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估是对一个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及其信息技术应用环境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以便总结信息化的成果和经验,为未来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提供参照与分析依据。介绍了水利部首次开展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成果评估工作的情况,提出了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基本内容,总结了信息化建设的成果、经验,汇总分析了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对今后开展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评估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估;研究;实践 0、引言 信息化建设水平已经成为21世纪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 对一个国家(地区和领域)信息化发展水平及其信息技术应用环境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有利于更好地了解一个国家(地区和领域)向信息社会迈进的程度和制定进一步的发展战略。目前信息化已经成为提高业务效率、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信息化投入无需置疑,但信息化建设也正在因为缺乏有效的评估和合理的导向而走向困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化的发展。 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全体会议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指标体系,对于科学评价国家及地区信息化水平,正确指导各地信息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科学地对信息化建设成果进行评估,以定量和定性分析等方法评估一个单位(或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果,综合分析信息化发展水平及其信息技术应用环境,以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为未来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提供参照及依据。 1、世界各国信息化发展评估状况 近几年来,一些国家、国际组织或企业陆续推出了信息化评估体系,虽然,各种评估体系的名称不同,但实质都是为了衡量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发展水平。 1.1国际电信联盟的7国信息化指标体系 1995年,国际电信联盟向以“信息社会”为主题的西方7国集团部长会议,提出了一套评价7国信息化发展现状的指标体系,这一体系包括6组指标。这套测评体系的特点是过分偏重于信息基础设施方面。 1.2韩国的“信息化指数”评估体系 自1995年起,韩国信息通信部对世界上50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程度进行评估和比较分析,并每年以“信息化指数”的方式公布其评估结果。 “信息化指数”评估体系由2级评估要素构成,包括4个第1级要素,7个第2级要素。在具体计算 “信息化指数”时,根据各项要素的重要程度为其赋予了不同的权重。评估体系涉及的统计数据来源于国际电信联盟(ITU)每年公布的“世界电信指标数据库”。 1.3中国的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 2001年7月,中国公布了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这个方案基本是按照指数法的思路,综合了波拉特法和指数法等国际上主要的指标体系的优点,结合中国的国情,对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指标,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筛选,分别按国家确定的信息化6要素(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将每个要素都分解为若干项具体指标,共计20项指标。 1.4美国国际数据公司(IDC)的“信息社会指数”评估体系 国际数据公司(IDC)是国际数据集团下属的信息研究机构,他们提出了“信息社会指数”方法(INFORMATIONSOCIETYINDEX,简称ISI),以比较和测量各国获取、吸收和有效利用信息的信息技术能力。 IDC“信息社会指数”评估体系由2级要素构成,包括4个第1级要素,23个第2级要素。在计算方法上,对每个第2级要素给予了相同的权重。 在具体计算23项第2级要素得分时,对每个要素的初步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该要素的最终得分,以避免因国家大小不同而造成的先天不平等,并能较为客观地反映未来发展潜力。 1.5澳大利亚的“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 2002年,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对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中国香港、爱尔兰、美国等14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估和对比分析,并以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NOIEIndex)的形式在题为《澳大利亚目前在排行榜上的地位》的报告中公布了评估结果。 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直接由23个要素构成,主要有:拥有1条固定电话主线的家庭所占的比例、拥有2条(或以上)固定电话主线的家庭所占的比例等。 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为所有要素赋予了相同的权重。在计算每项要素得分时,则根据要素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综观以上几种信息化水平评估体系,虽然都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水平,但是它们在评估指标、关注的重点和计算方法等方面有很多不同之处,虽然各体系之间存在着具体排名差异,但对全球信息化建设水平概况的反映基本趋于一致。 2、水利信息化评估工作 为全面了解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用情况,总结经验,推动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提高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效益和效能,水利部于2009年11月首次组织实施了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成果评估工作。 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成果评估指标体系初步由2级要素构成,具体包括项目完成和运行情况、发挥效益情况、资源整合情况、问题和设想5个第1级要素,以及项目总体建设目标达到情况,建设任务是否按时完成,项目是否按时验收,资金使用是否按审批的概算执行,项目建设成果是否已投入使用,项目建设成果目前是否正常运行,项目软硬件详细配置情况,项目信息资源成果共享利用情况,项目安全体系成果共享情况,项目运行维护费用落实情况,项目成果应用推广情况,取得的社会和经济及工作效益,项目建设成果是否实施信息化资源整合,哪些资源得到整合和共享利用,存在的问题,今后的设想等18个第2级要素构成。 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各单位自评估和专家评估。 组织完成了对水利部直属17家单位94个信息化项目的自评估,6个在京直属单位和7个流域机构的13个信息化项目的专家评估。评估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内容涵盖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电子政务、水库移民、农村水利、河道采砂等多个业务范围,涉及通讯、网络、视频监控、数据存贮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总投资额达17.8亿元人民币。 在专家评估阶段,通过组织专家听取建设单位自评估工作汇报,察看现场,观看系统演示,查阅相关资料,质询讨论,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计算得分等方式,实施了专家评估工作。 3、总体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