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小微企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小微企业对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与科技创新与及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效益。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并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权利倾斜性配置是否保证税收实质公平有待进一步考证。
关键词:税收优惠;小微企业;权利倾斜性配置;税收公平原则
权利倾斜性配置指的是公权机构基于特定理由,通过对某一部分社会关系主体赋予更多权利或免除部分义务的方式,已达到对该主体特殊保护的目的。该制度的发端源于法律关系主体的实质现状,主要目的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一种制度扶助。
在税收征纳中,税收优惠是义务免除型权利倾斜配置规范。税收优惠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础上,直接或间接免除特定纳税人全部或部分税款缴纳义务的权利倾斜性配置方式。相对于其他纳税人而言,被免除的纳税义务实质上是降低了竞争成本,因此竞争力增强,从该意义上说,免除纳税义务实质上是为纳税人倾斜配置竞争权。
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并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国家频频出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切实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利益,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是否做到了保障实质公平,本文从税收权利倾斜性配置角度出发,以期分析小微企业减税再扩大的实质必要性并对建立更完善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模式提出构想。
一、我国小微企业税负情况
2014年《中小企业税收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是国内首份由国家财政部代管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完成的较大程度上还原企业税负情况的报告。报告包括了对18个省份5002家小微企业的调研。
(一)相比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税负高
在样本总量中,“较重的税负”被认为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用工成本上升”和“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外最主要的困难,占12.93%的比例。《报告》称,小微企业的直接税收负担并不轻,就增值税而言,小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值税/收入)比例大致相当。小微企业所得税率的税收负担却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甚至有接近一倍的差距。
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从税目上分析涉及的税费种类与其大中型企业没有特别大的差异。虽然总的税率测算,小微企业是低于大型企业的,但他们承受能力很差,敏感度很高。多数小微工业企业受到会计账簿不健全的限制,在征管中往往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与查账征收相比,税务机关在核定征收时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所采用的核定征收方法和依据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二)“遵从成本”隐性税负压力大
“遵从成本”的概念在《报告》第一次被提及,将“遵从成本”定义为“纳税人为遵从既定税法和税务机关要求,在办理纳税事宜时发生的除税款和税收的经济成本以外的费用支出,例如,人工、沟通等成本”。并且《报告》首度对国内小微企业遵从成本进行了调研和测算。其中,在5万遵从成本以下的小微企业占37.91%;5万到10万元之间的企业在36.38%;10万到20万元的企业有13.07%;剩下12.64%企业税收“遵从成本”在20万以上。
上述数据结果仅仅是税收的货币成本,由于小微企业规模不大,对税收法规和纳税事宜相对生疏,因此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心理“遵从成本”。对于小微企业而言纳税程序过复杂,主观随意性强也增加了“遵从成本”的支出。根据“遵从成本”的特点加上相关数据的佐证,可分析得出国内平均税收“遵从成本”与企业规模成反比,“遵从成本”负担不均衡,具有累退性,企业规模越大,“遵从成本”占比越低。
(三)小微企业发展面临重大瓶颈
我国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产品单一且集中,经营分散、管理经营模式简单等自身局限性使其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尤其在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时,更容易受到冲击。当前,在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成本的上涨,导致企业运营成本迅速上升。小微企业面临着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用工荒、税负过重等突出困难和问题,要想小微企业在内忧外患的困境中,健康发展并继续壮大,自身不断提升的同时,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方面的扶持。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倾斜性保护配置不当的原因
虽然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较大,但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享受优惠政策面窄、税额抵等现象。权利倾斜性保护却没有使小微企业纳税人得到实质性优惠,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税收优惠制度本身的灵活性、不确定性、限制条件多
由于税收优惠制度本身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一些小微企业能否享受优惠政策处于不确定状态,大部分的税收优惠都需纳税人主动申请,行政机关审批来完成。而小微企业纳税人通常并不具备专业的税务知识,对于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及时掌握,因此往往会错过对税收优惠的申报。
(二)增加制度运行的企业与社会成本
小微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在企业运营中增加财务成本来健全财物制度,这就会大大挫伤小微企业争取税收优惠的积极性。不仅如此,即使小微企业能够实时了解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企业自身经营性质、规模主动申请税收优惠,行政机关审批,在这样的利益分配过程中,纳税人会考虑以支付少量寻租成本的方式来获得大量的税收优惠成本降低的利益。这样一来,纳税人能够支出在改进生产技术、培养优秀的人力资源的成本相应的减少,事实上分散了纳税人的成本,对纳税人自身会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运作和推行税收优惠制度,国家需要支出制度运行成本,这部分成本包括立法成本、行政成本和监督成本。税收制度本身就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宏观调控功能,税收优惠制度又是税法制度中最灵活的部分,税收优惠制度的立法、修订、废止等都需要耗费社会成本,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同样需要耗费大量成本。
(三)非税收优惠者的竞争利益受损
上文中提及,从权利倾斜性保护角度看被免除的纳税义务,实质上是降低了竞争成本,纳税人的竞争力由此增强,从该意义上说,免除纳税义务实质上是为纳税人倾斜配置竞争权。非税收优惠者作为隐性的利害关系人很有可能会加重税收负担。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制度正是由于各地出台不规范,政策实施不透明,使得非税收优惠者的竞争利益承担受损风险,违背了税法所追求的的实质性公平原则,有学者甚至将税收优惠政策称为“我国特有的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这显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目标。
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倾斜性保护配置机制构建设想
(一)审慎安排税收优惠制度的适用范围
1.明确受益主体
厘清小微企业的范围,从而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受益对象。小型微利企业是小微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的含义。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有明确的定义。2011年7月,小型微型企业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得到了体现,定义了十六个大行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必须清楚地知道两个“小微”是有区别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出台扭转了长期以来小微企业没有明确口径的问题。
2.限制适用范围
为了尽量减少非税收优惠者的竞争利益受损,防止某些不诚信纳税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税收优惠享有权利的行为,在小微企业范围内也应该限制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小微企业纵向来看相较于大中型企业来说竞争力相对不足,但是从横向的角度来看,不同产业的小微企业之间需要国家扶持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税收优惠的适用范围对于不同产业的小微企业也应该区别对待,对于自身激励能力较弱,而国家又必须发展的产业或项目,国家应当加大倾斜性保护力度,在小微企业范围内适当限缩。
(二)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公示
为了保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公开和公平性,政府应当采用各种可能的途径将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程序信息充分发布,以便于所有纳税人都有可能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不仅小微企业纳税人应当主动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时情况,积极主动申报,税务部门更应该积极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比如多渠道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多举措并举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辅导以及加强内部管理保障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等。
(三)形成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
1.缓解融资难、租赁贵的税收政策
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在国内信贷抽筋的大环境下,小微企业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就会面临破产的风险。国家在给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节流的同时,也应该为小微企业广泛开源创造有利环境。通过制定金融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减免税政策进而获取免税资格、免税幅度与借款的小微企业借款成本相挂钩的减免政策,从而减少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