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是个农业大省,当地人民基本以农业为生,干旱、小型地震等自然灾害对农业都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影响和损失,在这样的现状下政策性农业保险就显得必不可少了。近年来,随着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的逐步展开,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宽,保险种类的不断多样化,各方面的作用也慢慢地发挥出来。在政策性农业保险面临良好机遇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如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这个概念还很模糊甚至没有听说过;有些农民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保费或者对于农业保险的意识还很弱等问题。为维护人们的利益,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面临的最大问题。
一、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1.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2008年,云南省临沧市的云县、凤庆县政府分别与人保财险云县、凤庆县支公司签订了《云南临沧政策性甘蔗保险保险单》,共承保云县和凤庆县种植的28万亩甘蔗,签单保费714万元,每亩缴纳25.5元保费,其中云南省财政承担45%,市县财政承担15%,蔗糖龙头企业承担20%,蔗农承担20%,保险金额为每亩600元。这标志着云南省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始。从2010年开始,云南省连续不断的遭遇着特大干旱,国家财政部、云南省政府不断追加抗旱资金投入蓄水抗旱。抗旱救灾取得阶段性成效。这些充分说明了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运营下,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证,经济也稳定发展,试点工作的各方面都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
2.保险对象的范围领域不断拓宽。在2007年前,云南省农业保险在养殖业方面的险种仅开办了中央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在种植业方面也只是开办了烤烟、林木、橡胶树、甘蔗等商业性农业保险。到了2007年初期,在种植业方面,在玉米、水稻、小麦、棉花、大豆5个品种的基础上,就又新增加了花生、油菜达到7个品种;而自2008年开始,在养殖业方面,在巩固发展能繁母猪、奶牛等养殖业保险的基础上,又积极开展家禽、淡水养殖和地方特色农业等领域的保险服务,另外,除主要农作物外,各地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了林木、烟叶、青稞等特色险种,进一步拓宽了农业保险的服务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对象的范围领域将不断拓宽多样化。
3.保险组织形式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目前,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制的商业保险公司形式、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等,随着政策性保险经营主体的日益丰富,并形成向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保险的组织形式也将越发的丰富多样,进一步来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向前迈进。
4.保险作用逐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增强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了农民的灾后生产恢复和农民生活的稳定,保证了国家农业产业政策、支农惠农政策更好的落实。例如在应对2008年初低温雨雪冰冻自然灾害、2010年以来云南省特大干旱和各地区的小型地震等给当地农民造成的或大或少的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中仅能繁母猪保险赔款一项就近1.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灾区重建工作。同时,保险公司发挥在防灾防损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大大提升了农民防灾救灾的能力,提高了农民的风险意识,将农民的农业损失将至最低,分散了一部分风险,为当地经济的稳定提供了很大的保障。
(二)现阶段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是处理农业非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之一,是世贸组织允许各国支持农业的“绿箱”政策之一,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从2004年政府开展全国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在政府制定的各种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迎来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黄金期。云南省是个农业大省,同时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省,随着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入,诸多制约本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向前发展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1.农民风险意识淡薄。这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的主要问题。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参保人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补偿和保障的保险。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农民没有风险防范意识,普遍缺乏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解和认识,心存侥幸,期盼老天给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这是政府变相的向农民收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因为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无法使农民认识到为农产品投保的必要性,无法使农民清楚的认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这一概念及意义作用,从而使农民就用自己主观里面的想法来定义它。
2.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存在瓶颈。农业生产高风险,农户与农作物种植高分散,加之保险公司一般只深入到县城,在乡村开展保险业务缺乏足够的条件,种种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这一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政府的扶贫措施还不够深入不够完善,应该将保险公司深入到农村,让农民充分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农民的补贴。
3.农业保险推广的技术障碍。由于缺乏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如邵阳城步县的水稻在快要收割时暴发了稻瘟病,上报的受灾面积达到万亩以上,理赔方面如果仅靠保险公司是不可能的。而目前的理赔标准较低,其仅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基本生产资料的价值。农业保险公司内部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制定合理的理赔标准、建立一定的内部管理运行机构来确定理赔的相关内容,是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使得理赔无法按一定的标准进行。
4.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扶持政策的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地方也没有管理条例,诸多问题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法律的保证,使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更无法稳定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完善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