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了及时扭转我国税收的重复收税情况,政府部门在经过全面考察后,做出了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尝试。在2012年7月,正式做出将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的历史决策,此次决策将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归入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之中。尽管建筑施工行业还处于试点范围之外,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建筑施工行业能够脱离"营改增"的历史趋势独立存在,作为一种新型的纳税方式,"营改增"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会带来何种影响,企业又应当以怎样的姿态面对已经成为当下建筑施工行业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基本认识 (一)营业税 我国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中国境内进行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或者转让无形资产过程过程中所获得营业额的主体,对其商业劳务费依法进行征收。应税劳务所在其征收营业税过程中,其征收对象为我国三大产业,其中包括建筑行业。征收营业税的参照标准是,商家在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实际营业额乘与其对应的税率相乘所得数字,就是要征收的税额。通常来讲,有权征收营业税的主体是当地政府,在地方税收这一整体中,营业税占到相当大的一部分比例,个别情况下甚至能达到地方税收的三分之一乃至更多。 (二)增值税 增值税指的是针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范围内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产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企业单位以及个人征收的流转税,征收标准是征收对象在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增值额以及产品进口金额。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增值税计算的方法是使用间接的计税法,用公式表示就是所需要缴纳的税额=经营中销项的税金-进项的税金。增值税占到我国税收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属于我国税收中举足轻重的一个税种,有权进行增值税征收的主题为国家税务局,在所征收的增值税中四分之三的资金被归纳到中央的财政收入中,剩余四分之一的资金则被纳入到地方财政收入中。 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影响 (一)能够有效杜绝重复计税的弊端 在传统的税收缴纳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交的税金十分多,而且重复现象严重,举例说明,企业不仅要缴纳购买的原材料、设备增值税。在完成对具体项目的施工作业时候,还必须依照项目的所有营业金额再一次对税收部门进行营业税的上缴,与此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任何一个流通环节,只要和营业收入情况有稍微的涉及,就需要将其营业税全部缴纳,由此也就导致很多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多次、重复的缴纳税金。一旦在建筑业采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措施后,重复征税的不良影响将得到有效地控制,保障企业能够在较低的税收压力下开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二)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 依照行业特点,可以将建筑施工企业划分到资本密集型行业之中,固定资产在建筑行业经营活动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目前看来,建筑业依然从属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中,这就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需要购进的大量原材料,例如钢材、水泥等都需要缴纳大额的税金,企业在这样的客观现实下,很少有能力在先进技术推广上大下功夫,这就更加影响了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总体竞争实力的提升,使得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而"营改增"的税收策略一旦实施,企业将在相对较小的税收压力下,腾出更多的资金购进先进设备,为早日的实现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现代化进程做出有益的贡献。 三、"营改增"实施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对策 (一)紧跟时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为促进"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已经成为时代不断向前推进过程中,不可逆转的潮流,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清现实,转变态度,以更加积极的行动做好适应"营改增"的准备。具体来说,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必须在思想上认识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为了经济正常发展经过全面考察后,推出的一项具有积极市场调控意义的政策,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企业应当持积极地支持态度。"营改增"一经实施后,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影响便是不在受"重复征税"之苦,企业的税负负担可以有效的降低,因此在该项政策切实施行之前,企业最应当做的便是努力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具体来说,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对推行的新政策法规认真进行学习,同时企业的一些财务人员以及采购人员、管理人员等,也需要对税务变化实时进行掌握,以能够对相关人员在经营各环节均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以能够对企业之后的运作适应。将推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消极因素降至最低,以避免税收制度改革后,企业缴纳税款的情况不降反增的情况,保证企业自身切实能够从"营改增"的政策中获得更加优越的发展机会。第二,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现有的大部分施工企业其管理办法还相对落后,如果不积极的加强内部管理的创新改革,那么一旦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所要面临的情况极有可能是会变的更加重。举例说明,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建筑材料、物流等都是依托外界公司包办的,自身并不注意加强组建属于自身子公司的建设,这就导致一旦"营改增"政策推行后,企业无法全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导致必须税金缴纳不便,增加了交税的负担。在这样的客观环境下,企业最需要做的事情便是加大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改革力度,确保企业能够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能够平稳的过渡。 (二)注重对企业税收进行筹划,为企业税负的降低作出积极尝试 我国推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在税收筹划上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鉴于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确保能够获得准确、完整的筹划材料前提下,对筹划的切入点进行仔细斟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出科学的税收筹划策略,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税收筹划做出有益尝试。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筹划的对象不仅包括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如何选择施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采购、针对自身作为纳税人客观现实的筹划等等问题都是企业所需要考虑的,因此如何选择合理办法对税收进行有效筹划,从而实现企业税负,是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头等大事,在具体工作中,应当将其放置在核心位置,通过领导层反复讨论以及征求专家学者建议,尽量的和同样具备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以及专业分包公司实施合作,以此对其进项税额抵扣进行最大化的降低,降低纳税额度,此外企业应当尽量从试点行业和试点地区对劳务实施购买,这样也能够起到对其进项税额降低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