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的国家化与国际化协调
(一)会计的国家化进程
1980年,李宝震教授在该年第1期《会计研究》中发表了题为《论社会主义会计的原则》一文,拉开了我国对会计原则研究的帷幕。随后,成立于1980年的会计学会做了许多积极的努力,其中包括在1987年专门成立了由娄尔行、葛家澍和阎达五教授为召集人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组”。1989年1月,该研究组提出了《形成会计原则说明和研究报告程序》等文件,并将研究组正式改名为“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1993年发布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表明以国际会计惯例为主的会计准则在实现了零的突破,从一般到具体的准则制定思路正式形成。
“两则两制”颁布实施后,我国便加快了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步伐。从1997年正式颁布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起,迄今颁布了十九个具体会计准则。如建造合同、债务重组、投资、收入、存货以及中期财务报表。
(二)会计的国际化协调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将进一步融入世界资本市场,同时外国公司和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将大举进入市场。这对于完善我国会计体系、促使我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建设无疑是个绝好的机遇。因此,我国应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速度,积极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从这一层面看,我国会计改革的进程就是会计国际化的进程。为此我们应把握以下几点:
1.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推进我国会计协调活动。在考虑到经济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吸收国际上得到普遍认可的思想,借鉴其合理内核。就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言,其中具有明显国际化特征,如借贷记账法、基本会计假设、稳健原则、制造成本法,这些特征都是在会计国际化大前提中必然的历史性选择。
2.在会计协调过程中学习和借鉴国外会计时,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参与国际会计准则来制定和实施我国的会计准则,尽快构建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的准则体系。通过引导、协调消除或减少各国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异,达到提高会计信息在国际间可比性的目的。
3.我国的会计准则应朝国际化方向发展。在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修订和完善过程中,应当充分借鉴和采用国际通用的做法,体现国际会计惯例,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规范体系。使会计信息能在国际范围内比较和使用,有助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
4.我国会计国际化的协调是一个渐进过程。我国会计国际化协调的道路相当遥远,困难重重。的对外经济交往并非面对个别的几个国家,而是广泛地面对处于不同地域的、具有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同发达程度的各种类型国家,所以不能照搬任何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会计的国际化只能循序渐进。
5.设立专门机构介绍和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如企业会计,英、美、日等国比较先进;政府会计,加拿大水平较高;社会责任会计,法国和北欧更趋完善;南美的通货膨胀会计较为完整。同时关注国外会计的新领域和新发展,如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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