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稿件专栏 > 稿件进度 >

平衡劳动关系的****—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3)

时间:2021-05-18 09:49 点击:
(二)和谐劳动关系的性质和意义。 我国大力发展的市场经济本质就表现为对生产资料和商品占有的不同,因为只有不同的占有程度,才有了交换的需求和供给的产生,市场和经济才能发展。所以说,和谐劳动关系不是要否认

  
  (二)和谐劳动关系的性质和意义。
  
  我国大力发展的市场经济本质就表现为对生产资料和商品占有的不同,因为只有不同的占有程度,才有了交换的需求和供给的产生,市场和经济才能发展。所以说,和谐劳动关系不是要否认利益的冲突,而是要正确承认生产资料占有和劳动目的的异化,摆正双方以及政府的位置,劳动关系中在市场上形成的问题交给市场去解决,由雇主和工会及其组织协商、谈判,政府应该减少对具体事件的干涉,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础上,制定法律、政策,平衡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主体及其力量的平衡,这是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首要条件。
  
  和谐并不是简单的意见完全一致,没有矛盾和冲突,而是承认矛盾并且冲突可控。雇主和工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劳动目的和利益上的最终分别,决定了“一元论”
  
  的完全一致的利益关系在市场经济下是不存在的。所以和谐劳动关系的提出只能意味着合作。这是雇主与工人在其目标中共同部分的作用下,就生产条件和劳动关系的调节达成合议。在这个过程中,冲突被控制在一定程度内,双方都同意冲突解决的原则和方法。其中最基本的原则是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规范和调节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当的资本收益。
  
  劳动关系不仅仅是一种合同规定,更是一种状态。
  
  前者是指建立在雇佣和个人责任等纯市场原则和组织制度规定的义务基础上的关系;后者则指将员工视为投资而非成本,并让其参与决策而形成的长期关系。‘1副和谐的劳动关系应该更重视状态,因为和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的沉寂并不意味着冲突的消失,只有长期的合作才能带来最终和谐稳定。其中员工参与决策和集体调整方式有助于提高组织功能的发挥,有助于协调利益冲突,以及和谐的表现形式。所以,对于劳动关系来说,冲突是其本质特征,和谐与合作是现象和过程。 三、平衡冲突与合作是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必然手段。
  
  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已经异化了生产资料占有和劳动目的,这就决定了劳动关系的冲突本质,但是利益共同部分的存在使得合作成为可能,也为和谐奠定了基础。
  
  而不平衡的权利义务关系又会导致劳动冲突的加剧,从而破坏了劳资合作。因此,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途径就是劳动关系平衡,完成从冲突到合作的转变。
  
  (一)我国劳动关系的失衡状态。
  
  劳动关系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必需清晰地考虑到工人、雇主、社会的目标,并在他们的利益中寻找更加公正的平衡。Ll刈在我国,随着工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他们越来越难以忍受不平等的权利关系和社会地位。每年以30%速度增加的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多的集体争议和参与人数,停工和群体性事件频发,种种现象都证明了我国劳动关系处于失衡状态。其表现为利益的失衡、权利的失衡、制度的失衡,这些失衡所导致的结果就是矛盾积累到合作与协商无法解决,而以劳动争议的形式爆发出来,阻碍了由冲突到合作的转化,破坏了社会和谐。
  
  和谐劳动关系从法律上来讲,就是资本与劳动的利益平衡。但在我国资本的产权与经营权已经受到充分关注与保障,而对于劳动权的保护还只是停留在宣示或原则上,我国工人处于计划经济下传统权利向市场经济下组织、谈判等权利转化的相对真空期。Ⅲ1对经济的重视和保护,与社会收入的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导致了工人利益在改革中受损。《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条文的出台,对个体劳权的保护得以提高,但是组织、谈判等集体劳权的发展仍然滞后。
  
  对产权制度和经济增长速度的关注,不仅加剧了利益分配的不公,更进一步加大了权利的失衡。对外来资本的支持,对民营资本的鼓励,以及在不正当国企改革中流失的国家资产,的资本市场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资本所有者的力量也不断扩张。同时,加上行政权力膨胀,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为了吸引资本而罔顾工人利益,与资本合营,联手压制工人的对合法权益的追求。如果不能形成新的利益分配和冲突处理机制,就不能实现由冲突向合作的转变,也就不可能实现和谐的劳动关系。
  
  要求平衡劳动关系还表现为制度的失衡。制度均衡是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制度供给状态,随着利益主体力量的变化而改变,在反复博弈中,影响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从而形成均衡状态;而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供给短缺,同时旧制度创新严重滞后或有的新制度干预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以行政权代替市场规律,也致使一些制度失效。[2¨制度的失衡会进一步加大利益分配的差距,导致在协调劳动双方主体利益时难以实现一致结果。而在制度的形成上,如果不形成重视平等和合作的法律和政策,就无法从制度上由冲突转为合作,和谐劳动关系也就失去了保障。
  
  (二)平衡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上文所述,要向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实现由冲突到合作的转变,就需要通过在主体地位、谈判力量、过程形式等方面的制度化、法律化,平衡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利益。
  
  首先,主体平衡是基础。主体平衡是指雇主与工人在结成劳动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对与劳动相关的事情有平等的决策权,这是双方进行协商和实现合作的基础。只有首先承认劳动关系主体的平等,才能保证利益分配的公平,和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中,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市场经济中雇主与工人经济地位实际不平等的事实,就决定了个体工人想要实现主体平等就必须通过集体的方式。这就需要大力发展集体三权,要让工会发挥集中工人声音和利益的作用,与工人更紧密结合。承认主体地位的平等,也是平衡谈判力量以及权利和利益要求的基础。
  
  其次,力量平衡是实质。权利是已经有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利益,所以劳动关系的冲突一般包括权利的和利益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实现和保证权利、利益的机制,也就是力量本身。利益的分配和权利的拥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策和法律都会影响它们,但是在这背后起到作用的是力量平衡机制。组织的本质是力量的层级结构,权利在雇主(管理者)和工人之间的分配是不平等的,这也是促使工人选取哪种方式获取均衡力量的决定因素。1221通过法律和制度规定雇主和工人的权利,特别是在集体谈判和集体争议中的行为权利,这就保证了力量平衡在调整劳动关系利益冲突中的核心作用。比如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的“新方案”计划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促进了工人谈判力量和权力与雇主对等,帮助了美国渡过“大萧条”后的经济困难、劳资冲突加剧和社会动荡时期。
  
  第三,过程平衡是形式。在通过法律和政策平衡主体权力的基础上,实现劳动关系过程的平衡是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调节劳动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的决定、集体谈判、劳动争议处理、惩罚与开除、串诉、包容与参与等方面,汹1在处理这些因素的过程中,本着主体平等、协商合作的原则,解决冲突和争端。其中集体劳动关系不仅是实现过程平衡的主要手段,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长期趋势,也是成为主要发达资本

   论文榜(www.zglwb.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代理,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栏目列表
联系方式
推荐内容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9-6119-6312
微信号咨询:
1896119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