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此时,不但要针对常见骗术做好针对工作,做好正确的处理应对。新骗术往往能混淆视野,在警戒之外很容易放松警惕,让你在自以为安全的情况下受骗。此时面对所有个人信息都要谨慎,特别是涉及财产安全的信息如银行卡账号密码,银行卡验证码等等信息一定要严苛死守不透半点风声,遇到复杂的情况时,一定要向可靠地官方组织、向公安局、向有见识的长辈请教,不可在冲动时做出决定,万万不能武断行事。记住:正义的财富都是心血的结晶,神圣不容侵犯。宁可牺牲效率,也要保证安全。 笔者曾亲身经历过电信诈骗,所幸没有受损。当时一个自称“当当网客服”的男子主动打电话过来,念出了笔者的书名、网名、地址信息和购买的书籍后说道“信息核实无误”、“书籍需办理退货手续”、“请加上客服QQ做退货处理”,随后挂断了电话。即使该男子核实的信息属实,但笔者保持着正常的警惕心理,没有听从对方的命令,而是登陆了当当官网看物流查询,结果发现退货一事纯属无中生有,当当官网上显示一切正常。于是笔者立即挂断了电话,拒绝了“客服QQ”的好友请求,保护自己建立心理防线,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据《中国网络诈骗犯罪大数据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有4.3亿人收到诈骗信息,平均每分钟800人。而在被骗的群体中,男性占到了百分之六十三点七,女性占到了百分之三十六点三,且被骗者多是90后。被骗的金额男性平均被骗1869元;女性平均被骗2433元。这组数据就能体现两性心理防线的区别:男性心理防线较弱,所以受骗率高于女性,但是构建重建迅速,所以损失低于女性;女性心理防线较强,受骗率较低,但是一旦攻破便很难重建,所以往往在被骗取了高额财产后才恍然大悟悔不当初。其实,面对诈骗受骗者不是没有警觉,而是面对诱惑和胁迫,选择了一厢情愿的相信,自己打破了自己个人信息的心理防线,犯罪分子才得以长驱直入,利用受骗者的心灵破绽掌握着主动权。心理学名言说道“掌握了一个人的心理,你就能完完全全的操纵他”,在电信诈骗面前,单纯的受骗者往往敌不过经验老道的罪犯,三言两语就在诱导下说出了自己的信息,罪犯就根据这些信息设置一个个陷阱,掉落进去就难以自拔。在此情况下,即使受骗者意识到了财产损失,也会在诈骗者的安慰下继续投入,不愿放弃之前投入的沉没成本,一步一步走向更黑暗的深渊。而且令人惋惜的是,很多受骗者出于“面子”考虑,往往不愿意将被骗事实告知警方,这一方面不利于自身财产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还加重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让打击犯罪活动更难进行。我们应当知道,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警戒之心,古语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建立起有效的心理防线,面对信息财产安全多一份警惕,一旦发现对方越线就及时报案,别在失去后才追悔莫及。 四、结语 电信诈骗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受伤的危险。它无孔不入,简单骗术又往往得手。其实这不难预防,我们知道,电信诈骗最关键的环节是取得受骗者的信任。前文中三种诈骗类型无一不是在针对心灵漏洞做文章,在大意麻痹或是畏惧迷惑的情绪支配下,受骗者往往心神失守,一个恍惚就泄露了重要信息任人摆布。当对罪犯的来历和身份以及目的不再怀疑之后,罪犯能够以各种理由“合情合理”的骗出你的钱财。这要求我们提高心理预防,构建心理防线,不要给罪犯任何可乘之机,守住自己的心,就能守住自己的钱财。面对骗子的恐吓或诱惑,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要探索建立起公安、银行、电信等多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正是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才能让骗子气焰嚣张。而制度的不完善让犯罪难以根治。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经济转型阶段,特殊阶段出现了部分钻空子的魑魅魍魉,一度利用社会制度的漏洞,造成了社会与人民的巨大财产损失。但是惩戒将至,随着普法意识的宣传,人民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运营商的自我约束以及国家高层对犯罪的高度关注以及严厉的打击态度,电信诈骗的好景已经终结。总而言之,犯罪必将遭到惩戒!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更好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用公权力来更好的保障人民的财产不受侵犯,让犯罪份子无机可乘,这将是我们法律人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时金阳、刘楠.网络媒体促进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的发展.中国检察院.2015(17). [2]王志华.试论犯罪综合动因论.中国政法大学.2003. [3]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 [4]杨兴培.刑法新理念.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 [5]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