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以上问题,主要思路应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安排,抓紧完成融资平台存量债务的分类,采取适当措施将应当纳入政府债务“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明确了未来地方政府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就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年3月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和评级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8月正式赋予地方政府一定条件下发债融资的权利,同时明确禁止地方政府以任何其他方式举债,也禁止地方政府违法为任何单位提供担保,并对债券的发行方式、额度管理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务院2014年9月明确要求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具体规定了未来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发行方式、偿还渠道、债务管控等具体措施,对存量债务的化解提出了原则框架的资产和债务一同剥离,保留为企业债务的,建立相应的化解机制,确保债务可持续;二是抓住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深入挖掘行业变革可能出现的机会,科学定位公司发展方向,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这里以水利投融资平台为例具体分析对策措施。水利行业主要是提供防洪、供水等服务,水利工程可细分为防洪工程、水库工程、供水工程、引调水工程、灌溉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等类型,是一个典型的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行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来抓,明确提出鼓励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实际上,在文件发布之前,已有不少地区成立专门的水利投融资平台(绝大多数为水利投资公司的形式),发布之后各地水利投融资平台发展更加迅猛,此外,还有众多综合性融资平台参与水利建设投融资。未来,众多水利投融资平台也面对着化解存量债务、转型发展的形势要求,必须紧密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和改革发展形势来考虑。 (一)充分利用行业改革发展的有利形势改革的深入开展,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机制,对水利投融资平台未来的定位和发展有产生要影响,给水利投融资平台继续为水利改革发展服务提供了良好契机。 1.水价改革为水利投融资平台盈利水平提高创造了机会 供水项目是多数水利投融资平台的核心业务之一,水价的高低对于水利投融资平台盈利水平有较大影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推进水价改革;2014年1月出台的《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建立符合市场导向,反映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状况的水价形成机制;2014年11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非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以上均表明了未来水价调整的方向,各类供水工程将变得有利可图,对于提升水利投融资平台收益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2.水权水市场建设为水利投融资平台提升融资能力创造了基础 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深化水利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陈雷,2014),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建立国家、流域、区域不同层面的水权交易平台,推动地区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随着我国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推进,水资源长期被压制的资产价值将被逐步发现,水利投融资平台旗下的水库资产将得到重新估值,为提升其融资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3.政府购买水利公共服务的推广为水利投融资平台持续服务水利发展提供了空间创新水利公共服务方式,推动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来看,公益行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利技术服务等方面都是可以开展服务购买的领域。水利行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推进,为水利投融资平台提供了发挥自身经验和资产优势的契机。水利投融资平台可通过这一契机,利用自身的资产资源和经验优势,加快转型,向实体经营方向发展,积极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政府公共服务购买。 (二)甄别化解水利投融资平台存量债务 在考虑水利投融资平台债务化解方式时,建议按照短期和长期两个角度来分析。近期措施应当是确保工程项目与存量债务的可持续。考虑到改革的渐进性,为保障水利投融资平台的稳定发展,短期内应以保障平台债务的可持续、所承担建设项目的顺利完工等为主要目标,针对平台的资金需求采取恰当措施。考虑到水利工程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公益性项目,应允许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部分企业债券或利用国家政策性贷款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加大债务重组力度,以低成本债务置换高成本债务,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通过融资平台募集资金用于未完工的项目建设,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长期措施应当是建立债务逐步化解机制。水利投融资平台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有关债务甄别清理的工作安排,共同对平台公司旗下资产和债务进行分类整理,逐步剥离公益性资产,锁定公益性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购买、纳入财政预算、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中央财政补助等方式逐步化解。可按照以下步骤来实现: 第一,对平台旗下资产及存量债务进行分类整理。多数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参与的水利项目种类众多,其中既有无收益的公益性工程,也存在有部分收益的准公益性工程和经营性工程,必须进行债务甄别分类。同时,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旗下子公司众多,其中有全资、控股还有参股公司,各种直接债务、间接债务、担保债务等纷繁复杂,都要求必须深入分析判断,应按照转为政府一般债务、转为政府专项债务、通过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方式保留为企业债务和经营性的企业债务等方式做好资产和债务的分类整理。结合国务院和财政部的相关政策文件,水利投融资平台存量债务的甄别分类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完全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公益性债务,转换为政府一般债务。如河道治理工程、部分防洪工程、部分水土保持工程等完全没有收益的公益性水利工程。二是项目有一定收益,偿债来源主要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公益性债务,转换为政府专项债务或通过PPP方式保留为企业债务。如主要靠水资源费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贷款的水利工程项目。三是项目有一定收益(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但项目收益无法完全覆盖债务的公益性债务,应将无法覆盖的部分列入政府一般债务,其他部分列入政府专项债务。四是项目自身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准公益性债务,通过PPP模式保留为企业债务。如部分供水工程、城市水务工程项目。五是能够市场化运营的经营性项目产生的债务,保留为企业债务。 第二,剥离公益性资产及债务。根据分类清理思路,对完成分类后的资产和债务,其中不能通过PPP方式保留为企业债务的公益性债务,地方财政部门、水利部门等应当明确接收主体和时间节点,妥善做好公益性资产及债务的划转工作。在这部分资产及债务剥离过程中,要保障平台公司利益不受损。 第三,分类化解存量债务。对能够通过PPP方式保留为企业债务的存量债务以及经营性债务,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应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融资,大力创新融资手段,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对于从平台公司剥离出的公益性债务,可通过直接纳入预算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等方式妥善处理,注重降低债务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 (三)不同类型的水利投融资平台要分类处理、区别对待未来应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对水利投融资平台有区别地进行清理整顿。 一是归并重组。将水利投融资平台并入地方综合性融资平台,构成其负责水利行业的一个分支,并转为一般经营性企业,这种情况适合于水利建设需求小、运行管理任务不重的地区。 二是市场化转型。剥离水利投融资平府融资职能,转型为一般经营性公司,未来通过PPP模式继续支持地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公益性转型。将水利投融资平台整合调整为地方专门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成为地方水利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时政府一方的代表,并负责地方专项债券发行中水利相关专项的申请、设立、发行衔接等工作,这种方式适合于原水利投融资平台行政色彩浓厚且公益性水利建设任务较重的情况。 四是注销拆解。将平台公司注销,拆解为各个项目公司,分别负责原有各个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这种方式适合于原水利投融资平台旗下公益性项目众多,转型难度 较大的情况。 (四)通过PPP模式积极参与地方水利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