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不断发展、进步的现代时期,任何一单位的发展都依赖于固定资产以及大量的流动资金的支持,交通事业单位作为一为大众提供交通服务的公共部门,无论对于人民大众的生活还是对于社会的进步发展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交通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的有效进行更需要固定资产做支撑。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涵义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所享有或使用的资产或物资,这些资产或物资的单位价值保持在规定标准,以及使用时间多于一年,而且在被使用后仍然保持原来物质形态。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的生存的基础、物质保障,只有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科学地规范才能全面提高自身的办公效率,确保其竞争力。也能够有效保护国家资源,实现交通事业单位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交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一)交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交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形成渠道包括上级拨付,自购、自建、自管等资产,极少量资产来自于公众的捐献,基层交通单位面广线长,资产管理分散,实物监管不到位。如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收费站、养护工区、服务区等基层单位,每一处管辖路段点很多,面很广,资产分散,财务上虽是集中管理,但实物管理起来困难重重。很多交通单位没有严格根据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采购与管理,导致出现了账实不符,高层管理者私贪国有财产,甚至浪费严重,在缺乏完备管理制度的约束下,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危机四伏。
(二)缺乏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账面与实际相背离
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需要账、卡、物三方面相符合,然而现实的交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却经常出现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账目与现实相背离的情况,固定资产在处置之前一直按照原值记录和列示,无法如实反映固定资产在报告时点的实际价值,不能提供固定资产在报告期间的损耗信息,进而不利于交通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与成本核算等。例如:收费站区房屋建筑、站内机电设备设施、收费设备设施、大型养护设备等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每年维修成本很高,一些设备设施的使用已经到期,出现了明显的损坏,甚至新的设施已经安装使用上了,旧的设备还没有走正常的报废程序,造成了账面资产虚增严重,影响会计核算工作。一些二级使用单位对于固定资产不负责任的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腐朽之根潜伏在生。
(三)固定资产采购、建造与维护不科学、不规范。
一些交通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购置方面没有走正规的招标程序,也没有清晰、明了的合同条款,也不对涉税类别加以区分,胡乱开具发票,导致在固定资产价值审计时困难重重,甚至在没有向国家财政机构汇报的情况下就私自处理这些财产,这无疑损害了国家资源的完整与安全。
(四)管理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一致的管理体制
很多交通事业单位都没有形成固定资产责任制意识,没有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分工、没有明晰产权工作,盲目购置固定资产,却疏忽了管理,重购轻管,重钱轻物。例如:基层收费站、养护工区每年一次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流于形式,做不到实地盘点,也不能真正摸清家底;下级单位盲目地向上级申请重购,造成了国家资源浪费;有些下级单位因为购置审批程序繁杂,审批困难,甚至采用变通方式,发票费用化入账报销;有些购置后的资产没有入账,造成了不仅产权不明晰,而且账实严重不符的现象,也有一些资产被闲置起来,资源无法被科学、有效地利用。很多交通事业单位,尤其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由于固定资产种类繁多,管理难度加大,内部缺乏协调统一的管理部门制度,没有专门资产管理部门,或者是多部门共同管理,而且由于管理的政策不一致,会造成会计核算与现实管理不适应,无法依照实物来衡量价值的现象发生。
三、交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解决方法
面对目前交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国家财政部颁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文件,参照其中的制度规定,完善交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该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
实行计提折旧制度来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监管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因为固定资产核算是否科学直接影响着管理效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只有计提折旧才能确保财会核算与现实价值一致,否则则会虚增国有资产价值,造成严重的管理问题的出现,要将固定资产价值在一定期限内被准确逐一地列入支出,这样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国资价值。 |