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社会风险而不利于工程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些风险是通过一定的风险扩散机制而最终发生的。考虑到民众对其利益受损及补偿程度估量的差异性,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利益相关者划分为:不满者、抵触者及支持者,探讨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社会风险扩散机制,基于SIR模型构建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社会风险扩散模型研究其风险扩散路径,得出在社会风险发生之前采取有效的预控措施是控制社会风险扩散的最优选择。并根据模型的分析提出了3点对策,即建立完备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的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以及建立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 关键词:重大水利工程;社会风险;风险扩散路径;SIR模型 重大水利工程不同于一般水利工程,具有投入多、产出高、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在一个国家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对社会进步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风险。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一般认为具有易扩散性的特征,即因之产生的社会风险并非被局限于某一具体地域或特定人群,当外部条件和相应时机成熟时,该风险会以较快的速度传递和扩散。经过传递和扩散后,社会风险最终在一定条件下会演变成社会冲突等重大社会问题。 近几年来,建设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所引起的诸如环境破坏、移民拆迁补偿不合理等社会问题使得工程所在地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呈不断增多的趋势,社会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引起了政界学界的广泛关注,如云南绥江3.25事件、三峡库区万州10.18事件,给工程建设以及建设区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社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避免社会风险扩散成为重大社会问题,就要妥善处理社会风险扩散问题。因此,探讨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社会风险扩散机制,研究其风险扩散路径,对于预防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社会冲突,创造良好的工程施工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学者,在对社会风险的概念、内涵、特征、类型和相互影响关系等一系列的研究中取得非常丰硕的成果。但是,目前对社会风险的扩散机理及路径还鲜有涉及,若要有效地控制社会风险的负面影响,就必须了解社会风险的扩散机理及路径,这样才可能及时高效地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和化解。张明善等运用传染病模型构建了舆情传播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模型,首次将传染病模型引入社会冲突领域。因此,本文试图将传染病模型运用到社会风险扩散机理上,探索性地基于SIR模型构建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扩散模型,从而更加科学地分析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扩散路径,得出预防社会风险扩散的手段及建议。 1、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扩散机制分析 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在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搬迁以及环境改变等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重置”了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分配格局,导致社会利益冲突,社会矛盾产生,以及随着涉及人群的扩大,引发了社会风险的扩散。 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各种不同的风险,并且各种风险之间存在较为复杂的关系。 本文基于研究的严谨性,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风险做出相应的界定。 从相关社会风险理论角度出发,社会风险主要是指在人类社会活动中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事件。从社会风险定义出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是指在实施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时存在的对社会和群众生产与生活影响面大、持续时间长并容易导致较大社会冲突的不确定性。在社会生活中,利益分配和调整问题是产生社会风险的主要原因。利益引发的纷争和冲突不仅是产生社会风险的主要原因,而且是防范和处理社会风险的动力。因此,本文所指的社会风险即为由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所造成的居民的利益受损而引发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如群众抵触情绪的积聚可能引发社会冲突。 假设一个地区的一个居民利益损失总额为Co,期望得到的补偿总额为P,而实际获得的补偿总额为Cm,则其利益诉求分歧为P-Cm,不同居民对于其利益受损程度及补偿的估量是不同的,为此可以根据利益诉求差异将该地区利益相关者分为A,B,C三类。 A:当Co≤Cm<P,即居民实际获得的补偿总额大于利益损失总额却小于期望得到的补偿总额时,这类人属于利益诉求分歧者,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满者; B:当Cm<Co,即居民实际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能抵消利益损失总额时,这类人属于利益诉求的较大分歧者,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抵触者; C:当P<Cm,即居民实际获得的补偿总额超出期望得到的补偿总额时,这类人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获益者,其利益诉求得到了满足,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者。 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初期,抵触者的数量相对较少,不可能引发社会风险。随着时间的推进,抵触者在与周围人的接触交流中倾向于通过言语及行为发泄其抵触情绪,不满者获取抵触者散布的信息或谣言后,对自己实际损失程度进行评估,发觉自身实际利益损失总额超出实际补偿总额时,其不满情绪转变为抵触情绪,进而成为抵触者,最终导致抵触者的人数不断增加,社会风险扩散开来,当抵触者数量形成一定规模,突发性事件的产生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使潜在的社会风险变为现实社会风险。2004年,因普通的口角之争而引起的殴打事件——“万州事件”,虽然没有严重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但是却引发了一场严重的群体性暴力事件。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导火索就是殴打者的言语行为激起了一些围观民众的抵触情绪,有抵触情绪的民众再向周围的民众倾诉发泄其抵触情绪,导致越来越多的民众(特别是利益受损的不满者)参与到其中来,社会风险扩散开来。原本一个小事件,可能经过扩散之后发展成为大规模的群体事件。 对于抵触者而言,若得到合理的补偿或者谣言得到澄清使其认为相应的实际补偿超出其期望补偿,则抵触者抵触情绪可能消失,成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者。 抵触情绪的传染反映了社会风险的扩散过程,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扩散有如下两个特点: (1)有“病原体”和“宿主”。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居民的抵触情绪是“病原体”。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抵触者即是“宿主”。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风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如环境的恶化、工程本身的缺陷、社会冲突的产生及“宿主”等。尽管风险源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并不表明风险就会扩散开来。社会风险扩散需要一定的内外部条件,从风险源内部来看,抵触者数量要不断累积扩大风险才可能扩散开来;另一方面,外界环境恰好能够帮助抵触情绪的传播,加快抵触情绪传播的速度,抵触情绪从抵触者迅速传染到“近距离”的不满者,并与不满者自身情况相结合。 (2)有“免疫性”。抵触者因为政府合理的利益补偿及其对谣言的澄清等对抵触情绪产生了“抗体”,“免疫”后他将不会再是抵触情绪的传染者。 2、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扩散模型 为了深入研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扩散路径问题,本文在对社会风险扩散机制分析的基础上引入传染病SIR模型,构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扩散模型。 2.1假设条件 (1)在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建设区域内,利益相关者总人数N不变。 (2)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扩散的主体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满者S(t)、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抵触者I(t)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者R(t)。N=S(t)+I(t)+R(t)。 (3)在t时刻,三类人在研究地区总人数N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s(t),i(t)和r(t),即s(t).i(t).r(t).1。在初始时刻,不满者所占比例设为s0即s(0)=s0,抵触者所占比例设为i0即i(0)=i0,支持者所占比例设为r0即r(0)=r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